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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中国传统文化论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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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中国传统文化论文选题

“外儒内法”的传承研究《红楼梦》中的哲学思想研究“玄”与“禅”的比较研究……

儒家礼教与礼仪之邦之间的联系与背离;一下就想到这个了。“礼”和“乐”的思想绝对是儒家文化的中心,在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我们自称礼仪之邦,很大程度上有以儒家这两个思想为约束的关系,但是礼仪之邦,还有很多更丰富的内涵的。另一方面,儒家的“礼”也和礼仪之邦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内涵上的相异和背离,有约束人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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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儒家“慎独本义及其现实意义  “慎独”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对该概念本义的解读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从“慎独”传统解读和本义入手厘清其含义,认为“慎独”意在强调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专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慎独”在当今社会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意义。  何为“慎独”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中庸》。《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此之谓 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舍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 于 中,形 于外,故君 子必 慎其 独也。”《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莫见乎 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东汉郑玄的解说中最早提出“慎独”一词,他说:“小人闲居而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不见,听之无声,犹戒惧恐怖自修正,是其不须臾离道也。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必肆尽其情也,若有觇听之者,是以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由此可见,郑玄的所谓“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居、独处时,在其行为不为他人所见所闻之处,也要时刻做到谨慎遵守道德规范。郑玄之说与刘向在《说苑 •敬慎》中的说法相似,之后北齐刘昼的《刘子 •慎独》、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南宋朱熹的《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中关于“慎独”的解读实际上都继承了郑玄对于“慎独” 的阐说。  而这其中朱熹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郑玄的说法,但他的解读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慎独”的传统理解。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 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 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 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舍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舍其恶而卒不可舍,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又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 ,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 ,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 ,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通过对朱熹的章句集注以及其他文字的研习,我们不难看出朱熹除了沿袭自郑玄以来的传统看法,即认为“慎独”就是在独处时更要谨慎戒惧,在人所不知不闻之地加紧个人道德养成,不可自欺,要在个人修养上实当用力之外,还将“独”的内涵扩大了。例如,朱熹强调“‘慎独’之‘独’,亦非特在幽隐人所不见处。只他人所不知,虽在众中,便是独也”。朱熹还说“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解读较之郑玄的进步之处在于使“独”包含了精神性与内在性的意义。在郑玄看来,“慎独”之“独”只是空间上的独处,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地方。而朱熹理解的“慎独”之“独”除了上述之义外,还指一种内心 意念 刚刚萌发而众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由此可 以说,朱熹把“独”从个人独居的空间推致到了一个虽在众人中但缺乏外界舆论监督与压力 的空间。这是对于“独”的理解上的深化。  上述从郑玄到朱熹的关于“慎独”之义的传统解读,着力都在于强调“慎独”的实质是要慎重对待他人不知的隐蔽处之所作所为,努力地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随着2O世纪 7O年代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及 20世纪 90年代郭店楚简《五行》篇的出土,学界在对简帛文献进行整理和解读的过程中,看到了与传统解读不同的“慎独”,由此对于“慎独”本义的讨论重新拉开了序幕。  清华大学的廖名春教授在其《“慎独”本义新证》一文中认为,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校注》一书第 52到 54页的内容说明“帛书《五行》篇的‘慎独’说与《礼记 •礼器》篇、《苟子 •不苟》篇说同,而与《礼记 •中庸》、《大学》篇迥异。”并提出,“‘慎独’就是不重外表,只重内心”[3]52。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梁涛先生通过对简帛《五行》篇原文和传文的解读与分析,认为该篇讲仁、义、礼、智、圣五行“……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 ,所以,《五行》中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状态。在梁涛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中的两个“慎独”,前一个是指“诚其意”,后一个强调只有“诚于中”,才可能做到“形于外”,由此可见“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这实际还是要“诚其意”,而《中庸》中的“慎其独”则从道人手,君子“慎其独”所需要戒慎的就是那个“不可须臾离也”的道,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是一个意思。通过三者的对比分析,可以说三个“慎独”都是“诚其意”,强调要端正内心的意念,从本原上杜绝一切不善行为的出现,这些无一不在突出儒家“内省”的工夫。所以,《大学》《中庸》以及《五行》的“慎独”的本义均是指内心对于儒家涵含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完满人格的专一,指内在的精神状态。郑玄和朱熹的错误在于把“诚其意”的内在精神仅仅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把精神专一理解为独居、独处,因而造成整个意义发生改变。通过对“慎独”本义的追根溯源,以及对其传统解读的辨析,我们看到了儒家一贯的对于内省的重视,对于修己工夫的强调。  那么,对于身处现代社会的个人,在理解了“慎独”的本义后,我们该如何联系时代联系自身,深刻而又发展地理解它运用它呢?这个过程中我们既不能违背本义,也不必完全抛离传统解读。我们首先要确定这是一种强调内心对于道德境界和人生修养目的专一专注的功夫(本义强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合一状态的专注),是对内心的关照,它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同时,我们也可以于传统解说中汲取其合理的因素,那就是把“慎独”的形上意义下达到形下层面。每一个人都有独居、独处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慎独”传统解读中对于闲居时道德自制力的强调。这样才能将“慎独”更好地融人到当今社会,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儒家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  “慎独”的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慎独”的现实意义的分析大多是基于传统解读进行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篇中关于“慎独”的解释和郑玄、朱熹等人对于“慎独”的传统理解相比,在实践意义上缺乏可操作性。《五行》篇中将“慎独”归结为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五行的专一与专注,进而统摄诸德而不失于性道之本质。这是具有形上意味的归结,在寻常百姓看来,这种说法不好理解难以践行,缺乏实践上的动力。而郑玄与朱熹的解读,强调闲居时要和有人监督时的行为相一致,这是将“慎独”下达到日用伦常层面后的一种道德自律,这样“慎独”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变为一般人修德修身时的途径,而不只是君子实现其圣人理想人格的专有门径。这显然比本义更能让世人接受,同时,在实践方面更具有效性。  那么,能不能将本义与传统解说结合起来指导我们的道德修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本义中内心对于儒家仁、义、礼、智、圣这一君子人格德行的专一,改造成对于现实中的完善人格与高尚的道德标准的专一与专注,以此形成一个牢固的内心信念,然后在这个诚于中的内心信念的统摄与驱动下,更好地形于外,这样我们就会不断修正自己在大庭广众下的显性行为,也会更为注重和调整独处时候的隐性行为。  这样一来,“慎独”就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都伴随我们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方法,有助于修身正心。培养“慎独”能力,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可以锻炼和加强一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控制力,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此外,我们还应做到慎独而不唯“独”,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有无人知晓,有无人监督时都同样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绝不因为无人知晓而肆意妄为,也不能因为有人知晓而做表面文章,要时刻专注于内心信念。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已经存在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而言,“慎独”的修养方法更凸显其必要性。只有当每一个个体都自觉地做到“慎独”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与道德意识才会得到一个很明显的提升,至少会减少坏人坏事的出现。这一点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指出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 ’,不做任何坏事。”虽然刘少奇同志讲的是共产党员,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平常百姓的意义与影响是一样的。当我们心中已经拥有一个诚其意、毋自欺而诚于中的道德理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到内外如一如是而行,做到时时处处符合道德要求。此外,朱熹把“独”从独居扩展到大众空间,对于当今社会更具现实意义。比较古今社会的外部压力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要完全摆脱舆论压力,只会出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处时。而当今社会,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很多时候都身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也就缺少一种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养成肆意胡为的习惯,认为反正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监督我。由此可见,“陌生人社会”虽在众人之中实际也是独,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慎独”功夫,注重内心一念发动时别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绝不放松道德修养工夫通过“慎独”,我们要养成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凭借自己的内心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依靠理性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付诸行动。  “慎独”,是儒家的传统观念与重要思想,是一种修养工夫,是一种自律品质。通过对“慎独”本义与传统解说的厘清,通过对“慎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实践意义的分析,我们看到“慎独”永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现实意义。

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选题

从世界各国的精神道德、国际关系、人际关系和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等实际情况看,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也有着重大的积极作用和价值。正如1988年一月,75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巴黎开会结束时的宣言:“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顾2500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从精神方面来讲: 21世纪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世纪,人们的生活水平将普遍提高,但是如果人们只追求物质享受,不注重精神道德方面的修养,将会出现诸如暴力犯罪、道德沦丧、个人主义、精神空虚等问题而严重危害社会。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则是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有效方法。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泰勒博士所说:“不管我们取得进步也好,或是缺少进步也好,当今是一昌盛、成功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人立足于孔子所确立和阐述过的很多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是超越国界、超越时代的;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属于过去,也会鉴照今天和未来。”泰勒博士对以孔孟的儒家文化在精神道德方面的当代意义和未来价值给予了中肯二恰当的评价。从国际关系方面来说:当今世界政治、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等都呈现出多元化趋势,21世纪将是一个多元化并存的世纪,不同文明之间的出现新的繁荣。但是当今世界仍不太平,局部地区仍弥漫着战争的硝烟。而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和而不同、和为贵”、“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思想,将为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并存、避免战争、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做出贡献,也将成为世界各国屏保认同的思想观念,还将是世界各国和平共处的准则。儒家文化提倡的这些为人处世的原则,就是世界各国调整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c从经济管理方面来看:正当大陆进行“文化大革命”,批判儒家思想的时候,临近的几个亚洲国家和地区却正在悄悄进行着工业革命,经济迅速崛起,而他们全都以儒家文化为基础,运用儒家的思想和文化指导自己的工业建设。这一实例证明,启示人们去重新思考儒家思想和现代文化之间的关系,有人甚至提出“第三种工业文明”,进而提出“现代新儒家学”的概念。这说明儒家的思想不仅可以用来建设精神文明,而且可以用来搞工业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人类物质文明。人与自然: 儒家认为“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主张“自然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提倡一种普遍的和谐。如果世界各国都能重儒家的“普遍和谐”观念,对它做出适应现代化社会生活的诠释,并使其落实于操作层面,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就能达到生态平衡,从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这个蓝色的星球也将更加美丽,我们人类也将更加健康、更加幸福、更加快乐!本世纪初,德国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他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西方国家,经过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新教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并在《中国的宗教》一书中认为,传统以来的儒家孔教,不但无助于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形成与发展,反而构成了一大阻碍。因而,近代资本主义只能在西方国家产生而不能在东方国家产生。然而,历史的发展似乎向马克斯?韦伯的论断提出了挑战。上个世纪60—80年代,当西方国家的经济走向萧条时,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东亚经济圈却出现了经济起飞的奇迹。当时,人们在考察其原因时,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因素本身,如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制度、资本的积累、劳动力技术等等。但这时的世界各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为什么没有出现像东亚这样的经济奇迹?同时,人们又考察了非经济的制度结构,这些国家在制度结构方面也大不相同。人们在考察其文化因素时,发现这些地区的共同之处就是,长期以来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于是,一个饶有意味的问题产生了:儒家文化对于亚洲这五个地区的经济成就是否形成了文化层面上的有利影响?儒家文化的内在特质是什么?它与现代化的关系如何? 一、儒家文化的内在特质及对社会的整合价值 知识社会学家曼海姆认为,所有的思想和知识都是某个社会结构或历史进程的产物[1]。儒家文化就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和以皇帝为最高顶点的垂直隶君型的社会结构上产生的。经百家争鸣、两汉独尊儒术、魏晋儒道并融、隋唐儒释道并立、宋明理学的兴盛,儒家文化经久不衰,并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转化过程中通过对其他文化的吸纳和自身的改造而被保存下来。儒家文化之所以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文化,独领风骚两千多年,这不仅在于它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需要,还在于它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质。 (一)儒家文化的内在特质 1、人本主义思想 在西方的神话传说中,宇宙万物是各种神创造的,在神之上有一个统而管之的上帝。在中国神话故事中,创造宇宙万物的不是神,不是超自然的力量,而是人世间的伟人:盘石、女娲、伏氏、神农氏、燧人氏、有巢氏,等等。也就是说,一开始,中华民族就肯定了人在宇宙万物中的主体性地位。在《孝经》中孔子曰,“天地之间,人为贵”。在《荀子?王制》中荀子曰,“人最为天下贵”。并进而解释,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草木、贵于天地之间,在于人有“仁”和“义”。“仁”是儒家人本精神的实质,仁者“爱人”,就是推己及人,把对自己之爱、对亲人之爱推广到对一切人的爱。《沦语?雍也》中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颜回》中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种博爱的精神,它提倡尊重人、理解人。“义”是指人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懂得遵守社会道德,并肯定事在人为,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改变自然和现实社会。所以说,儒学是一种积极人世的人生哲学。它塑造了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勤奋向上的性格,培养了中华民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孟子?告子》)。这种精神鼓舞了历史上的中国人创造了古代中国的灿烂文明。 2、“内圣外王”思想 在积极肯定了现实生活的人生态度之后,儒家提出了现实生活的理想原则,这就是著名的“内圣外王”思想。“内圣”是对个人主体心理修养方面的要求,以达至仁、至圣的理想境界;“外王”是指社会教化方面的要求,以实现仁政、王道的目标。“内圣外王”,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和社会理想的统一,它所注重的是个人人格的自我修养、人生理想的完成和对社会人际关系的治理。怎样进行个人的内心修养,实现“内圣”的人生目标,儒家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和规范,如“礼、仁、忠、孝、信、义、恕”等等。“仁”是指以血缘为纽带的父母兄弟之间的亲情之爱,以及由此推广到对一切人的爱。为了达到“至仁”的境界,儒家提出“礼”的概念。“礼”即“正名”,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思想。孔孟还强调忠君孝父、友信仁义。在此,儒家为君臣关系、家庭关系、一般的人际关系提供了行为准则,为封建的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有效的伦理规范。至于怎样实施这些规范,儒家认为,除了人们自己潜心修养外,还有赖于社会对个人的道德教化,将这些伦理规范内化为人们的心理过程,转化为人们的内在品质与性格,因此,儒学十分注重教育,孔子主张“有教无类”,教育先行。“外王”思想中,儒家提出了一套治国安邦的思想。如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说:“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得民心是得天下之所在。故此,孟子主张推行“仁政”,即要“制民恒产”,因为民有恒产才有恒心,无恒产则无恒心,仁政是王道政治的 基本要求。继孟子之后,荀子提出了“庶人安政”的思想,他以舟水形象地说明了“庶人安政”的作用:“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外,儒家还有许多推行王道的政治思想。“内圣”与“外王”并不是相对立的,而是相统一、相一致的。孔子认为“修己”可以“安人”;荀子认为“圣者”可以为王,圣者就是王者,圣王是合一的,即修养自己,安顿好家庭,达到至圣,就可以治国、平天下。 3、“天人合一”思想 儒家强调人本思想,但不同于西方文艺复兴后的人文主义。儒家文化强调人的主体性的同时,还提倡“天人合一”,主张自然与人的和谐关系。而西方的人文主义在反神教的同时,也反自然,更多的是强调人定胜天,强调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开发,如今的生态系统失衡与这一“戡天论”思想是不无相关的。 孔子所讲的天命,不等同于基督教的上帝。中国著名历史学家、文学家郭沫若说:“孔子所说‘天’,其实是自然,所谓‘命’,是自然之数或自然之必然性。”[2]如《论语?阳货》所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在“究天人之际”问题时,把“天”与“人”纳入一个能自觉维持平衡的有机系统中进行思考,认为天人之间紧密相联,不可分割。孟子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者,知天矣”(《孟子?尽心上》)。汉初,董仲舒提出“天人相类说”,认为人与天相似,天是有意志、有目的、有道德的主宰,人受命于天,天人之间存在着神秘的感应关系;天人之间用王者贯通起来,王者依天行事,“天瑞应诚而降”;反之,王者逆天行事,将招致“天谴”。显然,其目的旨在寻求天人的和谐统一,维持现存的社会秩序。传统儒家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现了有机的自然观,也是儒家文化特质之一。 从以上的内容来看,儒家文化充满了人文主义精神、有机的自然观、完美的伦理道德体系和重民思想。这些思想不仅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历代统治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儒家文化的精神已渗透在中华民族日常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之中,它的价值已远远超过了它所赖以产生的那个时代对它所做的要求,而成为中华民族及世界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儒家文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整合功能 一定的思想文化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基础上产生并体现出其文化价值。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指出:“在一切文化现象中都体现出某种文化价值,由于这个缘故,文化现象或者是被产生出来的,或者是即使早已形成但被故意地保存着的。”[3]儒家文化以纲常伦理为核心的特点所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就是它对于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具有极强的凝聚功能和整合功能。 1、价值的整合。社会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要求和欲望,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观,如果没有统一的文化熏陶,就难以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达成大体一致的观念,儒家文化之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绵延几千年,在于它为中国传统社会各阶层的人提供了统一的价值观,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思想。2、规范的整合。统一的价值观需要统一的规范去维持,文化的整合规范因价值的需要而产生,因文化的整合而系统化和协调一致。因此,不仅要制定统一的规范,而且要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从而将社会成员的行为纳入一定的轨道和模式,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儒家文化的规范整合在于它提出了“礼、仁、忠、孝、信、义”等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并强调人们修身养性,通过人们的这种内在的教化来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实现规范的整合。 3、结构的整合。社会是一个多元结构的系统,是由众多互相分离而又互相联系的部分组成。每一个部分和单元都有自己的功能,但这种功能的发挥必须和其他部分的功能联结起来才能实现,才能对整个社会的运行发挥作用,即所谓的功能互补。由于统一文化的作用,使社会结构成为一个协调的功能体系,儒家文化既提出了“君君、臣臣”的君主制思想,又提出了民本思想,忠君爱民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互依存。“忠君”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爱民”是为了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二者都是为了巩固君主制,从而,实现了君主阶层与百姓阶层的结构整合,以进一步实现无为而治的社会理想。同时,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实现了自然系统与人类社会的结构性整合。还有人圣思想,即只要人人潜心修养,都可以成圣等等。整合功能是儒家的一大特色。所以说,儒家文化是秩序文化并不过分,它所追求的就是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儒家文化在东亚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儒家文化经历了几百年的衰微而重新让人们认识它的价值,是由于近些年来西方经济的萎靡不振和东亚经济圈的迅速崛起。人们发现,东亚经济的起飞除了科技、经济等物质性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在支撑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那就是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仍然在现代社会发挥着核心文化的作用。正如美国学者赖肖尔所说:“当代的日本人,虽然已经不是德川时代他们祖先那种意义上的孔孟之徒了,但是,他们身上仍然渗透着儒教的价值观、伦理观。” (一)儒教的整体性原则 本世纪中叶以来,由于西方个人主义的恶性膨胀和对利益的无限追求,损害了经济组织和集团的正常运行,而东亚人虽然也有现代的民主、自由、平等意识,他们也追求个人利益,但社会仍保持着统一,并显示了集团整体性的效率。如在韩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市场经济的作用二者.是同时加强的。在日本、新加坡都莫不如此。这主要源于社会本身所具有的统一机制。东亚的这些国家历史上长期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因而,它们都有中央集权的历史传统。虽然君主制在近现代社会已不存在,但以“忠孝”为支柱的儒家伦理秩序经过长期在人们生活中的潜移默化,把优于其他文化的整体号召机制保留至今,从而,“国家,作为一个大集团,具有高效率地实现某个预定目标的能力”[5]。 (二)家族式的管理方式 西方的科层制被称为现代最具合理性、最有效率的管理方式而风靡全球。家族式的管理被韦伯看成是传统落后的、缺乏效率的管理方式。如今,它却在东亚国家的经济组织管理中体现了它的有效性。东亚国家把国家和民族看成是同等概念,所有集团都以家族主义方式联系在一起,在企业中,人们的地位虽然不同,却使人们有一种家族一体的感觉,企业成员之间保持着家族般的人际关系,忠孝相统一的行为模式。在韩国,许多企业把职员称为家族成员。在日本,家不仅仅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单位,而是扩大化了的具有独立性的社会集团或组织。日本学者认为,日本企业管理的全部秘密在于“家庭意识”。一个公司如同一个家族,每个职员为了维护公司的名誉,要忘我拚命地工作,甚至忘掉自我和自己的小家庭。而公司对职员实行终生雇佣制,以此对职员和家庭负责到底,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职员的归属感、责任感,使职员把公司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联系起来,从而发挥集团的整体性效率。 (三)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以儒家礼义、忠孝为基础的规范体系中,东亚国家追求人与人之间和谐正常的人际关系,以克服个人主义膨胀所带来的社会灾难。新加坡独立之初,大力吸收了西方的科学技术和民主政治,在一二十年间,迅速成为经济繁荣的现代化国家。针对物质享受骤增,个人利益受重视,却心灵空虚,忽视国家观念和责任感的现象,他们从自己的国情出发,重视儒家伦理,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行儒家伦理教育,以调节社会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在吸收和改造儒家学说中,赋予儒家伦理以新的适合新加坡现代化要求的精神和解释。日本有“大和”民族之称,这种“和”的思维方式主要是调和、和谐的意识,即讲人与人关系的义理人情。这种“和”被运用于企业之中时,就形成了日本式的竞争,即竞争与协调的融合,也就是说,群体外的排他性与集团内的和谐性。所以,日本企业界认为,日本企业的精髓就是“和”。当这种“和”的方式用于日本纵式社会结构关系时,“和谐高于一切”的人际关系将日本社会上下等级关系融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凝聚力,为着一个目标而同心协力。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东亚社会的特征之一。 (四)教育优先原则 20世纪初东亚国家大多是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日本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它们之所以能在短短的几十年内迅速地发展起来,还得力于它们的教育成就。这一成就渊源于儒家的重教传统,儒家为了实现“内圣外王”的理想,主张首先要对个人进行教化,提倡“有教无类”。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力,主张科举取才,强调通过学习和考试竞争来取得社会的成就和地位,通过学习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有用人才。这一传统使东亚国家和地区无论政府还是家庭都十分重视教育。在韩国,家长为了子女的教育,无论生活多么贫寒也要不惜一切代价让子女上学。同时,韩国政府实行“教育超前”的政策,在教育上的投资也很高,发展中国家里,除以色列之外,韩国在教育方面的政府投资最高。我国台湾从 1968年开始实行“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在日本,教育立国更为突出,战后,日本的教育经费增长很快,从1950年到1972年增长了 25倍,教育经费占行政经费的20%以上。而同期,美国占15%,前苏联占16%,西德占12%,英国占13%左右。日本政府认为:“教育投资的成果,其特点是以培养人的才能的形式积累起来的。所以一旦作了投资,从其效果具有持久性这一点看,可以认为它是生产上的重要投资。”[6]教育的发展,人才素质的提高,无疑是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原始动力。 纵观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经验,充分说明了现代化并不仅仅是对西方国家科学技术、经济制度和管理经验的简单移植,而是根植于本国本地的文化传统。这些国家和地区经过对儒家传统文化的反思、批判、继承,并对之进行适应现代化的转化、改造,从而,使儒家文化不同程度地对现代化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正如韩国学者金日坤所说:“发展经济的关键并不仅仅在于必须引进有效的资本主义经济原理或经济原则,而在于必须处理好这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同经济的内在关系这一根本性问题。”[7]儒家文化倡导忠诚、责任感、献身精神、集体主义、教育优先的价值观,无疑对东亚地区的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浅析儒家“慎独本义及其现实意义  “慎独”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对该概念本义的解读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从“慎独”传统解读和本义入手厘清其含义,认为“慎独”意在强调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专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慎独”在当今社会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意义。  何为“慎独”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中庸》。《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此之谓 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舍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 于 中,形 于外,故君 子必 慎其 独也。”《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莫见乎 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东汉郑玄的解说中最早提出“慎独”一词,他说:“小人闲居而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不见,听之无声,犹戒惧恐怖自修正,是其不须臾离道也。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必肆尽其情也,若有觇听之者,是以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由此可见,郑玄的所谓“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居、独处时,在其行为不为他人所见所闻之处,也要时刻做到谨慎遵守道德规范。郑玄之说与刘向在《说苑 •敬慎》中的说法相似,之后北齐刘昼的《刘子 •慎独》、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南宋朱熹的《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中关于“慎独”的解读实际上都继承了郑玄对于“慎独” 的阐说。  而这其中朱熹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郑玄的说法,但他的解读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慎独”的传统理解。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 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 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 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舍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舍其恶而卒不可舍,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又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 ,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 ,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 ,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通过对朱熹的章句集注以及其他文字的研习,我们不难看出朱熹除了沿袭自郑玄以来的传统看法,即认为“慎独”就是在独处时更要谨慎戒惧,在人所不知不闻之地加紧个人道德养成,不可自欺,要在个人修养上实当用力之外,还将“独”的内涵扩大了。例如,朱熹强调“‘慎独’之‘独’,亦非特在幽隐人所不见处。只他人所不知,虽在众中,便是独也”。朱熹还说“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解读较之郑玄的进步之处在于使“独”包含了精神性与内在性的意义。在郑玄看来,“慎独”之“独”只是空间上的独处,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地方。而朱熹理解的“慎独”之“独”除了上述之义外,还指一种内心 意念 刚刚萌发而众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由此可 以说,朱熹把“独”从个人独居的空间推致到了一个虽在众人中但缺乏外界舆论监督与压力 的空间。这是对于“独”的理解上的深化。  上述从郑玄到朱熹的关于“慎独”之义的传统解读,着力都在于强调“慎独”的实质是要慎重对待他人不知的隐蔽处之所作所为,努力地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随着2O世纪 7O年代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及 20世纪 90年代郭店楚简《五行》篇的出土,学界在对简帛文献进行整理和解读的过程中,看到了与传统解读不同的“慎独”,由此对于“慎独”本义的讨论重新拉开了序幕。  清华大学的廖名春教授在其《“慎独”本义新证》一文中认为,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校注》一书第 52到 54页的内容说明“帛书《五行》篇的‘慎独’说与《礼记 •礼器》篇、《苟子 •不苟》篇说同,而与《礼记 •中庸》、《大学》篇迥异。”并提出,“‘慎独’就是不重外表,只重内心”[3]52。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梁涛先生通过对简帛《五行》篇原文和传文的解读与分析,认为该篇讲仁、义、礼、智、圣五行“……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 ,所以,《五行》中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状态。在梁涛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中的两个“慎独”,前一个是指“诚其意”,后一个强调只有“诚于中”,才可能做到“形于外”,由此可见“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这实际还是要“诚其意”,而《中庸》中的“慎其独”则从道人手,君子“慎其独”所需要戒慎的就是那个“不可须臾离也”的道,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是一个意思。通过三者的对比分析,可以说三个“慎独”都是“诚其意”,强调要端正内心的意念,从本原上杜绝一切不善行为的出现,这些无一不在突出儒家“内省”的工夫。所以,《大学》《中庸》以及《五行》的“慎独”的本义均是指内心对于儒家涵含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完满人格的专一,指内在的精神状态。郑玄和朱熹的错误在于把“诚其意”的内在精神仅仅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把精神专一理解为独居、独处,因而造成整个意义发生改变。通过对“慎独”本义的追根溯源,以及对其传统解读的辨析,我们看到了儒家一贯的对于内省的重视,对于修己工夫的强调。  那么,对于身处现代社会的个人,在理解了“慎独”的本义后,我们该如何联系时代联系自身,深刻而又发展地理解它运用它呢?这个过程中我们既不能违背本义,也不必完全抛离传统解读。我们首先要确定这是一种强调内心对于道德境界和人生修养目的专一专注的功夫(本义强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合一状态的专注),是对内心的关照,它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同时,我们也可以于传统解说中汲取其合理的因素,那就是把“慎独”的形上意义下达到形下层面。每一个人都有独居、独处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慎独”传统解读中对于闲居时道德自制力的强调。这样才能将“慎独”更好地融人到当今社会,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儒家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  “慎独”的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慎独”的现实意义的分析大多是基于传统解读进行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篇中关于“慎独”的解释和郑玄、朱熹等人对于“慎独”的传统理解相比,在实践意义上缺乏可操作性。《五行》篇中将“慎独”归结为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五行的专一与专注,进而统摄诸德而不失于性道之本质。这是具有形上意味的归结,在寻常百姓看来,这种说法不好理解难以践行,缺乏实践上的动力。而郑玄与朱熹的解读,强调闲居时要和有人监督时的行为相一致,这是将“慎独”下达到日用伦常层面后的一种道德自律,这样“慎独”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变为一般人修德修身时的途径,而不只是君子实现其圣人理想人格的专有门径。这显然比本义更能让世人接受,同时,在实践方面更具有效性。  那么,能不能将本义与传统解说结合起来指导我们的道德修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本义中内心对于儒家仁、义、礼、智、圣这一君子人格德行的专一,改造成对于现实中的完善人格与高尚的道德标准的专一与专注,以此形成一个牢固的内心信念,然后在这个诚于中的内心信念的统摄与驱动下,更好地形于外,这样我们就会不断修正自己在大庭广众下的显性行为,也会更为注重和调整独处时候的隐性行为。  这样一来,“慎独”就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都伴随我们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方法,有助于修身正心。培养“慎独”能力,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可以锻炼和加强一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控制力,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此外,我们还应做到慎独而不唯“独”,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有无人知晓,有无人监督时都同样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绝不因为无人知晓而肆意妄为,也不能因为有人知晓而做表面文章,要时刻专注于内心信念。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已经存在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而言,“慎独”的修养方法更凸显其必要性。只有当每一个个体都自觉地做到“慎独”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与道德意识才会得到一个很明显的提升,至少会减少坏人坏事的出现。这一点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指出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 ’,不做任何坏事。”虽然刘少奇同志讲的是共产党员,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平常百姓的意义与影响是一样的。当我们心中已经拥有一个诚其意、毋自欺而诚于中的道德理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到内外如一如是而行,做到时时处处符合道德要求。此外,朱熹把“独”从独居扩展到大众空间,对于当今社会更具现实意义。比较古今社会的外部压力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要完全摆脱舆论压力,只会出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处时。而当今社会,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很多时候都身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也就缺少一种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养成肆意胡为的习惯,认为反正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监督我。由此可见,“陌生人社会”虽在众人之中实际也是独,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慎独”功夫,注重内心一念发动时别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绝不放松道德修养工夫通过“慎独”,我们要养成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凭借自己的内心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依靠理性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付诸行动。  “慎独”,是儒家的传统观念与重要思想,是一种修养工夫,是一种自律品质。通过对“慎独”本义与传统解说的厘清,通过对“慎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实践意义的分析,我们看到“慎独”永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现实意义。

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选题题目

最好写清明节的,因为那样会觉得你比较怀念祖先。

1)中国儒家、道家为基干的古代思想文化 2)书画文化 3)茶文化 4)婚嫁文化 5)酒文化 6)饮食文化 7)姓氏文化 8)园林建筑文化

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儒家礼教与礼仪之邦之间的联系与背离;一下就想到这个了。“礼”和“乐”的思想绝对是儒家文化的中心,在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我们自称礼仪之邦,很大程度上有以儒家这两个思想为约束的关系,但是礼仪之邦,还有很多更丰富的内涵的。另一方面,儒家的“礼”也和礼仪之邦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内涵上的相异和背离,有约束人性的一面。

儒学与中国传统文化论文题目

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选题背景

春秋

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民风调研的背景目的:我国历史源远流长,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各个民族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习俗和文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外的一些节日也逐步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如圣诞节、情人节、愚人节等。对于许多人来说, 对中国的传统的节日的理解只停留在很肤浅的含义上,对传统文化反应冷淡,相反,对于外国的圣诞节,反应强烈,以多种形式来庆贺,这不能不引起思考。 通过探寻,力图在生活中全面了解中国的传统节日,学习中国的传统知识,在教学中向学生渗透传统文化流失的危机感,让学生传承民族文化,从而提高学生人文素养。意义:通过对我国传统民风民俗的了解和认识,可以使学生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同时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大团结意识,培养和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传统文化是中国古圣先贤几千年经验、智慧的结晶,其核心就是道德教育。在当前文化缺失、物欲横流的大环境下,有不少人误认道德是限制人们行为的条条框框。其实,有道德的生活才是真正正常、幸福的生活。

浅析儒家“慎独本义及其现实意义  “慎独”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对该概念本义的解读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从“慎独”传统解读和本义入手厘清其含义,认为“慎独”意在强调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专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慎独”在当今社会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意义。  何为“慎独”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中庸》。《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此之谓 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舍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 于 中,形 于外,故君 子必 慎其 独也。”《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莫见乎 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东汉郑玄的解说中最早提出“慎独”一词,他说:“小人闲居而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不见,听之无声,犹戒惧恐怖自修正,是其不须臾离道也。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必肆尽其情也,若有觇听之者,是以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由此可见,郑玄的所谓“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居、独处时,在其行为不为他人所见所闻之处,也要时刻做到谨慎遵守道德规范。郑玄之说与刘向在《说苑 •敬慎》中的说法相似,之后北齐刘昼的《刘子 •慎独》、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南宋朱熹的《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中关于“慎独”的解读实际上都继承了郑玄对于“慎独” 的阐说。  而这其中朱熹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郑玄的说法,但他的解读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慎独”的传统理解。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 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 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 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舍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舍其恶而卒不可舍,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又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 ,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 ,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 ,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通过对朱熹的章句集注以及其他文字的研习,我们不难看出朱熹除了沿袭自郑玄以来的传统看法,即认为“慎独”就是在独处时更要谨慎戒惧,在人所不知不闻之地加紧个人道德养成,不可自欺,要在个人修养上实当用力之外,还将“独”的内涵扩大了。例如,朱熹强调“‘慎独’之‘独’,亦非特在幽隐人所不见处。只他人所不知,虽在众中,便是独也”。朱熹还说“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解读较之郑玄的进步之处在于使“独”包含了精神性与内在性的意义。在郑玄看来,“慎独”之“独”只是空间上的独处,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地方。而朱熹理解的“慎独”之“独”除了上述之义外,还指一种内心 意念 刚刚萌发而众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由此可 以说,朱熹把“独”从个人独居的空间推致到了一个虽在众人中但缺乏外界舆论监督与压力 的空间。这是对于“独”的理解上的深化。  上述从郑玄到朱熹的关于“慎独”之义的传统解读,着力都在于强调“慎独”的实质是要慎重对待他人不知的隐蔽处之所作所为,努力地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随着2O世纪 7O年代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及 20世纪 90年代郭店楚简《五行》篇的出土,学界在对简帛文献进行整理和解读的过程中,看到了与传统解读不同的“慎独”,由此对于“慎独”本义的讨论重新拉开了序幕。  清华大学的廖名春教授在其《“慎独”本义新证》一文中认为,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校注》一书第 52到 54页的内容说明“帛书《五行》篇的‘慎独’说与《礼记 •礼器》篇、《苟子 •不苟》篇说同,而与《礼记 •中庸》、《大学》篇迥异。”并提出,“‘慎独’就是不重外表,只重内心”[3]52。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梁涛先生通过对简帛《五行》篇原文和传文的解读与分析,认为该篇讲仁、义、礼、智、圣五行“……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 ,所以,《五行》中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状态。在梁涛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中的两个“慎独”,前一个是指“诚其意”,后一个强调只有“诚于中”,才可能做到“形于外”,由此可见“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这实际还是要“诚其意”,而《中庸》中的“慎其独”则从道人手,君子“慎其独”所需要戒慎的就是那个“不可须臾离也”的道,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是一个意思。通过三者的对比分析,可以说三个“慎独”都是“诚其意”,强调要端正内心的意念,从本原上杜绝一切不善行为的出现,这些无一不在突出儒家“内省”的工夫。所以,《大学》《中庸》以及《五行》的“慎独”的本义均是指内心对于儒家涵含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完满人格的专一,指内在的精神状态。郑玄和朱熹的错误在于把“诚其意”的内在精神仅仅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把精神专一理解为独居、独处,因而造成整个意义发生改变。通过对“慎独”本义的追根溯源,以及对其传统解读的辨析,我们看到了儒家一贯的对于内省的重视,对于修己工夫的强调。  那么,对于身处现代社会的个人,在理解了“慎独”的本义后,我们该如何联系时代联系自身,深刻而又发展地理解它运用它呢?这个过程中我们既不能违背本义,也不必完全抛离传统解读。我们首先要确定这是一种强调内心对于道德境界和人生修养目的专一专注的功夫(本义强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合一状态的专注),是对内心的关照,它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同时,我们也可以于传统解说中汲取其合理的因素,那就是把“慎独”的形上意义下达到形下层面。每一个人都有独居、独处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慎独”传统解读中对于闲居时道德自制力的强调。这样才能将“慎独”更好地融人到当今社会,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儒家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  “慎独”的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慎独”的现实意义的分析大多是基于传统解读进行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篇中关于“慎独”的解释和郑玄、朱熹等人对于“慎独”的传统理解相比,在实践意义上缺乏可操作性。《五行》篇中将“慎独”归结为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五行的专一与专注,进而统摄诸德而不失于性道之本质。这是具有形上意味的归结,在寻常百姓看来,这种说法不好理解难以践行,缺乏实践上的动力。而郑玄与朱熹的解读,强调闲居时要和有人监督时的行为相一致,这是将“慎独”下达到日用伦常层面后的一种道德自律,这样“慎独”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变为一般人修德修身时的途径,而不只是君子实现其圣人理想人格的专有门径。这显然比本义更能让世人接受,同时,在实践方面更具有效性。  那么,能不能将本义与传统解说结合起来指导我们的道德修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本义中内心对于儒家仁、义、礼、智、圣这一君子人格德行的专一,改造成对于现实中的完善人格与高尚的道德标准的专一与专注,以此形成一个牢固的内心信念,然后在这个诚于中的内心信念的统摄与驱动下,更好地形于外,这样我们就会不断修正自己在大庭广众下的显性行为,也会更为注重和调整独处时候的隐性行为。  这样一来,“慎独”就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都伴随我们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方法,有助于修身正心。培养“慎独”能力,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可以锻炼和加强一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控制力,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此外,我们还应做到慎独而不唯“独”,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有无人知晓,有无人监督时都同样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绝不因为无人知晓而肆意妄为,也不能因为有人知晓而做表面文章,要时刻专注于内心信念。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已经存在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而言,“慎独”的修养方法更凸显其必要性。只有当每一个个体都自觉地做到“慎独”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与道德意识才会得到一个很明显的提升,至少会减少坏人坏事的出现。这一点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指出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 ’,不做任何坏事。”虽然刘少奇同志讲的是共产党员,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平常百姓的意义与影响是一样的。当我们心中已经拥有一个诚其意、毋自欺而诚于中的道德理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到内外如一如是而行,做到时时处处符合道德要求。此外,朱熹把“独”从独居扩展到大众空间,对于当今社会更具现实意义。比较古今社会的外部压力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要完全摆脱舆论压力,只会出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处时。而当今社会,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很多时候都身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也就缺少一种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养成肆意胡为的习惯,认为反正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监督我。由此可见,“陌生人社会”虽在众人之中实际也是独,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慎独”功夫,注重内心一念发动时别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绝不放松道德修养工夫通过“慎独”,我们要养成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凭借自己的内心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依靠理性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付诸行动。  “慎独”,是儒家的传统观念与重要思想,是一种修养工夫,是一种自律品质。通过对“慎独”本义与传统解说的厘清,通过对“慎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实践意义的分析,我们看到“慎独”永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现实意义。

儒家思想及其现实意义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思想,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影响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东亚、东南亚国家,新加坡甚至用儒家思想来治国。因此继承和宏扬中国传统文化意义深远。(1)儒家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其形成、发展演变过程与作用①背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时期,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维护奴隶主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社会的动荡中。社会各阶层都对社会变革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法、道、墨等家,他们各自为自己所代表的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这不仅繁荣了文化,也为秦汉以后的封建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②形成、发展过程春秋:孔子是儒家学派创始人。他提出“仁”,主张以爱人之心调解与和谐社会人际关系。维护“礼”,主张贵贱有“序”,这是孔子政治思想中的保守部分。主张以德治民,要统治者爱惜民力,取信于民,正身律已。在政治上,主张逐步改良,“损益”旧法。儒家思想后来发展成为中国古代封建文化中的正统思想。战国:孟子是战国时期儒家的代表,他主张施行仁政,并提出“民贵君轻”思想;主张“政在得民”,反对苛政;主张给农民一定的土地,不侵犯农民劳动时间,宽刑薄税。西汉:董仲舒以儒学为基础,以阴阳五行为框架,兼采诸子百家,建立起新儒学。其核心是“天人感应”,“君权神授”。宋朝:理学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佛教和道教思想形成的新儒学,是宋代主要的哲学思想。南宋朱熹是理学发展的集大成者,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实际上是为封建等级秩序辩护。明朝:理学由客观唯心主义向主观唯心主义演变,说明它已经走到极端。儒学的现代价值儒家思想的合理部分:教育理论:有教无类、学思结合、因材施教等;伦理道德:孝、仁义、诚信等(社会主义荣辱观);维护社会稳定:仁、德治、民本思想等(取消农业税);维护国家统一:大一统思想(统一祖国);个人修养:正身自省、修己安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 (八坚持、反对);现代价值:儒家的大一统思想,民本思想、进取精神、忧患意识、历史使命感、道德意识与和谐意识等,我们都可以赋予新的时代内含。对维护中华民族统一、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谋求社会的共同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义利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例如《周易大传》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刚健有为精神,《论语》中所提倡的舍生取义、 “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品质,以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感,《孟子》中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春秋公羊传》中强调的天下统一的思想等,都是很容易转化为新的时代的内容。尤其是强调统一的思想传统,更具有现实意义。又如孟子的“民贵君轻”,到荀子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民本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古代“民本”的真正内涵,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利益。今天我们可剔除其封建内核,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来转化古代的民本思想,将其发展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社会主义观念。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命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仍具现实意义。今天我们仍需要提倡自身修养和为社会主义而献身的精神。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如“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别尊卑,明贵贱”的封建等级观等。儒家思想的世界影响:儒家思想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中国文化的象征。儒家思想在日本、韩国、东南亚乃至欧洲影响巨大。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对其大加赞扬。东南亚从东西方文化中吸取营养,合理地处理了东西方文化的关系,建立了令人称羡的“东方工业模式”、“儒家资本主义”,证明了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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