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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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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结课论文

我初步鉴定你是安财的………………

浅析我国的金融体制及其改革 摘要:我国金融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但是金融体制与金融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与调整。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关键词: 金融体制改革;资主体多元化;率市场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及金融体制对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在发挥其财政供给、资金筹措功能上,对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育却日显滞后,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与我国经济步入国际经济轨道的发展趋势极不相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金融市场正在形成,资本全球流动加快。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所要求的健全的金融体制,并对当前金融体制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金融体制概述      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金融形态所形成的体系或系统。它包括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地位、职责分工、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金融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对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不同,形成了各种类型的金融体制模式。目前,在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中,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调控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题,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资本、保险等金融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而我国现在采取的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制。      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而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主要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一) 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由于银行业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一方面导致了国有银行改革动力的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非国有银行发展滞后,难以满足非国有经济的融资要求。因此,首先要打破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发展新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非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金融机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针对非国有产业融资的非国有银行、非国有金融机构,放宽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让那些效益良好的经济实体进入金融市场交易,让那些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甚至是违规经营的经济实体从金融市场上有序地退出。   (二) 利率市场化的问题   从中国整个价格体系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有效导入,所有价格基本上都放开了,而惟独作为金融产品价格之源的利率没有放开,没有市场化,还是由国家指令性调整。利率制定的非市场化,不仅直接影响到基础货币的调整,使得判断宏观货币供应量的多少和货币政策效果好坏缺少了最准确的标准,还影响到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所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宏观经济改革都要求建立一个在市场条件下比较有效的利率调整机制。   (三) 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问题    我国是在 1995年通过《商业银行法》后才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制度,然而,在全球金融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势必面对国外金融业强有力的挑战。同样,引起国内银行的业内竞争加剧,造成银行利润率下降、业务风险增大,迫使许多银行不得不考虑从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寻求自身的业务发展,于是各种取向混业经营的金融创新已经悄然涌现。这几年,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已经开始扩张,包括代收水电费、电话费、财务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混业经营成为国内金融企业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法律体系尚不十分健全、金融市场监管和内部控制能力较弱的状况下,要稳妥地做好混业经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除此之外,还存在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较高,资本充足率依然较低;内控机制和经营业绩依然不甚理想,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较严重的缺陷,竞争力依然较差;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等等问题。如何能够更快更好的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已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三、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对策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规划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我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和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围绕这些目标,在此就对如何深化改革提出一些对策和看法。  (一) 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   为了加强央行的宏观调控与监管职能,中央政府已提出两项重大举措:一是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人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保留或适当合并现有地、市分行,加强分行或支行的金融监管,二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企业内部管理。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进一步完善央行的金融监管制度,制定金融企业各项业务并改善管理办法,(2)健全金融监管责任制,(3)对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深化股份制改造改革。由于所有制结构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还依然存在着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弊端,如产权模糊、所有者缺位、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最终的现实选择是实行股份制,同时还要加强公司治理。第二,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比如国有商业银行要有法定的资本金,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事会和董事会监督下的行长负责制;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第三,加强业务流程监管。在促进银行各项业务流程不断规范化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使各项业务依法进行。   (三)大力发展非国有商业银行   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金融改革方针下,必须从体制外新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注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如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一批外资银行获准从事人民币业务,这一切都为体制内的不足做了必要的补充。在对外开放前,必须对内开放。重点是大力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地方商业银行,使地方性商业银行彻底摆脱政银不分、银企不分的局面。这不仅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更将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除此之外,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同时还应注意发展多种金融工具,改革和完善外汇问题等,尽快实现建立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完备科学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等目标和任务,以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 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第1版   [2] 刘定华著:《金融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 王晓芳著:《中国金融发展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4] 强力著:《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5] 朱大旗著:《金融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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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规结课论文

政府都不谈“和平崛起”了。。。。你还弄这么一个题目。

美国早在是英国殖民地时就对教育非常重视,到1775年,英属13个殖民地人口不过260万,但已仿效英国牛津、剑桥等大学创办了哈佛、耶鲁等9所学院,教育环境甚至都强过今天的北京市。 殖民地时期的初等教育相当发达。北部几个殖民地以麻省(Massachusetts)为代表,特别重视普及教育,当局曾于1647年发布法令,规定市镇中只要有50户居民就应设立一所小学,于是市镇学校在北部兴起。这种由地方当局办理、干预教育的做法,超过了其宗主国--英国的教会办学的方针,一举奠定国民素质的优势! 在这个世界,凡是受过教育的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美国的《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当我们热血沸腾地听着这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声音的时候,请不要忘了美国还有一个伟大之处,那就是《宪法》所标榜的以教育培养国家公民。为了普及教育,他们先是采用了英国的兰卡斯特导生制。1818年兰卡斯特本人还应邀到美国宣讲导生制。英国式的教育不能满足这个新国家对教育的要求。1843年,贺拉斯• 曼(Horace Mann,当时任麻省教育厅长)考察德国,才引进了当时普鲁士的教学制度,同时大力宣传卢梭、裴斯塔洛齐等欧洲教育家的思想,美国各地的小学遂开始采用西欧最先进的教学制度。 南北战争以后,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步伐迈得更快,这期间新成立的大专院校就有二百余所! 它一面学习当时欧洲重视学术的样板——柏林大学,于1876年创设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建立大学研究院,致力高深的学术研究;一面根据国会于1861年、1890年所通过的二个《摩雷尔法》,由国会拨地、拨款资助各州大办农(业)工(艺)学院,很快培养出大批适合工农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当今举世闻名的麻省理工学院、康奈尔大学由此而来。工农学院初办时,由于众多贫苦学生求学其中,曾被讥为"牧牛娃学院",在高等教育的"平民化"方面大大领先于欧洲。事实证明,穷人的对财富的渴望远远高过富人子弟!这就为美国造就了一批敢于冒险和创新的高知识人才,当他们对财富的渴望的欲火被点起,那就是火山,那就是海啸,那就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高潮! 南北战争以后,公立中学本来是兼顾学生升学与就业两方面要求的4年制综合中学,由于此时学生逐年猛增,准备升学者日少而准备就业的日众,所以逐渐以职业准备为主要职责,课程随之发生变化,加强自然科学和实用科目,这是美国中学的显著特点。公立中学逐渐以职业准备为主要职责,课程随之发生变化,加强自然科学和实用科目,这是美国中学的显著特点。不仅如此,1880年麻省理工学院创办了工业中学,1888年明尼苏达州首创农业中学,此后各种职业中学不断大量涌现。欧洲人由于世俗观念而不喜欢职业中学,以"生来平等"为信念的美国人则没有这种历史包袱。职业中学造就了一批实业家和发明家,第一架飞机的发明家莱特兄弟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据统计,1870-1940年,美国人口增加了3倍,而中学生则增加了90倍。当时的口号是:"中等教育为所有适龄青年敞开大门",到1918年时美国高中已发展到2万多所,而12亿人口大国的中国到1998年才有1万多一点的高中。由此可见,美国的高效率、高技术、高产出靠的是科技,靠的是先进的教育。今天,美国基础教育的方法在杜威式教育法的基础上几经改进,教育的口号是:"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各州都将40%的税收用于教育。上世纪80年代垄断着大约70%左右的专利发明,70%以上的诺贝尔自然科学奖,奥运会奖牌总数第一。 “2061计划"是美国促进科学协会联合美国科学院、联邦教育部等12个机构于1985年启动的一项面向21世纪、致力于科学知识普及的中小学课程改革工程,它代表着美国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的趋势。为此计划,美国动员了800多位科学家、企业家、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与了这项再造青少年智慧的宏大工程。他们总结战后科学、数学和技术领域的深刻变革和未来发展趋势,汲取美国80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成果,打造21世纪新的美国人。 一个居安思危的国家才有资格谈论谁是第一! 大国的崛起靠的是科技,国与国之间的较量说到底就是国民素质的较量,是人才的较量。不客气地说,中国由于难以接受别人的教育思想,国民整体素质与发达国家的相比都不是一个等级。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研究过21种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后来相继消亡的文明。结论是这些文明死亡的原因,无一例外,都不是他杀,而是自杀。他们失去了创新的活力,被历史淘汰出局。 1876年,美国庆祝独立100周年的时候,在费城举办国际博览会,有37个国家参展,当时清政府也派出了展览团。在这次博览会上,英国展出最新的蒸汽机车,美国展出大功率电动机和发电机,德国展出加工枪炮的精密机床,中国展出的是纯银打制的27套件耳挖勺和小脚绣花鞋。 这是就是时代的差距! 一个居安思危的国家才有资格谈论谁是第一!

这里有很多

你奖赏的分数太少了,还想让人给你写论文?楼主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啊

金融法学结课论文

可以。金融专业论文可以少带一点法学,金融专业跟法学也沾边,一般人会认为金融专业题目偏理论化,偏宏观,偏泛化会好写一些,如我国金融体制缺陷与风险探究、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启示等等,基本就是绪论、现状阐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结论这么标准的五大部分。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法学即以金融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可以说,金融法学是对金融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进行理论概括的科学。实际上,金融法学除主要研究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及其发展规律外,还包括古今中外的金融立法及其规律,并进行比较研究,吸取其有益的因素。金融法学在法律科学体系中的地位如何呢?我国的法律,按照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若干个部门。部门法学,是以特定的部门法为研究对象来划分的。金融法学在法律科学中的地位,是与金融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地位相联系、相适应的。金融法是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法律体系第三层次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作为一个法律学科,金融法学就是属于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称为法学的三级学科。对于金融法学在法学中的地位,有专家将其称为是“一个亚法律学科”。那个就业方向不是很清楚。

后者

法律的就业面比较窄,是毕业后最难找到工作的学科之一再加上研究生的阔招,每年都有大批的法学毕业生,竞争力较强,就业前景不是很乐观如果就是为了将来好就业,不建议你报考法律专业但是,如果你对法律有浓厚的兴趣,立志成为我国法律人中的一员,也可以踏上这条荆棘路当然如果你足够刻苦,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且特别专注于某一部门法,应该也会有所收获况且法律的高端人才的缺口还是很大的,例如公司上市,跨国公司的兼并等非诉业务急缺熟练掌握英语的法律人才而且这些工作的收益很可观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大多进公检法系统,毕竟比较稳定嘛;还有相当大一部分进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还有的进公司做法务;当然还可以进律所当律师

金融法结课论文选题

我初步鉴定你是安财的………………

从次贷危机论中国金融的诚信风险。

金融大伏波动,人民暗暗叫苦

浅析我国的金融体制及其改革 摘要:我国金融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但是金融体制与金融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与调整。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关键词: 金融体制改革;资主体多元化;率市场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及金融体制对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在发挥其财政供给、资金筹措功能上,对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育却日显滞后,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与我国经济步入国际经济轨道的发展趋势极不相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金融市场正在形成,资本全球流动加快。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所要求的健全的金融体制,并对当前金融体制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金融体制概述      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金融形态所形成的体系或系统。它包括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地位、职责分工、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金融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对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不同,形成了各种类型的金融体制模式。目前,在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中,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调控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题,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资本、保险等金融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而我国现在采取的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制。      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而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主要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一) 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由于银行业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一方面导致了国有银行改革动力的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非国有银行发展滞后,难以满足非国有经济的融资要求。因此,首先要打破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发展新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非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金融机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针对非国有产业融资的非国有银行、非国有金融机构,放宽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让那些效益良好的经济实体进入金融市场交易,让那些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甚至是违规经营的经济实体从金融市场上有序地退出。   (二) 利率市场化的问题   从中国整个价格体系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有效导入,所有价格基本上都放开了,而惟独作为金融产品价格之源的利率没有放开,没有市场化,还是由国家指令性调整。利率制定的非市场化,不仅直接影响到基础货币的调整,使得判断宏观货币供应量的多少和货币政策效果好坏缺少了最准确的标准,还影响到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所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宏观经济改革都要求建立一个在市场条件下比较有效的利率调整机制。   (三) 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问题    我国是在 1995年通过《商业银行法》后才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制度,然而,在全球金融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势必面对国外金融业强有力的挑战。同样,引起国内银行的业内竞争加剧,造成银行利润率下降、业务风险增大,迫使许多银行不得不考虑从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寻求自身的业务发展,于是各种取向混业经营的金融创新已经悄然涌现。这几年,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已经开始扩张,包括代收水电费、电话费、财务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混业经营成为国内金融企业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法律体系尚不十分健全、金融市场监管和内部控制能力较弱的状况下,要稳妥地做好混业经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除此之外,还存在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较高,资本充足率依然较低;内控机制和经营业绩依然不甚理想,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较严重的缺陷,竞争力依然较差;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等等问题。如何能够更快更好的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已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三、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对策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规划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我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和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围绕这些目标,在此就对如何深化改革提出一些对策和看法。  (一) 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   为了加强央行的宏观调控与监管职能,中央政府已提出两项重大举措:一是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人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保留或适当合并现有地、市分行,加强分行或支行的金融监管,二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企业内部管理。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进一步完善央行的金融监管制度,制定金融企业各项业务并改善管理办法,(2)健全金融监管责任制,(3)对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深化股份制改造改革。由于所有制结构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还依然存在着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弊端,如产权模糊、所有者缺位、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最终的现实选择是实行股份制,同时还要加强公司治理。第二,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比如国有商业银行要有法定的资本金,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事会和董事会监督下的行长负责制;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第三,加强业务流程监管。在促进银行各项业务流程不断规范化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使各项业务依法进行。   (三)大力发展非国有商业银行   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金融改革方针下,必须从体制外新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注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如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一批外资银行获准从事人民币业务,这一切都为体制内的不足做了必要的补充。在对外开放前,必须对内开放。重点是大力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地方商业银行,使地方性商业银行彻底摆脱政银不分、银企不分的局面。这不仅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更将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除此之外,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同时还应注意发展多种金融工具,改革和完善外汇问题等,尽快实现建立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完备科学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等目标和任务,以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 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第1版   [2] 刘定华著:《金融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 王晓芳著:《中国金融发展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4] 强力著:《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5] 朱大旗著:《金融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金融法结课论文1500字

公司法诉讼制度,中小股东保护,公司董事高管的义务与限制,工会与公司管理

期货市场,期权市场,股票市场,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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