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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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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参考文献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内容摘要:本篇文章从三部分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在第一部分里简单概括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特点。第二部分中,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应当分为四点,自我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和社会预防,其中以学校预防和社会预防为重点。在学校和社会的预防工作中,学校应当注重全面教育,素质教育和文化教育是同等重要的。学校不能只片面的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导致学生在其它方面的教育欠妥。社会应当狠抓预防工作,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降到最低。第三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各个方面已经出台很多政策,希望通过各个单位、集体严厉打击未成年犯罪。关键词: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在这几年中,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以引起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应采取“以防为主,打击为辅、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促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全民参战,齐抓共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何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会逐年上升,我们应从四个方面来讲:1、未成年人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低,抵御能力差。例如:王某、黄某某,均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在某中学读初中,在上小学和初中时,都是父母的乖孩子,听话的好学生。自从认识朱毅权后,他们学习成绩开始下降,经常逃学,并多次离家出走。22岁的朱毅权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7年刑满释放。为找帮手,他通过别人认识了王某、黄某某,在他的诱导下,王某、黄某某产生了邪念而走上犯罪道路。2、家庭的教育与关爱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例如:昆明五华区法院2003年审理的杨某某、孙某抢劫案,在开庭前会见被告人杨某某时,法官了解到其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就是因为父母在他小的时候便离了婚,不久其父病逝,母亲则对他从不管不问,以至于平时的生活都是由居委会照管。因缺乏父母的关爱,感到很孤独,便结识了街上一些和他年龄相仿的人,和他们一起打架、喝酒、抽烟,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法官们希望为人父母的家长们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尽心尽力。3、学校对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在德育教育、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培养上存在薄弱环节。例如:黄某是某校读职高,成绩一直不太好,因未完成假期作业,老师怕影响到班级成绩和荣誉,在开学时,不准其注册,故辍学在家,后因没事就到社会上玩,而结识了一些行为不良的同龄人,以至走上犯罪道路。本案谷某的犯罪就是因为学校、教师采取了不正确的教育方法,将其推出校门,使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4、社会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日益力剧。例如曹某,女,14岁,是个非常听话,成绩优异的女孩子,邻居家10岁的林某一直拿她当做榜样,放假时俩人经常在一起学习、玩耍,可是有一天,林某像往常一样去曹某家玩,却被曹某砍死。警察在调查此案件中,曹某声称:“我看电视里,杀人的镜头很过瘾的,于是我就想试试。”本案中曹某就是因为受外界影响,使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在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三大形式特征分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在逐年上升,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增加幅度较大。例如:某高校在校大学生,2001年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同比上升120%;某县法院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15倍,2002年同比上升98倍。其中未成年被告人占80%以上。2、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的表现为: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3、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态表现为团伙犯罪;例如:在《学生伤害赔偿案件及分析》一书中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案例占本书案例70%以上。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发生和变化,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均具有社会性、综合性,是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不良影响,恶劣环境等在未成年人身上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犯罪实际上是社会消极面的“综合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看,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就客观方面而言,有的是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差,对外界的防御能力低;有的是家庭方面的原因,如父母离异、教育、监护不力,父母、监护人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是学校方面的原因,如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片面的追求升学率,疏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尤其是对“双差生”的冷落或歧视等;有的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如不良书刊或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内容的影视作品和出版物的不良影响;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既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就不可能靠一个部门解决,也不可能按照某一种方法解决,而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标本兼治,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自我预防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阶段来看,往往是未成年人自身认知能力底,防御能力差以及能力不够,应当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在自我预防的过程中,应举和帮助那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帮助已经发生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带头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果发现有违法犯罪迹象时,应当及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自身找出不足,以最快的方式杜绝有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家庭预防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蛛丝马迹的当首属其家庭成员。特别是初犯阶段,父母如能及时制止、教育;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睦。抓好家庭教育这个环节,就是抓住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我认为有关部门可与少年家庭签订防治犯罪的责任状,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通过落实承包责任制,巩固家庭这个堡垒,对于整天忙于生意、事业、忽视子女教育的家长,要促使其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如果父母与孩子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感……这些都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家是孩子每天停靠的港湾,是情绪的出口,是在外受伤跌倒时可以疗伤止痛、补充能量的地方。那些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纵容或棍棒教育的家长,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进行必要的培训,促使其摒弃不良的教育习惯,使每个家庭都能真正起到教育预防的职责。其实孩子都是很宽容的,对父母的要求并不高,给孩子一个亲密的拥抱,一个幸福的微笑,一个关注的眼神,一次倾心的交谈,甚至是一次适时的批评,都会让孩子感到父母在关注他、爱他。父母的那份爱意将会给孩子送去一片蓝天,为家庭生活带去一缕清香。学校预防在学校预防中,学校首先是传道,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以及如何做人,其次才是传授文化知识。学校应改变现有不当的德育模式,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的德育及其违法的原因。德育本身没有过错,错的是教育的不当内容和方式,片面的追求、且德育仍然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初的和最有力的屏障。,因此,要发挥德育教育自身的有效作用的同时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率。关闭而不是开启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大门,必须纠正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回归教育本来面目,认真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的有效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要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开设法制课,设置专业法制教员,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让学生每周至有一节法制课。同时要建立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考核制度,使老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实到实处。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老师要认真履行好应尽的各项职责。社会预防现在的社会多姿多彩的,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财富积累可观,大多数人富裕程度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精神文化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涌了进来。即便是收视率很高的频道,也免不了武打凶杀、异性亲热等演示传递的信息。所以有的青少年边看边模仿,甚至对身边的家人、朋友动手动脚。“泡网吧”更是成了青少年们的乐园,在那里,他们可以整天整夜地玩游戏、上网聊天或看形形色色的影视、图片,不管网上好的坏的、高尚的腐朽的、科学的迷信的,他们照单全收,他们从不担心老师或家长去找他们,因为门口有老板在放哨。渐渐地由逃学到辍学,因享乐到手头拮据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累见不鲜。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在“全民经商”的潮流中,恭喜发财、赚钱光荣不再被中国人羞涩避讳,不读书照样可以挣大钱已成为部分家长和学生的共识。导致青少年价值观念的迷惘,物质享受的强烈诱惑,物质生活的高度追求,使意志薄弱者跌入迷途,走向犯罪。鉴于上述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我们应当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净化社会环境,整治搞好校园和周边环境。各级党委、党政府、领导要组织好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宣传、新闻出版、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制度,在共青团、妇联、群众、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下,下定决心治理好学校内部和周围社会治安,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不法行为,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建立一支优秀的校外辅导员或者配备专职法制教员,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要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典型安例,组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加大打击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把校外的青年人组织起来,开展一些积极向上,文明健康活动等等,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换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各行各业采取的综合治理,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三、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职责及预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2、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3、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人刑事案件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六条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①指定辩护,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凡被告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开庭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都为他们指定辩护人。在2002年以来所办理的57人中,有12名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都为他们指定了辩护人。如陈某盗窃案,由于陈的父母离异,家庭经济困难。法院通知陈父到庭后,他虽然愿意为儿子委托辩护人,但却无钱。法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即为陈某指定了一名律师作为辩护人。②寓教于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如在审理刘某等五人抢劫一案时,特邀请了该案5个被告人所在学校的副校长作为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判决时,合议庭充分考虑了他们是在校生,且平时表现比较好的实际情况,除被告人刘某外,其余四人均免予刑事处分,使四人重返学校。法庭最近回访了解到,四人遵守纪律、学习更加努力,都表示要“珍惜学习机会,刻苦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③多方配合,共同做教育、挽救工作。凡是作有罪判决的,均组织家长、所在村委会干部、公诉人、辩护人等参加帮教座谈会。从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犯罪根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应受惩罚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帮助未成年犯提高认识,深刻反省,吸取教训。通过座谈帮教,未成年犯及其家长都受到深刻教育,表示接受法院判决,真诚悔改,重新做人。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犯,法院主动与学校联系,做学校的工作,使其重返校园学习,有效地遏止了未成年缓刑犯流入社会再次犯罪。④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确定庭审方式、方法,防止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如在审理廖大和廖二抢劫一案中,法庭针对廖大对自己犯抢劫罪的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决定休庭,让指定辩护人、家长在一起共同对廖大进行教育。当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痛心流涕,当即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据此,法庭判处二人缓刑。法庭采取这种方式,既不伤害其自尊心,又达到了教育、挽救的目的。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能够适用缓刑的,尽量适用缓刑。2002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1件57人,其中21件是抢劫。在未成年犯的57人中,判处免予事处分的6人,缓刑17人,单处罚金5人,拘役10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9人,仅占33%。57人中无1人上诉。广泛开展送法进校活动。该院派出法官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帮助学校普法。在法官们的指导下,这些学校普遍举办了法制展览、法制告会、学法用法演讲会、摩拟法庭等活动。法官们还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到中学开庭审判,收到了使学生学法、知法、讲法、用法、守法的好效果。法院执法须保证“三要”:一要维护少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在开庭时将有关诉讼权利告知被告人;未请辩护人的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在审判区内为监护人安排专席,保证其参与诉讼,为少年被告人辩护,并享有阅读审判笔录和为少年被告人上诉等权利。宣判后安排监护人与少年被告人见面;二是要把法律教育贯穿于庭审全过程。在审判活动中,注意做到法律用语通俗化,审判语言言简易懂,绝不使用讥讽、挖苦词句;法庭设置简单,形式灵活,做到在严肃与温和相济的气氛中进行审理,把感化的亲切语言印在少年被告人的心中,把教育关怀的情感体现在促进失足少年的自我悔悟改造上;三要正确适用刑罚,体现依法从宽精神。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对那偶然失足,罪行较轻,悔罪表现好的,一般都减轻处罚;对同时具有从重和从轻情节的,都体现从轻处罚;对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绝不收监,依靠社会和家庭力量加强帮教;对少年被告人一般不适用附加刑,不在公判会上宣判,以保护其自尊心和悔罪自新的信心。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可塑性和可造性。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的责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责任。打击仅是低层次的防范,预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参考文献:①2004年3月14日新华网云南频道②北京大学法学院刘中发《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和特点》③1999年6月28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④1999年6月28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条⑤2004年4月27日中国法院网⑥《未成年人犯罪案例》⑦《学生伤害赔偿案件及分析》⑧2003年7月中国青年

论大学生应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摘要: 法制观念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是思想最为活跃、接受新事物最为迅速的高智能知识群体,其思想活动和行为方式会有更深刻的时代烙印,呈现出更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就此现象,大学、社会以及我们大学生自己应该如何增强法律观念,维护法律权威那。关键词:普法教育,思想氛围,教育改革,法制权威通过一些资料表明当今大学生中依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 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依然较低。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二)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在大学生培养法律意识是多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如“法律虚无主义、工具主义”、“有权就有钱,钱大于法”等错误认识,影响着对当代法律制度的实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正确认识,自觉不自觉地对现代法律意识的导入形成了心理上的抵触。 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 可见,刘海洋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让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十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但这种现象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从根本上说,应该从思想教育层面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一)进行普法教育:学校应注重《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学校的《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老师也应该改善教育手法,多举一些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模拟法庭”一类的活动来,让学生在假设的环境中了解并利用法律知识。能够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或者开展一些竞赛活动,在竞赛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且还应该在假期多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三)社会和学校应加强法制氛围的制造:社会应该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法制观念,进行普法教育。占领网络思想教育阵地,让互联网同样也成为法律宣传的一个新平台。摒弃网络弊端,发扬网络平台的广泛性。加强社会注意荣辱观的教育,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氛围,进而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大学是一个学术重镇,要有活跃而浓厚的学术氛围,有宽松而自由的创新环境,从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最后要有良好的文化环境。让大学生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接受教育。从而让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维护法律权威。由此可见,实现社会的法制化,增强大学生法律意思,维护法律的权威并不是一件难事,它需要高校、社会以及我们大学生多方共同努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参考文献:(1)南京日报 2003-12-31《“伤熊事件”主角刘海洋现状调查》(2)江苏法制报2008-11-17《运用法律护航打造魅力校园》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论大学生安全意识的形成与成才 个人提要:本文论述可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从个人集体,人身和思想,理论和实际多个方面论述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是理论和实际,前者结合了新世纪,新中国的特点,后者则以农大本身为例。分析了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所应该注意的种种安全问题。 [关键词] 安全意识,大学生的成才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他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一)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首先,从国家面临的安全环境来看,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深刻!总之,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而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又相对薄弱,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治安形势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园环境日趋社会化、复杂化。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不仅有教学区、生活区,有的还混杂家属区、居民区;不仅有教学、科研设施,还有工厂、公司、超市、书店、银行、邮局、医院、宾馆、浴室、饮食店、影剧院、歌舞厅等生活服务设施和机构。一所高校就像一个小县城。这种复杂的格局,客观上也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时常窜入高校进行盗窃、抢劫、、行凶等流氓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二是大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涌入校园,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形成,大量的外来人员来校务工、经商。由于这部分人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因此,部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余时间东逛西遛,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有的以打工做掩护,盗窃学校公私财物;也有的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重扰乱了校园治安秩序。三是校区多而分散,交通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高校合并办学,打破了学校独门独院办学格局。由于校区分散,相邻校区间的人流、车流、物流互动,有的院(系)学生每天从甲校区到乙校区上课或去图书馆学习,形成了校区之间人员流动性增大,如果稍有疏忽,易发生交通事故。四是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当前高校周边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问题,大多数与学生有关。这些案(事)件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本身及家庭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严重时将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近年来,在校园内外发生了许多涉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究其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数当事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伤害不知所措。当前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社会经验。当代大学生由于从小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受什么挫折,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能力就相对比较弱,如缺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的经验,易于发生财物被盗;缺乏人际交往中的经验,容易上当。也有一些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轻而易举地被一些不法之徒欺或威逼利诱。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被拐卖、凌辱、残害的案件就是这方面的活生生的例子。二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一些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如人离不锁门、贵重物品不加妥善保管、随意丢放,导致钱物失窃;有的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吸烟乱扔烟头等,并由此造成各种安全事故。三是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时期,乘虚而入的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以及“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对那些涉世不深、阅历不广、缺乏社会经验、良莠不分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有的学生经不起这种诱惑,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腐朽观念,如有些大学生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经受不住来自社会金钱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诱惑,从贪小便宜、小偷小摸而发展到大肆行窃,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堕落成为社会的罪人;有些大学生在西方“性解放”及淫秽书刊、录像的影响下,奉行“青春不美,死了后悔”的人生哲学,在这种腐朽思想的支配下,便很快成为淫乱思想的俘虏。针对上述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以起到预防犯罪,减少发案的作用。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国家安全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每个大学生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条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二)网络安全教育近几年来,网络经济迅速发展,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高校学生几乎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及时的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实践证明,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是防止校园网络遭受非法侵入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三)消防安全教育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校园内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重点部位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火灾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最佳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如何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 “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四)防盗窃教育近几年来,由于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宿舍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学生遭受物质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针对当前学生宿舍盗窃犯罪上升的特点和原因,学校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一般来说,防盗工程多注重人防、物防、技防。人防中最重要的是防盗意识的树立和增强,而防盗意识的确立和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程度和广泛性。因此,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严峻现实,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窃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盗观念,自觉落实各项防盗措施,堵塞防盗漏洞。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以“治安通报栏”或“治安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学生宿舍失窃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留宿外客,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更应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交通安全教育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如何有效的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相应地建立五个意识,即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权意识。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三是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通过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六)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近几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大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一些学生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生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也有一些学生无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反操作的结果。因此,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一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要通过对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要使学生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总结事故教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负责任。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是同校园安全与个人安全密切相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抓好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对本校或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使广大学生达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查处各类违纪事件。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七)心理安全教育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在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对象,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氛围下,认识自己的错误,以达到心悦诚服,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八)自我保护教育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在遇到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遭到不法侵害后,要教育学生应按照法律程序,依靠执法部门来处理,不能“私下了结”或“私设公堂”来处理。否则,就会出现先受害后违法,甚至犯罪的结局。二是教育学生邪不压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可惊慌失措,必须看到 “做贼心虚”是一切不法侵害人的共同特点。要大义凛然,以正压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侵害人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高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全员教育即学校各级要加强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教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教职工具备了安全知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否则,难以向学生普及安全常识。在教学上,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实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有关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在化学、物理等实验课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在信息工程课程中讲授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内容。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形成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以利于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课外实践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全面教育即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使安全教育真正融入德、智、体全面教育之中。全程教育即要求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安全教育要始终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渡过大学生活时期。(二)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的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安全事故。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满足于形式,更不能只往下灌输,而要讲效果,要能打动人心,让受教育者内心接受,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重点时期是指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殊时期,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新生刚跨入大学校门时,由于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不熟悉,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因此,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人生道路上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因而在此期间特别要强调安全问题,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由于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外出找工作单位,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因此,学校切实加强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参考文献[1]黄希庭主编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王智新,冯时林主编论大学生法制教育[C]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出版社,[3]蔡培元.从安全需要的变化中寻求对策[J].保卫学研究,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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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涵和范畴 安全的实现一方面有赖于外部环境的保障,另一方面与主体对环境危险的认知、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等息息相关,后者正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新形势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为维护大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提升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而开展的教育活动,这项教育应包含如下内容。第一,生命安全教育。影响生命安全的因素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自然灾害类,如地震、火灾等;事故类,如交通事故等;刑事犯罪类,如杀害、抢劫、绑架等;生活隐患类,如宿舍用火用水用电不当引发的事故、饮食不注意导致的食物中毒等。要教育引导学生规避以上因素,学会防灾自救。第二,财产安全教育。主要是教育学生避免财产的不正常损失,如因盗窃或等导致的财产损失。第三,心理健康教育。要教育引导大学生持有正确、健康的生命观,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热爱生活。遇到学业就业压力,看到不公平的现象,面对社交障碍等能够积极进行心理调试,不致抑郁彷徨,不会做出伤害他人或自伤自残等举动。第四,网络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新形势大学生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提高警惕,不能沉迷其中,不受不良信息的侵蚀和教唆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大学生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青年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大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社会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思想还不够成熟,还存在有明显的知行脱节的现象。比如在成才问题上,一方面具有强烈的成才愿望,另一方面又缺乏勤奋刻苦、勇攀科技高峰、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决心和恒心。这就需要在学校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完善自己。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是在高校德育工作经验总结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大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修养和心理行为训练的系统理论和知识。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帮助大学生分辨是非,汲取精神营养,获得真、善、美的心灵启迪,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1、少看色情作品;2、多学习政治;3、多做好事;4、积极入党;5、多做无名英雄;6、接交品质纯洁的人;7、上进心要强;8、远离流氓浪子。9、大公无私;10、舍己为人;11、先公后私;12、先人后己。 关于如何写大学论文:1、中心论点--分论点--论证【论据】--结论;2、选题要优--交实要广--积累要深--思维要新--内容充实--信息要灵--学风要正--写作要韧--时间要挤--情绪要佳。3、观点鲜明--论说深刻--文风朴实--体现思想性创新性--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段民生律师留言2014--10--06】。

预防与抑制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  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预防作用。但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进行有效的预防教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要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  注重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健康心理素质。针对一些大学生不成熟的心理特点,高等院校应该积极地为大学生开展各种心理讲座,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室。正确引导他们对两性、婚姻、事业、就业等问题的认识,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要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其人格障碍,学会宽容,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注意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笑面人生,热情生活,多交朋友,使自己的心理常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注意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问题。当前在校的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应该以友情为重,不应过早确立恋爱关系。学校应该加强他们的性和性道德的教育,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并利用它指导和帮助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全方位、多层次地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正确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教育。这就要求我们的学校首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从刚入校门着手,结合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进行教育,结合校园内的案例讲危害,向学生灌输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我们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作斗争的思想意识。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的道德养成是个长期的过程,应当从小就开始培养。很多人的价值观在进入大学之前就有了牢固的框架。中小学一向重分数轻德育,特别是中小学生沉重的课业负担,对青少年形成健全独立的人格是极端不利的。另外,缺乏诚信、贪图物欲等现象等在社会中普遍存在,会对大学生产生不好的影响。杨叔子院士说:“育人要育有人性的人”。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期间对于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让大学生能够学到现代科学知识、技能和理论的同时,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道德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教会他们为人之道,使他们真正成为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材,是高校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搞好家庭教育。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的家长因其本身就有恶习,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习气,最终发展为违法犯罪。另外,离异单亲家庭中,青少年的犯罪率明显高于正常家庭,其原因在于离异单亲家庭中,子女缺乏家庭教育,失去家庭幸福,或者在新家庭中成为多余的人,使他们饱受离异家庭的痛苦,从而到社会上寻找“关心”、“同情”,此时,他们往往就会被坏人拉拢、引诱,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家庭教育不当和家庭结构异常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因素。良好的家庭教育在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家庭环境,尤其是家风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能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上影响孩子。家长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家庭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良好家风。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大学生犯罪预防论文参考文献

犯罪学参考文献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与预防黑社会组织犯罪自古有之,自17世纪发端于游民阶层。而19世纪后意大利西西里岛的黑手党由民族反抗运动组织蜕变成暴力组织后,黑社会组织犯罪便成为了一颗毒瘤,为国际社会各界困扰的一个难题。在中国,黑社会性质犯罪在改革开放以后也愈加猖狂,而近年以来诸如辽宁刘涌案、广东阳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湖南郴州宜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让人们再次关注这个特殊的犯罪主体,亟待寻求解决的方法。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 社会一词并没有太正式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由自我繁殖的个体构建而成的群体,占据一定的空间,具有其独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1]社会学家按照不同的标准将社会分为多组类型,其中按照是否守法将社会分为上等社会或上流社会(upperworld or overworld)与下等社会或黑社会(underworld)。顾名思义,上等社会是良民社会,守法的社会;而黑社会则是指罪犯社会或者有组织犯罪社会。黑社会又俗称“黑帮”或者“黑恶势力”。事实上这些都不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概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我国唯一承认的法律用语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比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等。按照我国官方以及一些学者的理解,“黑社会”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程度上是有巨大的区别,我国只存在黑社会组织的初级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笔者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诸如沈阳刘涌、哈尔滨乔四以及湖南的王汉英等犯罪组织均已经达到了国外认可的黑社会的成熟阶段。 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依照我国现行刑法第294条第一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进而我们可以推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的概念即指黑社会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这一概念的核心是实施犯罪活动的主体,即黑社会组织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如果不是由这类组织实施的犯罪,则无论性质如何恶劣,后果如何严重,都不能称为黑社会性质犯罪。[2]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因素 任何一种犯罪形式都有其内在的形成因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不例外,由于其独特的存在形式,其形成因素更具有其特殊性,各学者间也有不同的观点。 何秉松教授认为我国大陆黑社会犯罪的产生与发展,归根结底,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急剧变化的必然结果。所谓社会转型是整个社会系统的、全面的、多层次的、结构性变化。因此它必然导致整个社会体制的转换、利益的调整和观点的转变,导致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深刻变化。[3]他认为具体有以下几个因素导致了我国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1、社会不平等2、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3、失业4、工人阶级内部阶层的社会分化5、收入差距的悬殊。 康树华教授则将有组织犯罪的原因概括为:(1)经济原因。大量财富外露导致犯罪诱因增多;分配方式多元导致社会心理失衡;社会层次的变化导致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2)社会原因。包括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大大下降;基层组织控制力降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影响了破案工作;社会腐败久治不愈,为各种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不够等。(3)文化原因。相同的文化需要结构是有组织犯罪形成的凝聚力;封建行会帮派思想是有组织犯罪的精神纽带。[4] 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对于金钱的追求是内在驱动力和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虽然形态各异,其产生的基础原因也各不相同,比如臭名昭著的黑手党竟然起源于反抗外来人统治的民族运动组织;日本的稻川会起源于横滨人对于中国人和朝鲜人的排外情绪;而美国的3K党则是6名曾经参加南方联邦军队的青年官员基于对于内战的失败感和对黑人翻身的仇视,于1865年自发在田纳西州成立的。既便如此,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物质利益充斥着人们的眼球,很多的人企图不劳而获。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再是单纯的以暴力为目的的犯罪组织,而是更多的以暴力为手段,攫取大量的不义之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中明确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一下特征:“(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活动。”正如该项后半段所说,金钱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源动力。首先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人数多、长期多次作案的特点,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进行日常的运转工作。其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多为利益性“动物”,贪图享乐企图不劳而获是他们的本质特征,该组织如若要维持稳定乃至希望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依靠金钱的诱惑稳住现有成员以及吸纳新的成员。 (二)官黑勾结是强有力的保护伞 1988年召开的有组织跨国犯罪问题世界部长级会议认为黑社会犯罪问题的一大满足条件便是使用暴力和贿赂,包括贿赂执法官员,渗透政治机构或者进行拉拢。由此可见勾结官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壮大的一大必备手段。 官黑勾结自黑社会组织产生之初便存在,据1958年到1992年之间,就约有三分之一乃至几乎一半出席全国会议的西西里议员被悔过了的黑手党分子指认为“秘密团体的朋友”或“活动分子”。而这一因素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则更加明显,辽宁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自1995年末到2000年7月,在4年半的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之所以如此疯狂作案而却没有受到及时的追究,就是因为他精心构建了一系列权力网,他认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为干妈,沈阳市中院副院长焦玫瑰为骈妇,市长慕绥新为铁杆兄弟,每年向这些官员送礼行贿数十万元。再如2008年被打掉的黄生福、刘光洪宜章特大黑恶势力之所以在宜章为所欲为,竟是只靠一个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庇护。为什么这些黑恶势力如此愿意勾结官员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中国自古就有官本位的思想,崇尚畏惧权力,认为最大的安全来自于权力的保障和维护,这也和中国乡土社会熟人关系网的社会基础以及权力缺乏相应的对抗性力量的监督从而形成无监督的权力有关。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具有一定经济基础之后,总会千方百计的用金钱拉拢与官方势力的关系。 2、中国当前权力与权利对抗中,权力总是处于强势地位,缺乏必要的监督,无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而在权力内部结构中,行政权力又是主导性权力,远远超过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力量,这也导致立法权的边缘化和司法的不中立,最终行政权力不断膨胀。行政权力一旦成为一种极权,则行政权力的持有者便会有恃无恐的拿着黑社会的钱庇护着他们,这种情况也正是实际情况所反映的。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防 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构复杂,成因也各不相同,犯罪形式也多样化,所以要对其进行防治难度极大,笔者在此仅仅浅显的提出一些预防性意见。 (一)加强基层治安的维护 任何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熟都经历过其萌芽状态,而这种萌芽状态多半是源于少数个体之间的非法结合,其结合的初始目的或许是为了形成一种安全感,或许是为了私自解决一些纠纷矛盾,也有是为了实施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这就需要我们的基层自治组织多加观察,及早发现,加强教育和调解,同时街道办事处以及派出所等基层权力机构应该主动了解情况,与基层自治组织通力合作,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对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将有组织性质犯罪消灭在雏形阶段。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对隐形群体的法治教育 虽然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高度建设,但是人们精神文明相对处于一种较落后的状态,于是追求物质利益享受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矛盾,这便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的一大内在驱动力和持续源动力——拜金主义的形成。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不是空话,而是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尤其是基层机关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诸如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新颖的、内容健康的文艺作品和娱乐形式正确引导人们的精神生活,自上而下不断深化。形成一套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国范围内的体系。 其次便是加强法治教育,笔者在此主张的并不是毫无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而是对于那些易于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吸纳的成员,在此主要是指城市无业人员,农村入城打工人员以及广大的青少年,这些人都具有易于冲动、易于被眼前金钱利益所吸引的特点,因此是法治宣传的重点人群,需要告诫他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以及触犯刑律的严重后果,并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他们走入歧途。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正如上文所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个重大的形成因素便是官黑勾结,因此要预防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就必须切断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政治权力之间的腐败交易。如何进行反腐倡廉,除了严格选拔行政官员等措施之外,有学者认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要加强政法部门廉政建设。凡是与黑社会组织犯罪有牵连、助纣为虐的政法人员,一经发现,要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要从重处罚。2、加强党政领导部门的廉政工作,防止身居领导职位的党政官员与黑社会犯罪分子勾结,利用行政手段干扰司法机关反黑工作,为黑社会组织的各种非法政治经济活动大开绿灯。3、加强各级各类经济职能部门的廉政建设。4、加强各类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铲除黑社会组织在基层孳生的土壤。[5] 就防止行政权力滥用而言,笔者认为要加强外部监督,具体措施为:1、放宽新闻媒体的报道自由度,在法律上赋予媒体相应的权利,从而能够增加其对行政权力的行使的监督,进而实现全社会对于权力的监督。2、要提升专门反腐机构的地位,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运行机制和职能设置,加强对于权黑交易的打击力度,增加其相应获罪的风险。3、形成权力内部的监督,这需要借鉴三权分立的原理,坚定不移的进行司法改革,扩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实权,使行政权力、立法权、司法权之间相互制约和制衡。 参考文献: [1] 参见:#1,查阅时间:2010年5月5日 [2] 黑社会性质犯罪防治对策研究 李文燕 柯良栋主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年6月第一版 第113页 [3] 有组织犯罪研究(第一卷) 何秉松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年5月第一版 第409页 [4] 当代有组织犯罪与防治对策 康树华编 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8年第一版 第191-207页 [5] 中国大陆黑社会组织犯罪及其对策 贾宏宇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6年6月第一版 第194页

这个你要查阅报纸,最好是法律类的,还有就是政府解密文献要去你们省图书馆找。

犯罪学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1、《犯罪学》 样再明 秦扬主编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4年2月第1版 第353-355页2、《犯罪心理学》 肖兴政 郝志伦主编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4年1月第1版3、《犯罪行为心理学》Ronald Blackbum主编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0年版 第127页4、《犯罪学教程》 魏平雄 赵宝成 王顺安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7月第1版 第642页5、《论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及侦办女性犯罪案件的对策》 关业辉 长春市公安局 载于《长春公安法制》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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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男女都一样,除了你以上的再加上男性犯罪特征就哦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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