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首页 论文期刊知识库 问题

贵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发布时间:

贵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报考医科大学,首先得通过体检,医学专业有一些特殊要求。这个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其次就是高考要考一个比较好的成绩,医科大学普遍录取分数线比较高的。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3、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录取办法:对考生,以“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医科大学的录取条件,只要是你的高考成绩,够你报了医科大学成绩够了就可以录取

高考分数首先要达到该校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分数线,同时医科大学对身体有特殊要求,具体要求,可以登录到所报学校网站或查询招生指南。医科类专门院校的排名是:1 北京协和医学院2 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医学院的排名是:1 北京协和医学院2 北京大学医学部3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4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6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7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天不怕,地不怕,阎王老子也不怕。

广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考医科大学所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6、轻度色觉异常。7、先天性色觉障碍者。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9、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10、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宜就读。1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12、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2021广州医科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0第五条 学校地址: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医学类专业(除护理学、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学费6960元/生·学年)学费7656元/生·学年;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学费 6230元/生·学年;管理学、法学类专业、预科生学费 5510元/生·学年。番禺校区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报考,在校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的奖助学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7103483传 真:020-3710348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刘老师监督电话:020—37103538传 真:020—37103538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大学授权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2、想要报医学志愿应该注意哪些关键性的问题?

首都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你好,首医对不同省份录取分数不一样,而且医学院校一大特点就是专业之间分数相差很多。一般临床口腔最高,都要600多。首医在北京的三所医学院校里是最差的,因为前两个太厉害了,协和和北医,都比不过。但是首医也有自己的独特优势是别的院校没有的,全北京几乎所有的市属医院都挂首医的牌子,我们常说首都有多大,首医就有多大,无论你走到郊区还是市中心,都可以看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某医院,实力很强。所以本科生的实习医院很多,首医的本科生五年时间一半时间在校,一半时间在医院,这应该是比其他大多数医科大学本科生下临床的时间都要长

需要成绩好 其他的都ok了

有毕业证就行

2、想要报医学志愿应该注意哪些关键性的问题?

福建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医学类院校专业报名条件:1、报考高中升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中专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报专科起点本科应具有专科毕业文化程度。2、报读医学类各专业,除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外,还应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医学报考专业大致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类,护理学。大部分的报考在第一种。但是非常要注意,综合大学的专业报考,医学专业并不是单独序列招生。

2021福建医科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福建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公告汇总】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应用心理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可以去福建医科大学官网查询,应用心理专业要求取得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医学、护理学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2022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具体报考条件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 年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5、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其中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可同时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学生。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医科大学所要达到以下条件。具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一般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6、轻度色觉异常。7、先天性色觉障碍者。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9、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10、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宜就读。11、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12、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贵州医科大学报考条件及流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第十七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第十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贫困生设有贫困生资助。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0851-88302205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咨询电话:0851-88302205 电子邮箱: 学院网址: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邮政编码:550004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邮政编码:550025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协和班)学校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口支援下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创新班(简称“协和班”),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医学研究、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卓越人才,仅招收贵州省考生,计划招生32名。该班新生录取进校后,实行导师制,重视教学方法改革,在国(境)内外拓宽交流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培养,强化英语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打通深造通道(毕业前,班级成绩排名前90%,达到推免条件,将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15%推荐进入北京协和医学院,实现“5+3”一体化培养),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后10%且平均学分绩点低于5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临床医学其他班级学习,缺额从临床医学其他班级择优补充)。第二十一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6以上。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学生需常年从事与户外运动和救援救护相关的各种教学、实践实训活动。因此,基于该专业的特殊性和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由于培养方向为户外运动方向、救援救护方向和山地旅游与户外教育方向,所需专业露营野炊装备(帐篷、背包、睡袋、防潮垫、炉具、炊具等)、专业服装、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需自行购买。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二十八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校网址: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含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211邮政编码:550004  Email: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