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配合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开展管道建设用地协调、民意疏导和管道保护安全宣传等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
法律分析: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详细参见GB 50028-2030第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城市燃气管道的正常运行,加强对燃气管道及其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件》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56 浏览 5 回答
308 浏览 5 回答
196 浏览 5 回答
347 浏览 5 回答
307 浏览 5 回答
206 浏览 5 回答
134 浏览 5 回答
194 浏览 5 回答
260 浏览 5 回答
321 浏览 5 回答
321 浏览 6 回答
241 浏览 6 回答
341 浏览 5 回答
220 浏览 2 回答
140 浏览 5 回答
208 浏览 4 回答
211 浏览 5 回答
351 浏览 4 回答
122 浏览 6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