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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鉴赏论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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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鉴赏论文3000字

外国文学名著鉴赏分析《红与黑》的人物形象塑造 录入日期:2008-02-23  来源:曹杨新村第六小学团支部《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他讲述的主人公于连的一生经历为线索向我们讲述了法国19世纪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新的势力与旧势力的交锋,《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首先,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帝国;“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作品对社会的种种罪恶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同时,成功地塑造了典型环境中典型人物,尤其强调环境对人物的影响,也使这部作品成为典范。。沿着于连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和事情。本书的作者司汤达使用了多种手法对人物进行了塑造,使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使我们感觉到人物栩栩如生,历历在目。作者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使用了大量的多角度塑造人物,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心理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那么我们以于连为例子进行分析:一个出身卑微、到处受人歧视的锯木厂工人,如何在阶级意识浓厚的社会里力争上游?从小城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做到巴黎侯爵的秘书,由于他的神学造诣与谨言慎行,渐渐得到别人的重视;甚至获得市长夫人与侯爵千金的爱情……然而在拘谨的表象下,年轻人的心却充满对英雄的崇拜,对贵族的憎恨,以及想出人头地的野心。他一步步走向名利之路,也不时和自己内心的矛盾交战…… <<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就生活在这个时代,他曾经参加拿破仑的几次战役,离开军队后便投身外交界,被派往意大利当领事官。由于他的经历,司汤达观察到社会种种不平的现象,特别是贵族阶级与教会连手所形成的黑暗势力,以及新兴资产阶级人心的反动;促使他开始写作,完成了这部批判时代社会,剖析人性的<<红与黑>>。<<红与黑>>其实是一个象征性的书名,有人说“红”是指书中灵魂人物于连,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叛逆者;“黑”则是指他所反抗的教会、贵族阶级及复辟王朝所结合的强大势力。又有人说“红”与“黑”代表了当时最热门的“军队”与“教会”。你也可以说“红”指的是主角于连心中善良、诚实的那一部分,而“黑”则是他内心伪善、愤恨的那一部分。“红”与“黑”的交战,主宰了于连的思考与行为;“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于连悲剧性的下场。而在时代大环境的笼罩下,于连身旁的诸多人物角色,难道不也这样徘徊在“红”与“黑”的矛盾挣扎里吗?像天真单纯的雷纳尔夫人,初尝爱情滋味,幸福的狂喜与衷心的悔恨不断在内心交战;而高傲的贵族千金拉穆尔小姐则在英雄崇拜的爱情与身分地位、自尊之间犹疑……他细腻地描写人物在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分析他们感情与欲望的细微变化,使读者得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你将不仅仅知道故事表层的结果,更洞察造成此一切结果背后的原因,因而获得更深的冲击与感动。作者正是用了这种手法让我们感觉到人物就在我们的身边。其实作者在无意之中也开启了现在的一种文学的题材即现在所说的意识流文体。 作者并且通过多方面的展示人物性格向我们展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我们还是以于连为代表来分析一下:于连的出生在一个下层的人物为了得到一些东西他要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达到目的。首先他和雷那尔夫人的爱情就是一种逢场作戏的感觉。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拿破仑式的征服的欲望,他对夫人的激情绝对是一种逢场作戏。当然着只是他的性格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侧面,比如说:他在神学院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晋升不惜放弃了自己的很大东西。甚至将一些很是枯燥的东西背诵下来。我们不能不佩服他的这种能力。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于连出于同样的目的还是占有了自己侯爵的女儿。当然他的性格中也有一部分是出在自己的原来的阶级,这是为统治阶级说不可以容忍的所以于连的是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东西了。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了。也正是这样的性格的塑造达到了相同的目的让我们感觉于连旧在我们的身边。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是不存在距离的。 作者通过了这种形象的写做手法向我们描写了一个一个鲜活的人物是作者的书成为了小说中的精品。我们在以后的创做中也应该使用这种创做手法多个侧面,多个角度的去描写一个人物,将这个人物写的鲜活而生动,让读者与作者之间形成一种共鸣。这样的作品才是好的作品,才是能吸引读者的好书。

哈姆雷特,这人类怎么说呢,感觉他有一种;‘如果抛弃了怨恨的话,那天之后的我就不存在了。‘的精神。在百度看到的正如有的沙评家称哈姆雷特性格的形成一大部分原因在于莎士比亚无法对如此巨大的题材加以把握。这里有几条证据,如哈姆雷特的对于演戏的大段评说,诸多地方是为了表现剧作者的聪明才智和对社会的褒贬(这在古典主义作家那里是无法想象的)。再如,同时要表现母子关系,爱情关系,又要表现复仇,势必拖延了后者。再回到开头的判断,我们看哈姆雷特死前的场景,他说的是有关丹麦继承权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整出戏发生在罗密欧身上,那么他临死时,不是抱着母亲就是呼唤着奥菲利亚的名字。所以说,把这部戏理解成社会批判剧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毕竟,也许我们忽略了这一点,哈姆雷特的身份是王子,而非公子,王子是将继承王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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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初,在西欧流行一部卷幅浩瀚的长篇小说《芳托马斯》。32卷由两个作家合作完成,每月创作一卷。合作延续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来,路易•菲伊雷德把小说改编成电影,放映后在欧洲引起轰动。    《芳托马斯》的主角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叫芳托马斯。他入室盗窃,诱奸妇女,抢劫银行,无恶不作。警察全力追捕,街上贴满缉拿文告。但是芳托马斯狡诈异常。警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有高超的易容术,从不露出真容;他身手敏捷,能飞檐走壁;他精通缩骨术,能从极小的缝隙中飞身而过。他经常与警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他化装成绅士出入于酒店、旅馆与赌场,时而与政要侃侃而谈,时而与贵妇逢场作戏。总之,这是一个半魔幻半真实的风流大盗。他有智取法律的力量,敢于向愚蠢的官僚机构挑战,具有超现实的魔力。    《受威胁的凶手》就是芳托马斯的崇拜者之一,超现实主义画家马格利特的作品。关于马格利特的介绍网上可查,不在此赘述。接着返回原画上,整张画面,二名手持简单工具的侦探,一具赤裸女尸,一名穿着讲究不明身份的人,三名围观者。最初看到这幅画时,脑中便充满各种诡异的问号:谁杀了那名女子?留声机旁边的男子到底是谁?那两名侦探为何手持如此简单的抓捕工具?三名围观者到底看到了什么?    找到了上面的背景,心中稍微宽松,若马格利特真的是在画芳托马斯的话,留声机旁边的男子就应该是那位风流大盗了。刚刚做完案的他正在准备易容逃跑,地上的旅行箱,凳子上的大衣和帽子是他的作案工具。门口的两名侦探正在等待时机,或许是在等候支援的同伴,面对名声大作的芳托马斯不敢轻举妄动,面部表情极其凝重。三名围观者目睹一切后,惊愕、忧郁尽显脸上,一切一触即发。而画家更是将看画人的视角至于这一切发生的最近处,整个场面令人紧张不已。    可是画家在这里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在已经发明了留声机的年代,两名侦探还手持木棒、绳网,意图逮捕芳托马斯如此这般的江洋大盗,画家拿我们顽固。愚蠢的官僚机构开了一把涮。    老师也讲到过,整幅画人物的面孔全是马格利特,听到时很是迷惑。为何要将自己画成所有人?是技术,用以构成魔幻感么?以哲学绘画著名的画家应该不止有这点想法吧?我这样猜度着。受害者是我,施暴者是我,围观者是我,执法者也是我。画家这么画到底是为什么?    画家画这幅画的时候,立体主义,野兽主义已经在欧洲普遍流行,达达主义,未来主义,超现实主义正在蓬勃发展。随着照相机的发明,画家的绘画对象,表现手法都发生了重大改变,艺术观念经受着暴风骤雨般的洗礼,画家本人也从一只烟斗开始,去探索相似和近似的概念,,把观念和形象分离开来,挑战了大众的常识,发人深省。用绘画把“是”与“不是”这个哲学问题表达出来。而以上各种主义发展到达达主义反传统,反艺术之后,不论是艺术,还是道德都需要一种颠覆,杜尚用他的作画颠覆了艺术形式,那马格利特这幅画就是对道德的一种颠覆。画家崇拜芳托马斯,崇拜他能玩弄政府机构于股掌,完全自由;在作画职业上,画家却扮演着那两名侦探式的人物,理性,专业;在现实生活中,画家扮演着别人生活的围观者,或许自己也是受害者。一个人身上有多种身份,不同以往,受害者是值得同情的,施暴者是必须谴责的,围观者是完全无辜的。道德不如以前一样代表着绝对的善恶,而是随着人性的胶合越来越暧昧不清。我们的自私,冷漠不再是无事者的无关紧要。因为一切都与自己有关。这也正是体现了现代艺术的本质,对观念的改变和诠释。改变和诠释建立在艺术家大量的思考上。马格利特受不了巴黎的艺术氛围回到了比利时,自己一个人思考,用画笔去诠释,虽然在美术史上不如其他一些大家那般早年得志,却也画出了自己的一副天地。他的画总以哲思出名,比例的夸大,主题的诡异,思想的深奥,挡住了大部分人的脚步,被印在钞票上的《天降》,我倒觉得远不如他《窗》系列那组画来的动人,画布遮挡住窗户,画上户外的景象,真实是什么?画家用这组画来拷问我们。与其说马格利特是魔幻现实主义画家,我到是偏向于把他归为现实派的思想,魔幻的表达手法。他和达利不同,达利执迷于如何表达潜意识,但是马格利特却表达着现实,用魔幻拷问着现实。对于常规,大多数人选择默认,而马格利特却用自己的画笔拷问着这些大家默认的东西。以哲人的身份画画,这就是我想说的马格利特。【参考书目】: 《马格利特:图像的哲学》 刘云卿 广西大学出版社 《现代主义绘画解读》 孙家祥 上海教育出版社 《剑桥艺术史-20世纪艺术》 罗斯玛丽•兰伯特(英) 译林出版社 《世界著名图像的秘密》 张延风 百花文艺出版社 《奢华的冒险-现代艺术的消解与重建》 张彬 北京大学出版社 《二十世纪视觉艺术》 爱德华•路希•史密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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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威廉•梵高  始终无法忘记初中时刚接触绘画,听老师讲起梵高,在美术书上看到他的向日葵,我说不出他的画那里好,但他的画就是让我着迷,如痴如醉。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也许是他的热情感染了我,我希望我就是那朵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  后来慢慢的对梵高有了深入的了解,他生性善良,热爱生活,但在生活中屡遭挫折,艰辛倍尝。他献身艺术,大胆创新,在广泛学习前辈画家伦勃朗等人的基础上,吸收印象派画家在色彩方面的经验,并受到东方艺术,特别是日本版画的影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创作出许多洋溢着生活激情、富于人道主义精神的作品。《向日葵》、《星夜》、《麦田群鸦》等代表作,大都是在他生命最后的六年中完成的,表现了他心中的苦闷、哀伤、同情和希望,透过这些作品,我可以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梵高,更加理解画家的精神和思想。  文森特•威廉•梵高,出生于荷兰赞德特镇一个新教牧师家庭。24岁之前曾在海牙、伦敦、巴黎等地的古匹尔画店当店员,后来成为传教士,在比利时西南部的博里纳日矿区传教,由于同情和支持穷苦矿工的要求而被解职。在度过了一段极度失望和贫困的生活后,他决定在艺术的探求中完成自我的解脱。1880年以后,他到处求学,向比利时皇家美术学院求教,向荷兰风景画家安东•莫夫学画,但最后还是决定自学。在1886年以前,他的作品还都处于探索的时期,代表作有《吃土豆的人》、《纺织工》等。1886年梵高随他担任古匹尔画店高级职员的弟弟来到巴黎,结识了图鲁兹一劳特累克、高更、毕沙罗、修拉和塞尚,并参加印象主义画家们的集会,在色彩方面受到启发和熏陶。1888年2月,他同高更结伴同行,到法国南部的阿尔写生作画,长达一年之久。这是他艺术风格形成的最重要的时期,南国的强烈阳光和阳光照耀下的市镇、田野、花朵、河流、农舍和教堂,使他禁不住一遍又一遍地高喊: “明亮一些,再明亮一些!” 但后因两人意见不合,高更离去,梵高的精神也开始逐渐分裂。梵高于1888年12月23日发病后,病情时好时坏,时重时轻,一次次住进医院。1889年5月他被送进离阿尔一公里的圣雷米神经病院,成了彻头彻尾的精神病人。但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梵高的绘画竟然突飞猛进,风格迅速形成。然而这奇迹的代价却是一个灵魂的自焚。1890年,经过圣雷米的德莫索尔精神病院的长期住院治疗,病势稍有好转后,梵高回到巴黎,住在瓦兹河畔的奥韦尔,接受伽塞医生的专门治疗,并勤奋作画,作有《伽塞医生肖象》、《奥韦尔的教堂》等。但是,在1890年10月27日,在同伽塞医生发生争吵之后,梵高在麦田里开枪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梵高一生留下了丰富的作品,直到去世之后才逐渐被人们所认识。这些作品中作者突出地追求自我精神的表现,一切形式都在激烈的精神支配下跳跃和扭动。这样的艺术对20世纪表现主义影响甚深,特别是苏丁和德国表现派画家,从梵高的作品中吸取了不少重要的原则。他是继伦勃朗之后荷兰最伟大的具有世界性影响的画家。但是,当他还活着的时候,一共只卖出过1幅画。  提起梵高的经典作品,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往往是《向日葵》。它是梵高在阳光明媚灿烂的法国南部所作的,现藏于伦敦国家画廊。画面上那种仿佛是从作者内心里流淌出来的金黄色肆意渲染,单纯的陶罐花瓶,粗糙的台布,层层叠叠的阳光交织成的背景,在台布上泛动着光晕;充满朝气的9朵向日葵正值盛开时节,花盘未尽显露出来,甚至带着娇嫩的绿色,而另外几朵向日葵则是苍老的、成熟甚至是行将颓败的,花瓣残缺不齐,枝桠僵硬并扭曲倾斜。这似乎暗示着某种宿命,虽然在强烈阳光的沐浴底下,向日葵还是逃脱不了苍老颓败的结局,仿佛一切都那么短暂地辉煌,世间万物都不可能像太阳一样永恒放光,短暂似乎是一切万物的宿命。然而,梵高将阳光的金黄色强加给了所有的背景物,空气、花瓶和台布等等。当他一笔笔仔细地完成从调色板到画布的颜料转移时,他应该看到,整个画室里已经被那种耀眼的金黄色所照亮了,包括他的脸,他那严肃的表情,他的精神世界。在梵高的笔下,那一团团如火焰般的向日葵,不仅仅是植物,而是带有原始冲动和热情的生命体,他们更狂放地表现出画家对生活的热烈渴望与顽强追求,宣泄着画家对生命的尽情体验与永久激动。  梵高的另一幅代表作品《星夜》,画于1890年6月,现藏于纽约现代美术馆。《星夜》呈现两种线条风格,一是弯曲的长线,一是破碎的短线。二者交互运用,使画面呈现出眩目的奇幻景象。这显然已经脱离现实,纯为梵高自己的想象。在构图上,骚动的天空与平静的村落形成对比。柏树则与横向的山脉、天空达成视觉上的平衡。暗黑的龙柏树巫一样飘舞着,涡旋般的星云、旋转的大小星体、甚至是新月都在快速旋转中。那种狞厉的流纹仿佛是宿命的流向,一切都是动荡不安的,摇摇欲坠的。而教堂的尖顶显得那么渺茫无助,它的尖顶几乎被夜空的涡漩所淹没。梵高的世界其实就是如此脆弱无助,而他陷入了一个无法摆脱的涡漩中。全画的色调呈蓝绿色,画家用充满运动感的、连续不断的、波浪般急速流动的笔触表现星云和树木;在他的笔下,星云和树木象一团正在炽热燃烧的火球,正在奋发向上,具有极强的表现力,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梵高曾在给弟弟迪奥的信中写道“凝望着璀璨的星空,我总是不由得浮想联翩……我不禁问自己,为什么夜空中闪烁的亮点不能像法国地图上的黑色标志那样容易到达呢?我们只需坐上火车就可以到达特鲁斯肯或卢昂,而到达星星那里却要经历一次死亡之旅”。梵高所描绘的那些搅动着的漩涡似的星辰,在我们看来也许只是新奇创意的景色,但事实上那是作者心中的暗涌,以及对死亡的诠释。或许对于梵高来说,死亡并不是灾祸,而是通向天堂的隧道,是种精神的解脱。  梵高的最后一幅油画是《麦田群鸦》,这是他生命中最后一幅逼真而可怕的写照,也是他留给世人一份刺目的图像的遗书。那是一个令人不安的画面:一块被三条岔道切割成两等分的麦田,最左边的道路几乎呈现出一种边界的状态,中间一条道路以令人无限遐想的S形向远方延伸,道路的尽头全是一片迷茫与阴森,道路旁边是充满敬意的绿草,另一条道路向右边遽然偏离并消失。它仿佛一个举着双臂的人,平躺着,双肩上举着丰收的麦田。那种令人激动并慰藉的金黄色,仿佛太阳照耀的圣域,它点燃了一个人的内心的喜悦。而却在此时,天空令人不安地被乌云遮住了,准确地说,那是一群会飞动的阴影,它是一群乌鸦,纯黑色的乌鸦以及远处天空中出现的阴霾仿佛是女巫的黑色大氅一样遮住越来越少的阳光和麦田的光芒。它是一种矛盾的心情,是一种内心深处隐约的恐惧。这就是濒临死亡之前的梵高的世界,他眼里的世界分为两种颜色,一种是令人激动的金黄色,它是属于他那执著的精神的阳光色彩,另一种是令他恐惧的阴影和失望,他对那个世界失去了最后的信心,他的心情因此被切割瓦解,一块麦田因此陷落,一片阳光因此而支离破碎。  梵高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作画,像荆棘鸟般用灵魂与鲜血谱写生命的最后华章。在这幅绝笔画中表达出梵高的“悲伤与极度的寂寞”, 他的结局似乎早就注定了。于是在奥维尔,七月灿烂的夏天,他朝自己的胸膛扣动了扳机,倒下的一刹那他的灵魂归于永恒的金黄色大地,这位癫狂的天才画家终于得到了解脱。  我要向我灵魂深处最爱的艺术家致敬,梵高一生坎坷,尤其是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的精神世界已经完全破碎。一如大海,风暴时起,颠簸倾覆,没有多少平稳的陆地了。然而与之相对的,却是他对艺术的爱。在面对不可遏止的疾病的焦灼中,他说:“绘画到底有没有美,有没有用处,这实在令人怀疑。但是怎么办呢?有些人即使精神失常了,却仍然热爱着自然与生活,因为他是画家!”“面对一种把我毁掉的、使我害怕的病。我的信仰仍然不会动摇!”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绘画有着偏执信仰的“疯子”,用其短暂的一生向我们描绘了他对生命的热爱与追求,诉说着他的激情与理想,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永恒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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