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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技术杂志投稿经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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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技术杂志投稿经验怎么写

投什么稿件。关键是自己的文章要放进去就OK了。。

1你选择投稿的内容一定要好!2不要有错别字3书写要工整4语言要生动5要有不怕失败的勇气和持之以恒的决心。6写清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邮箱什么的、、首先我申明我不是有经验的朋友、、我就我平常观察所知给你建议、、、、、、、建议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论你给哪个报刊投稿,你只要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提高采用的概率。一、稿件字迹要清楚若稿件是手写稿,稿件首先要书写整齐,字迹不要潦草,稿纸要用方格纸。不少作者在这一方面不太注意,抄写得乱七八糟,字迹潦草。更有甚者,随便将一首诗抄在烟盒上或写在用过的稿纸背面。有些作者虽然用稿纸抄写但未用方格稿纸等等。对于这一类来稿,编辑一般都不会认真去阅读。一是阅读起来太费劲。二是编辑感觉到作者创作不严谨,投来的稿件质量肯定好不到那里去。三是不用方格稿纸抄写,若稿件刊用修改起来也不方便,算行距,字数也不好计算。建议你最好还是发电子稿,效率高、回复快。二、作者态度要谦虚不少作者投稿时总爱附言。作者附言可以说五花八门。附言适当地介绍一下自己未尝不可,但要言简意赅,谦虚有礼。其实,稿件的好与坏,编辑阅完便知,作者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往往适得其反。因此,投稿时作者一定要谦虚,不要过高地宣传自己。三、投稿对象要明确每一家报刊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有自己用稿的标准,不能写完稿不加选择就投,那肯定是不容易投中。通常来讲,级别的不同,所选稿件质量就不同,比如说《小说月报》、《小说选刊》可以说选载的都是小说精萃,一般作者的作品不易被选中。如何让自己的稿件提高命中率,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创作水平,根据自己的创作水平向相应的报刊投稿,这样就容易投中。四、寄稿方式要对路若是邮寄稿件,稿件最好不要寄给某一位编辑。作编辑久了,认识的文友也就多了。因此,编辑的私人信件或寄给编辑的稿件就多了,案头上压满了来信、来稿,处理都处理不完。编辑部都有专门的收发人员,来稿及时登记,及时分发,一般都不会积压,反而寄给某一位编辑的稿件常常会积压,得不到及时处理。五、作者底稿要自留现在所有报刊都不退稿,一是工作量大;二是支付不起大量的邮费。一般来讲二个月(有约定的除外)内未见采用通知可另投它刊。稿件还是要多投几家报刊(同一时间不要一稿两投),说不定被哪一家报刊选上了。未发表不一定就是水平低,关键是要有的放矢的投稿。 六、联系方式要清楚不论是手写稿还是电子稿,都要在文尾写清固定地址、邮编、姓名,以便编辑联系。不要认为这是一件小事,有不少作者往往忘了在稿末写地址,使编辑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

粮食流通技术杂志投稿经验

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调研报告  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由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计委有关同志组成“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专题调研小组,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赴粮食主产省湖北省和粮食主销区浙江省进行实地调研,听取省、市、县农业、粮食、计划、农发行等部门的专题汇报,深入乡村,听取乡镇村干部和农民的意见。并安排四川、河北、吉林等7省进行调研并提供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内涵和衡量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指一定时期的一定地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由各生产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可以稳定地达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投入和产出两方面的因素构成,由耕地、资本、劳力、科技、环境等要素的投入能力所决定,由年度的粮食总产量所表现。耕地、资本、劳力、科技、环境等要素每年能投入到粮食生产中去的质和量,就决定了粮食产出的质和量,即产出能力。粮食生产能力要变为实际产量,由国家政策和粮食供求关系等因素形成的粮食比较效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耕地保护能力。主要指能够保持有多少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用于粮食生产。二是政策支撑能力。包括政策措施的保障悄况,投入增加的状况,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等。三是科技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推广体系状况。四是抗灾能力。包括排灌设施条什、物质装备状况和粮食种子储备情况等。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衡量指标:一是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农业部“十五”计划提出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到2005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28亿公顷(19.2亿亩)。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考虑,“十五”期间,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7亿公顷(16亿亩)左右。二是粮食单产。可综合反映粮食的产:出水平。2000年我国粮食单产为4261公斤/公顷(568斤/亩),“十五”时期的亩均单产应高于这个水平。三是抗灾水平。可反映粮食生产基础设施状况和粮食生产的稳定程度。可用受灾面积‘孙览灾而积之差占受灾面积的比重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抗灾率一直在50%左右。  二、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农户对粮食生产的物质要素投人不断增加。化肥施用总量(按有效成分100%计算)由1978年的884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4146万1吨,有效灌溉面积由1978年的6.74亿亩增加到2000年的8.08亿亩。主要粮食品种良种种植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60—70%。国家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由1978年51亿元增加到1999年357亿元(同期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4.6%下降为2.67%)。由于投入增加,生产条件改善,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虽然粮食播种面积有所下降,但总产量由1978年的6000亿斤增长到1996年的10000亿斤。近几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为稳定粮食生产,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1999年以来,粮食产量和面积出现连续下降。1999—2001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累计减少770.7万公顷(11561万亩),年度分别比上年减少62.6万公顷(939万亩)、469.8万公顷(7047万亩)和238.3万公顷(3575万亩)。粮食总产量累计减少1193.2亿斤,年度分别比上年减少78.2亿斤、924.2亿斤和190.8亿斤。  近几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下降,是由多方面因素所造成的:  一是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农民自主调减粮食面积。1996年以来,受粮价持续下跌和农资、机械和劳动力等粮食生产要素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实际出售粮食价格接近甚至低于成本,种粮效益明显下降。据湖北省农业部门测算,2000年粮食作物每亩成本纯收益率为1%,亩均税后收益为3.26元(其中水稻为0.09元),不足柑桔(712元)、绿茶(436元)的1%。湖北省京山县有关部门测算,2001年度种植水稻亩纯收入约200元,较1996年下降150元左右,比种植沙梨、蔬菜等经济作物少300元左右。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粮食主产区及60%左右的纯农户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  二是政策引导结构调整,调减粮食种植面积。据统计,2000年全国因结构调整主动调减粮食面积333万公顷(4995万亩),占粮食播面减少总数的70%。近两年粮食主销区省份大幅度减少了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主产省份也调减了粮食面积。浙江省德清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997年的553,5万亩,调减到2001年的175.5万亩,减幅为68.4%,其中,2001年调整农田发展多种经营面积184.5万亩,占农田总面积的59.2%。浙江全省2001年粮食播种面积2812.5万亩,比1997年减少1396.5万亩,减少幅度为33%。今年一些省区开始取消或部分取消保护价,通过粮食购销公司补贴收购部分粮食,但补贴面小。如湖北省今年给17个粮食主产县按每公斤补贴6分钱汀购3()亿斤优质粮,对其他县区不下达订购补贴任务,这些地区就相应地自主调减丁粮食种植。  三是实施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减少了耕地和粮食播种。近两年全国因生态建设退耕,调减部分粮食种植面积。湖北省粮食种植面积由80年代的7699,5万亩,减少刊现在的6000万亩,其中退耕399万亩(退耕还林还草319.5万亩,退耕还湖约79.5万亩)。据估计,全国因退耕减少粮食播种面积约100万公顷(1500万亩)。这项计划的实施,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是有利的。四是农田基础设施老化,粮食生产抗灾能力低,因灾降低·了粮食生产能力。90年代以来,国家预算内农业资金投入总量有所增加,但投资比重没有提高。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重点用于大江大河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直接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明显偏少,农业基础设施滞后,田间排灌设施陈旧老化,农业抗灾能力脆弱,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靠天吃饭”。1990—2000年间,全国平均每年受灾面积8。1亿亩,成灾面积3.9亿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48%,抗灾率仅为52%,与80年代水平相比没有明显的提高,不如1978年的水平(57%)。2000年因灾损失粮食1300亿斤,比上年增加600亿斤。近几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水平趋于下降。全国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由多年稳定在1.10—1.13亿公顷(16.5—17亿亩),减少到警戒线1.07亿公顷(16亿亩)以下。2001年为1.06亿公顷(15.9亿亩),2002年预计为1.05亿公顷(15.7亿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下降,有些因素是不可逆的,要恢复起来代价很大。例如耕地的减少,2000年耕地占用2349万亩(其中建设占用244.5万亩,生态退耕1144.5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867万亩,灾毁耕地93万亩),耕地补充436.5万亩(其中未利用土地开发276万亩,废弃地复垦99万亩,土地整理增加耕地63万亩),占补相抵,2000年耕地实际减少1912.5万亩。从1999年以来的情况看,在粮食生产和流通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粮食生产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利润,粮农的生产积极性难以得到保护,投入粮食生产的各种要素会减少,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持和提高将受到严重的挑战。  三、粮食供求趋势预测  (一)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  由于我国人口继续增加和粮食转化与深加工的进一步发展,对粮食的需求将早刚性增长。近年来学术界和有关部门对我国粮食消费需求的中长期预测很多,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  1、2005年的粮食需求总量为10620亿斤,其中直接消费量为4985亿斤,人均直接消费原粮369斤;饲料粮需求量4108亿斤,占粮食需求量的38.7%;加上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及损耗,人均需求量为786斤。  2、2015年的粮食需求量为11670亿斤,其中直接消费量为4503亿斤,人均直接消费原粮312斤;饲料粮需求量5545亿斤,占粮食需求量的47.5%;加上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和损耗等,人均需求量为804斤。  3、2030年的粮食需求量为13195亿斤,其中直接消费量为4160亿斤,人均直接消费原粮260斤;饲料粮需求量7244亿斤,占粮食需求量的54.9%;加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和损耗等,人均需求量为824斤。分品种来看,今后我国粮食消费需求增长主要来自饲料粮增长。据预测,从目前到2030年,稻谷需求略有上升,小麦需求持续上升,玉米需求大幅增长。玉米2005年需求量占粮食总量的比重为28.4%;2015年需求快速上升至31.9%;2030年需求量进一步上升至35.2%。  (二)未来粮食产需缺口较大  从上述需求和目前10000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看,2005年、2015年、2030年我国粮食产需缺口分别为620亿斤、1671亿斤和3195亿斤。按照粮食最低自给率95%计算(粮食净进口控制在总产量的5%以内),为实现产需基本平衡,粮食生产能力需要比目前分别提高约100亿斤、1100亿斤和2540亿斤,提高幅度分别为1%、11%和25%。这在目前的投入和科技水平下,困难和压力很大。从最近十几年的情况看,我国粮食单产提高幅度不大。1990—1994年5年粮食单产在533斤/亩左右,1995—2001年7年粮食单产在573斤/亩左右,1990—2001年12年单产提高幅度仅7.5%,年递增0.6%。在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的情况下,要实现粮食产需平衡,粮食单产必须有相应的提高。  (三)影响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因素  一是粮食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目前国家资源未能有效的补贴到农民,在粮食流通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如无有力的保护措施,不解决粮食的比较效益问题,农民种粮积极性将进一步下降。  二是耕地和水等资源紧张。我国耕地数量和水资源不足而且不断缩减,是阻碍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和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全国现有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左右,人均占有耕地仅1.59亩,为世界人均数3.75亩的42%。即使现有耕地总是稳定,随着人口增加,到2010年和2030年,人均耕地也将降至1.43亩和1.34亩。农业用水也严重紧缺。现阶段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为2220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的25%。预计到2030年,人口达到16亿时,在降水不减少的情况下,人均水资源将下降到1760立方米,接近国际公认的1700立方米的严重缺水警戒线。  三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灾害的能力不强。我国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小,干旱半干旱面积比重大。全国耕地中有灌溉设施水田和水浇地为7.91亿亩,仅占总耕地的39%。全国40%的耕地退化,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水土流失危害。每年都不同程度地遭受干旱、洪涝、低温冷害、台风、早霜、冻害等多种自然灾害的袭击,给粮食生产造成较大的损失。  四是科技储备不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由于体制不顺、科技与生产、科研与推广脱节、经费不足、机构重叠、力量分散、人才流失等问题仍很突出,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各类试验、示范等科研推广工作难以很好地开展,粮食生产领域科技储备不足,技术推广队伍不稳,粮食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更新推广速度较慢,直接制约着粮食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  五是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状况加剧,耕地的持续生产能力下降。由于工业和城市“三废”对基本农田的污染,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粮食产量和质量。全国已有1000万公顷(1.5亿亩)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占灌溉总面积的7.3%,’且呈上升趋势。每年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数千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由于地力下降、环境污染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直接影响,难以估计。  四、建议立足于人多地少的国情,要从长远战略考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使藏粮于库与藏粮于地有机结合,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一)依法保护耕地和水资源,确保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由于部门分割,制定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相互脱节,造成破坏粮田、滥占耕地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耕地和水足粮食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要树立保护耕地和水资源就是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观念,建立健全耕地等农业资源保护法制体系,依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水资源,保持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减少国家对耕地的低价征用和高价出让,避免对农民利益的损害。  (二)实施农业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我国粮食产品成本高、品质较差,国际竞争力不强,逐步增加的粮食进口势必会冲击国内粮食市场,打击农民种粮积极性,影响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和提高。因此,我们应在WTO规则框架内,利用政府补贴弥补完全市场调节的缺陷,调节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方向,实施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加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力度  近些年来,粮食作物科研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薄弱,科技储备严重不足。种质资源创新与品种选育相对滞后,优质品种不多,专用品种不全。农民迫切需要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仍比较缺乏。要树立储备科技就是储备生产能力的思想,加大粮食作物科技投资力度,集中资金,集中人才,大力开展粮食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的研究,力争在短期内有所突破。建立对良种和适用新技术推广的补贴制度,加强技术推广力度,确保粮食单产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粮食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WTO有关规则,特别是国内支持保护的“绿箱”政策,借鉴国际经验,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资力度,加强基本农田没施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抗灾能力和土地生产力,直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粮食主产区选建500个优质商品粮基地县,加强农田灌排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农机服务体系和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在这些基地县,形成年产粮食5000—6000亿斤的生产能力,保证每年提供2000—2800亿斤商品粮。  (五)建立国家粮食预警体系,及时调控粮食市场  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粮食市场和价格大幅度波动,国家应建立粮食预警体系,确定粮食警戒线,进行指标监测。同时对粮食预警进行立法,确保粮食供应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  (六)重点支持粮食集中产区  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需要建设的地方很多,要把建设的重点集中到粮食集中产区,尤其是中部地区的粮食主产区。通过集中建设,要使全国粮食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和技术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真正成为国家稳定的粮食生产基地。

是科技核心。

法律分析:《粮食仓库建设标准》是为了保障粮食储藏安全,促进粮食仓库建设技术进步,提高粮食流通技术水平,加强项目决策与建设管理,发挥投资综合效益,制定的。法律依据:《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第一条  为保障粮食储藏安全,促进粮食仓库(以下简称粮库)建设技术进步,提高粮食流通技术水平,加强项目决策与建设管理,发挥投资综合效益,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粮库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审查初步设计文件和监督检查粮库项目建设的尺度;本标准中的投资、材料、工艺装备等技术经济指标是衡量粮库项目先进性的重要依据。

粮食流通技术杂志投稿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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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技术杂志投稿经验总结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你好好看下,对你有帮助,有很多表需要填报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2007-2008年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含油脂,下同)统计工作,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粮食经济现象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必须遵守本制度,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位局领导主管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粮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完成统计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统计机构或指定的综合宏观调控机构负责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协调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统计报表,发给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填报。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376号)要求,完善粮食统计机构,配备适应任务需要的高素质的专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落实统计工作经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新任的统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统计基础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熟悉统计业务。要保证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让统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 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管辖区域内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实行统计监督;  (三) 管理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完善粮食统计制度;  (四) 组织指导本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实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制度。  第十二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有权检查有关单位各业务环节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数字的质量,并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三)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中的违法行为。对任何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统计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应当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对粮食购进、销售和库存等数据要如实加以记录。粮食统计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调查对象的不同情况,规范统计台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粮食基础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保证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综合汇总,逐级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必须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存,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机构调整或统计负责人调动,必须办理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项统计数字,在上报以前要经过严格审核。月报报出后发现差错,一般在发现月份调整。年度终了前,要对全年各月数字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与年报表衔接。如差错较大,调整后发生红字或影响历史资料对比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订正原月报数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机构在向主管部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基本统计资料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上报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省级粮食统计数据库,并组织开发管理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统计调查和汇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反映粮食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矛盾及其变化规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社会粮食的供给、消费和库存等情况,扩大统计信息源和服务面。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粮食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和新特点,有选择地开展一些专项调查,以达到了解情况、积累资料和培训队伍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对粮食供求和价格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第四章 统计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对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数字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商品目录、报送时间等,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有关粮食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报。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本单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提供的报表资料如有疑问,可以通知统计人员复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  第二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属于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报表要按规定方式报送。  对外提供与公布统计数字,要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粮食统计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统计负责人核定。  第五章 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督检查事项主要包括:  (一) 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 是否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  (三) 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四) 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 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六)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七) 是否按规定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  第二十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监督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一) 查阅、审核、复制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三)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 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根据《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通过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等手段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的,由做出有关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按本制度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初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一年内再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蓄意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五)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粮食统计资料,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及其直属企业商品粮由公司总部负责汇总并向国家粮食局报送。其他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 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储备粮轮换过程中,购进的用于轮入的粮食,以及轮出的粮食,均须纳入企业商品粮统计。  第三十五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须报国家粮食局审核,再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要加强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等信息沟通,建立粮食统计信息抄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执行日历年度,自国家统计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据报道,3月7日在长沙召开的2018年全省粮食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我省将积极推动粮食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报道称,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南是全国水稻生产第一大省。自2013年以来,国内外粮价走低,农民直接向市场售粮的收益受损。为助农增收,我省连续5年启动托市收购。从2013年到2017年,我省以高于当时市场价的方式累计托市收粮1208万吨,直接带动农民增收近60亿元。但是 2017年,由于我省储备粮大规模轮换、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加之粮食国际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我省粮食供需形势出现重要拐点,局部地区由长期富余向供应偏紧转变,对此,省粮食局和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实行“适时差异化精准启动托市收购”的政策。湖南省粮食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总结去年托市收粮的经验做法,创新做好收储制度改革背景下的粮食收购工作,确保储备粮轮得进、卖得出,确保种粮农民正常收益。

关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报告(范文)  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内涵和衡量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指一定时期的一定地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由各生产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可以稳定地达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投入和产出两方面的因素构成,由耕地、资本、劳力、科技、环境等要素的投入能力所决定,由年度的粮食总产量所表现。耕地、资本、劳力、科技、环境等要素每年能投入到粮食生产中去的质和量,就决定了粮食产出的质和量,即产出能力。粮食生产能力要变为实际产量,由国家政策和粮食供求关系等因素形成的粮食比较效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耕地保护能力。主要指能够保持有多少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用于粮食生产。二是政策支撑能力。包括政策措施的保障悄况,投入增加的状况,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等。三是科技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推广体系状况。四是抗灾能力。包括排灌设施条什、物质装备状况和粮食种子储备情况等。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衡量指标:一是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农业部“十五”计划提出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到2005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28亿公顷(19.2亿亩)。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考虑,“十五”期间,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7亿公顷(16亿亩)左右。二是粮食单产。可综合反映粮食的产:出水平。2000年我国粮食单产为4261公斤/公顷(568斤/亩),“十五”时期的亩均单产应高于这个水平。三是抗灾水平。可反映粮食生产基础设施状况和粮食生产的稳定程度。可用受灾面积‘孙览灾而积之差占受灾面积的比重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抗灾率一直在50%左右。  二、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农户对粮食生产的物质要素投人不断增加。化肥施用总量(按有效成分100%计算)由1978年的884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4146万1吨,有效灌溉面积由1978年的6.74亿亩增加到2000年的8.08亿亩。主要粮食品种良种种植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60—70%。国家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由1978年51亿元增加到1999年357亿元(同期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4.6%下降为2.67%)。由于投入增加,生产条件改善,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虽然粮食播种面积有所下降,但总产量由1978年的6000亿斤增长到1996年的10000亿斤。近几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为稳定粮食生产,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1999年以来,粮食产量和面积出现连续下降。1999—2001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累计减少770.7万公顷(11561万亩),年度分别比上年减少62.6万公顷(939万亩)、469.8万公顷(7047万亩)和238.3万公顷(3575万亩)。粮食总产量累计减少1193.2亿斤,年度分别比上年减少78.2亿斤、924.2亿斤和190.8亿斤。  近几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下降,是由多方面因素所造成的:  一是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农民自主调减粮食面积。1996年以来,受粮价持续下跌和农资、机械和劳动力等粮食生产要素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实际出售粮食价格接近甚至低于成本,种粮效益明显下降。据湖北省农业部门测算,2000年粮食作物每亩成本纯收益率为1%,亩均税后收益为3.26元(其中水稻为0.09元),不足柑桔(712元)、绿茶(436元)的1%。湖北省京山县有关部门测算,2001年度种植水稻亩纯收入约200元,较1996年下降150元左右,比种植沙梨、蔬菜等经济作物少300元左右。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粮食主产区及60%左右的纯农户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  二是政策引导结构调整,调减粮食种植面积。据统计,2000年全国因结构调整主动调减粮食面积333万公顷(4995万亩),占粮食播面减少总数的70%。近两年粮食主销区省份大幅度减少了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主产省份也调减了粮食面积。浙江省德清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997年的553,5万亩,调减到2001年的175.5万亩,减幅为68.4%,其中,2001年调整农田发展多种经营面积184.5万亩,占农田总面积的59.2%。浙江全省2001年粮食播种面积2812.5万亩,比1997年减少1396.5万亩,减少幅度为33%。今年一些省区开始取消或部分取消保护价,通过粮食购销公司补贴收购部分粮食,但补贴面小。如湖北省今年给17个粮食主产县按每公斤补贴6分钱汀购3()亿斤优质粮,对其他县区不下达订购补贴任务,这些地区就相应地自主调减丁粮食种植。  三是实施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减少了耕地和粮食播种。近两年全国因生态建设退耕,调减部分粮食种植面积。湖北省粮食种植面积由80年代的7699,5万亩,减少刊现在的6000万亩,其中退耕399万亩(退耕还林还草319.5万亩,退耕还湖约79.5万亩)。据估计,全国因退耕减少粮食播种面积约100万公顷(1500万亩)。这项计划的实施,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是有利的。四是农田基础设施老化,粮食生产抗灾能力低,因灾降低·了粮食生产能力。90年代以来,国家预算内农业资金投入总量有所增加,但投资比重没有提高。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重点用于大江大河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直接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明显偏少,农业基础设施滞后,田间排灌设施陈旧老化,农业抗灾能力脆弱,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靠天吃饭”。1990—2000年间,全国平均每年受灾面积8。1亿亩,成灾面积3.9亿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48%,抗灾率仅为52%,与80年代水平相比没有明显的提高,不如1978年的水平(57%)。2000年因灾损失粮食1300亿斤,比上年增加600亿斤。近几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水平趋于下降。全国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由多年稳定在1.10—1.13亿公顷(16.5—17亿亩),减少到警戒线1.07亿公顷(16亿亩)以下。2001年为1.06亿公顷(15.9亿亩),2002年预计为1.05亿公顷(15.7亿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下降,有些因素是不可逆的,要恢复起来代价很大。例如耕地的减少,2000年耕地占用2349万亩(其中建设占用244.5万亩,生态退耕1144.5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867万亩,灾毁耕地93万亩),耕地补充436.5万亩(其中未利用土地开发276万亩,废弃地复垦99万亩,土地整理增加耕地63万亩),占补相抵,2000年耕地实际减少1912.5万亩。从1999年以来的情况看,在粮食生产和流通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粮食生产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利润,粮农的生产积极性难以得到保护,投入粮食生产的各种要素会减少,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持和提高将受到严重的挑战。  三、粮食供求趋势预测  (一)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  由于我国人口继续增加和粮食转化与深加工的进一步发展,对粮食的需求将早刚性增长。近年来学术界和有关部门对我国粮食消费需求的中长期预测很多,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  1、2005年的粮食需求总量为10620亿斤,其中直接消费量为4985亿斤,人均直接消费原粮369斤;饲料粮需求量4108亿斤,占粮食需求量的38.7%;加上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及损耗,人均需求量为786斤。  2、2015年的粮食需求量为11670亿斤,其中直接消费量为4503亿斤,人均直接消费原粮312斤;饲料粮需求量5545亿斤,占粮食需求量的47.5%;加上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和损耗等,人均需求量为804斤。  3、2030年的粮食需求量为13195亿斤,其中直接消费量为4160亿斤,人均直接消费原粮260斤;饲料粮需求量7244亿斤,占粮食需求量的54.9%;加工业用粮、种子用粮和损耗等,人均需求量为824斤。分品种来看,今后我国粮食消费需求增长主要来自饲料粮增长。据预测,从目前到2030年,稻谷需求略有上升,小麦需求持续上升,玉米需求大幅增长。玉米2005年需求量占粮食总量的比重为28.4%;2015年需求快速上升至31.9%;2030年需求量进一步上升至35.2%。  (二)未来粮食产需缺口较大  从上述需求和目前10000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看,2005年、2015年、2030年我国粮食产需缺口分别为620亿斤、1671亿斤和3195亿斤。按照粮食最低自给率95%计算(粮食净进口控制在总产量的5%以内),为实现产需基本平衡,粮食生产能力需要比目前分别提高约100亿斤、1100亿斤和2540亿斤,提高幅度分别为1%、11%和25%。这在目前的投入和科技水平下,困难和压力很大。从最近十几年的情况看,我国粮食单产提高幅度不大。1990—1994年5年粮食单产在533斤/亩左右,1995—2001年7年粮食单产在573斤/亩左右,1990—2001年12年单产提高幅度仅7.5%,年递增0.6%。在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的情况下,要实现粮食产需平衡,粮食单产必须有相应的提高。  (三)影响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因素  一是粮食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目前国家资源未能有效的补贴到农民,在粮食流通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如无有力的保护措施,不解决粮食的比较效益问题,农民种粮积极性将进一步下降。  二是耕地和水等资源紧张。我国耕地数量和水资源不足而且不断缩减,是阻碍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和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全国现有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左右,人均占有耕地仅1.59亩,为世界人均数3.75亩的42%。即使现有耕地总是稳定,随着人口增加,到2010年和2030年,人均耕地也将降至1.43亩和1.34亩。农业用水也严重紧缺。现阶段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为2220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的25%。预计到2030年,人口达到16亿时,在降水不减少的情况下,人均水资源将下降到1760立方米,接近国际公认的1700立方米的严重缺水警戒线。  三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灾害的能力不强。我国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小,干旱半干旱面积比重大。全国耕地中有灌溉设施水田和水浇地为7.91亿亩,仅占总耕地的39%。全国40%的耕地退化,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水土流失危害。每年都不同程度地遭受干旱、洪涝、低温冷害、台风、早霜、冻害等多种自然灾害的袭击,给粮食生产造成较大的损失。  四是科技储备不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由于体制不顺、科技与生产、科研与推广脱节、经费不足、机构重叠、力量分散、人才流失等问题仍很突出,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各类试验、示范等科研推广工作难以很好地开展,粮食生产领域科技储备不足,技术推广队伍不稳,粮食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更新推广速度较慢,直接制约着粮食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  五是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状况加剧,耕地的持续生产能力下降。由于工业和城市“三废”对基本农田的污染,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粮食产量和质量。全国已有1000万公顷(1.5亿亩)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占灌溉总面积的7.3%,’且呈上升趋势。每年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数千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由于地力下降、环境污染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直接影响,难以估计。  四、建议立足于人多地少的国情,要从长远战略考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使藏粮于库与藏粮于地有机结合,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一)依法保护耕地和水资源,确保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由于部门分割,制定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相互脱节,造成破坏粮田、滥占耕地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耕地和水足粮食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要树立保护耕地和水资源就是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观念,建立健全耕地等农业资源保护法制体系,依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水资源,保持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减少国家对耕地的低价征用和高价出让,避免对农民利益的损害。  (二)实施农业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我国粮食产品成本高、品质较差,国际竞争力不强,逐步增加的粮食进口势必会冲击国内粮食市场,打击农民种粮积极性,影响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和提高。因此,我们应在WTO规则框架内,利用政府补贴弥补完全市场调节的缺陷,调节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方向,实施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加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力度  近些年来,粮食作物科研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薄弱,科技储备严重不足。种质资源创新与品种选育相对滞后,优质品种不多,专用品种不全。农民迫切需要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仍比较缺乏。要树立储备科技就是储备生产能力的思想,加大粮食作物科技投资力度,集中资金,集中人才,大力开展粮食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的研究,力争在短期内有所突破。建立对良种和适用新技术推广的补贴制度,加强技术推广力度,确保粮食单产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粮食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WTO有关规则,特别是国内支持保护的“绿箱”政策,借鉴国际经验,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资力度,加强基本农田没施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抗灾能力和土地生产力,直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粮食主产区选建500个优质商品粮基地县,加强农田灌排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农机服务体系和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在这些基地县,形成年产粮食5000—6000亿斤的生产能力,保证每年提供2000—2800亿斤商品粮。  (五)建立国家粮食预警体系,及时调控粮食市场  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粮食市场和价格大幅度波动,国家应建立粮食预警体系,确定粮食警戒线,进行指标监测。同时对粮食预警进行立法,确保粮食供应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  (六)重点支持粮食集中产区  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需要建设的地方很多,要把建设的重点集中到粮食集中产区,尤其是中部地区的粮食主产区。通过集中建设,要使全国粮食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和技术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真正成为国家稳定的粮食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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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肾病朋友(小张),在爱肾网平台分享了他的故事,他希望其他肾友吸取经验,少走一些弯路。小张是一名慢性肾炎患者,平时低蛋白饮食,肌酐保持在200mg,控制地很好,病情也非常稳定。但是,这样好好的一个人突然就进了医院紧急抢救。他跟我们抱怨:“最近天气暖和了,周末几天和朋友一起出去吃烧烤,虽然知道自己有肾病,但这几个月都没有复发,病情也非常稳定,就想着吃点烧烤没问题的。结果,第二天就浑身难受,复查时肌酐更是接近500多!所有努力毁于一旦……”是啊,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我想以后小张肯定谈“烧烤”色变,在同情小张的同时,我想借此机会给大家讲一讲烧烤的危害,让经常吃烧烤或时刻惦记烧烤的健康人和肾病朋友警钟长鸣。烧·烤·的·危·害烧烤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为垃圾食品,其食材的营养价值不但被极大的破坏,还会产生致癌物,此外,它的卫生问题也不容小觑。一、有毒有害物质烧烤,就是把食材直接放到火上烤熟。在如此高的温度下,一些有益的营养物质很容易被破坏。同时还会产生很多有毒有害的物质。最臭名昭著的就是苯并芘和杂环胺,既是致癌物又能促进机体衰老。苯并芘:烧烤时,滴于火上的食物脂肪焦化产物发生热聚合反应形成;杂环胺:主要是含蛋白质较多的肉类高温变性形成。对于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解毒、排泄出现问题时,很容易导致有毒有害物质在体内蓄积,不但损害健康,还会进一步恶化病情!二、卫生问题1、食材卫生问题露天煎炸烧烤的主料是羊肉、牛肉、鸡肉、鱼肉及其内脏,还有海鲜、蔬菜、豆制品等,绝大部分原料未经过卫生检疫部门检疫,食品安全难以保障。有的煎炸烧烤食物里嫩外焦,原料中的一些寄生虫未被杀死,食用后易感染寄生虫病(如吃未熟透的烧烤羊肉,鱼、虾、鱿鱼等海产品)。2、环境卫生问题很多烧烤店均是露天烧烤,部分摊位没有配备冷藏、防蝇设备,用水卫生优良率差,原料清洗条件差,防护功能低;在车来车往、尘土飞扬的路边上,原料及各种食物任由汽车尾气、尘土、蚊蝇小飞虫、行人飞沫的污染;制作的熟食、凉菜与生食存放在一起,极易造成病源微生物的污染,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3、餐具卫生问题有些露天煎炸烧烤摊位原料的用具不卫生、不安全,造成烧烤食物的二次污染。如孜然、花椒、辣椒等调料盛放在满是污渍的铁质和塑料盒子里,烧烤过程中用的竹签或铁签未经过消毒反复使用,容易使人体感染病毒和细菌。4、个人卫生问题很多露天煎炸烧烤摊位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部分从业人员并未参加卫生知识的培训,整体个人卫生问题十分严重。有的摊位从业人员不穿戴工作衣帽,或工作衣帽不洁上岗,留长指甲、长头发,加工过程中用手抓头挠耳、抽烟。还有的工作人员烤制食物时打喷嚏,唾液溅在正在加工的食物上,收过钱、拿过抹布的手又抓取加工的食材、调料。从业人员的这些不良个人卫生习惯,会使一些食源性传染源进入煎炸烧烤食物中,导致急性或慢性细菌性食物中毒。三、高盐、高脂、高嘌呤吃完烧烤,很多人都会觉得口干,这是因为烧烤的酱料多为自家调制,俗话说“盐为百味之首”,为了更好的口感,吸引客户,酱料里往往会放很多的食盐,是典型的高盐食物。而且,烧烤过程中,我们会发现那油是一滴滴地往下掉,脂肪严重超标;大部分人点烧烤也是荤多素少,典型的高蛋白饮食,尤其是夏天到了,啤酒配烧烤,嘌呤摄入过量,导致痛风的发病率也是“唰唰”地上升。对于烧烤能不吃就尽量别吃,但还是有些场合不得不吃,如大家一起出去玩,别人都吃,一个人不吃显的很另类;或者偶尔吃1-2串解解馋。那到底该怎么吃对身体危害更小呢?营养师建01/自家烤KO露天烤,多用“温和火”(暗火,如炉烤、电烤)代替明火;02/自己烤,食物“穿衣服”,包裹起来防止摄入过多致癌烟雾;03/少吃脂肪多的肥肉,能去皮的去皮吃04/鱼丸、蟹棒等“人工食品”要少选,香精、色素、添加剂过多;05/烧焦的部位不要吃;06/烧烤不能代替正餐,少吃解馋就可以;07/事后及时补充点水果、蔬菜,降低危害。参考文献:[1]李园园 吃烧烤的夏季智慧[J] 健康与营养, 2014(7):73-[2]杜淑琴 宁夏露天煎炸烧烤食品的安全隐患与策略探析[J] 粮食流通技术, 2016, 1(1):1-

《食品安全导刊》包装与食品机械合肥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包装与食品工程学会,机械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包装机械分析保鲜与加工 天津 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餐饮世界 北京 中国烹饪协会,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 餐饮世界.大众版 北京 中国烹饪协会,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 茶报 上海 上海市茶叶学会,上海茶叶进出口公司 茶叶通报 合肥 安徽省茶叶学会 茶叶 杭州 中国茶叶学会 茶叶科学技术 福安(福建)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茶叶通讯 长沙 湖南省茶叶学会 茶叶信息 杭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等 当代烹饪文化 郑州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河南省豫菜文化研究会 淀粉与淀粉糖 石家庄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淀粉专业协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发酵科技通讯 杭州 杭州味精厂福建茶叶 福州 福建省茶叶学会 甘蔗糖业 广州 全国甘蔗糖业信息中心,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罐头饮料工业 烟台(山东) 山东省食品罐头工业科技情报站 广东茶叶 广州 广东省茶叶学会 广东烹饪 广州 广东烹饪协会 广西蔗糖 南宁 广西区糖业公司办公室等广州食品工业科技 广州 广州市食品工业研究所贵州茶叶 湄潭(贵州) 贵州省茶叶科学研究所,贵州省茶叶学会 国际食品 北京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食品科技 杭州 杭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等湖南食品 长沙 湖南省食品行业联合会,湖南省轻工研究院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长春 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食品与发酵 南京 江苏省轻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江苏调味副食品 镇江(江苏) 江苏省调味副食品行业协会 江西食品工业 南昌 江西省食品工业协会,江西省食品工业办公室冷饮与速冻食品工业 常熟(江苏) 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等 粮食科技与经济 长沙 湖南省粮食局等粮食流通技术 郑州 国家粮食储备局郑州科学研究设计院粮食与食品工业 无锡(江苏) 国内贸易部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等粮食与油脂 上海 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等粮食知识 武汉 湖北省粮食局粮油仓储科技通讯 成都 国家粮食储备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国家粮食储备局仓储司粮油加工与食品机械 北京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粮油食品科技 北京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美食 南京 江苏省烹调协会面粉通讯 无锡(江苏) 江苏省粮食工业协会面粉专业委员会,江南大学校友会 木薯精细化工 南宁 广西南宁木薯技术开发中心等 酿酒 哈尔滨 中国食协白酒专业协会等烹调知识 太原 太原市商业经济学会啤酒科技 北京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 肉类工业 武汉 全国肉类工业科技情报中心站,武汉肉类联合企业集团公司肉类研究 北京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乳品与人类 哈尔滨 全国乳品工业信息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乳业科学与技术 上海 上海市奶业协会等 山东食品发酵 济南 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济南市解放路41号山东食品科技 济南 山东省食品公司 山东盐业 济南 山东省盐务局 山西食品工业 太原 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等上海调味品 上海 上海海鸥酿造有限公司,上海市酿造科学研究所食品信息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信息.我爱厨房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与生活 上海 上海市食品协会,上海市食品研究所四川粮油科技 成都 四川省粮油科技情报总站四川烹饪 成都 四川省烹饪协会,四川省蔬菜饮食服务总公司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成都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食品与发酵 温江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设计院等苏盐科技 连云港(江苏) 江苏省盐业经济技术信息站西部粮油科技 西安 陕西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盐业史研究 自贡(四川) 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扬州大学烹饪学报 扬州(江苏)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饮料工业 沈阳 全国饮料工业协会饮食科学 沈阳 辽宁省轻工总会,辽宁省食品工业研究所 营养学报 天津 中国营养学会,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有机食品时代 南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中国分会 浙江盐业 舟山(浙江) 舟山盐业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制盐工业科技情报站 中国保健食品 北京 中国保健食品协会 中国茶叶 杭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中国茶叶加工 杭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所,全国茶叶加工科技情报中心站中国畜产与食品 南京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中国酒 北京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消费日报社 中国烹饪 北京 中国商业出版社中国乳业 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 中国食品 北京 北京市食品研究所中国食品工业北京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 北京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 中国食品学报 北京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中国食品用化学品 上海 全国食品用化学吕行业联合会 中国食品与畜产科学 南京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中国食物与营养 北京 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中国甜菜糖业 哈尔滨 中国轻工总会甜菜糖业研究所中国盐业 北京 国家轻工业局盐业管理办公室等 中国饮食服务年鉴 北京 国家国内贸易部 中华茶人 北京 中华茶人联谊会,中国茶叶进出口公司 中外葡萄与葡萄酒 济南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山东省酿酒葡萄科学研究所 中外食品工业 北京 中国仪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中外食品加工技术 北京 北京市食品研究所,全国食品科技情报中心站 中外烟酒茶 桂林(广西) 漓江出版社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 2005-11-01  摘 要:农村的流通现代化大大滞后,反映了流通制度创新很少考虑三农的利益和要求。本文仅就制约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制度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发展的主要障碍,进而探讨消减制度瓶颈的政策和措施。其政策含义是,消减制约流通效率的制度瓶颈,不仅有利于抵抗国外冲击力,而且直接关系到农业食品链运转。同时,以市场机制引导国内分工,确认比较优势并加以利用,是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根本。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效率;制度瓶颈  一、引言  要改变传统农业的落后面貌,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公共支持力度,但更为重要的是,需提高投入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效率。本文仅就制约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制度瓶颈进行探讨,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受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这种倾向大大限制或阻碍了农产品流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应有的导向作用。事实上,流通在整个农业食品链中发挥着承上(生产)启下(消费)的重要功能,对整个农业产业和农村的资源配置、结构调整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简言之,流通创新和效率问题关系到流通能否成为农业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加速器”而非“瓶颈”。二是农业食品物流和增值链面临的挑战,不仅有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改善运输和配送网络的效率问题,而且有消除制约流通的行政管辖和市场割据问题。也就是说,消减制约流通的物质瓶颈和制度瓶颈,对于转型中国家,后一任务更为艰巨。许多观察家预测,如果克服制度和管理上的障碍,中国食品加工业将实现两位数增长(Brang Gilmour,程国强,2004)。三是在国内外市场互为开放的条件下,从国际竞争的现实出发,消减制度瓶颈,提高流通效率,不仅有利于中国农产品出口,也有利于抵抗国外农产品的冲击。中国主粮产品如小麦、玉米、稻米等的生产价格跟国际市场相比并不高,但它们在流通、外贸领域中至少增加了30%的成本(徐小青,2003)。而对于非粮食类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中间费用远大于生产成本,如蔬菜的中间费用占整个价格的90%。进一步讲,农产品流通效率还直接关系到作为农产品增值系统的产业链运转,关系到生产者收益、运销商利润和消费者福利,以及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消减瓶颈制约,提高流通效率,对于中国农业转型、农业国际化进程和农民增收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流通效率:来自制度瓶颈的挑战  我国入世承诺到2005年完成过渡期。应对WTO挑战,关键是要加强对外开放的承受力,而加强承受力的关键是加紧完成对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整合和完善,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经济运行质量和竞争力(汪尧田等,2004)。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必定会通过降低收集信息费用,或者由于规模经济,交易量增大,降低流通费用,从而可以显著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对于转型国家,普遍认为,这种规则和体制上的促动意义远远大于开放所带来的效应。  研究发现,中美粮油产品在竞争上的优劣,除了两国产品在质量上的差距外,关键是我国流通效率低下,流通费用高,从而削弱了生产成本优势。而对于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运销成本高,流通差价大则更为明显。如蔬菜的零售价格比批发价格高80%-100%,销售者的利润比生产者高2-3倍,生产者收入为零售价格的1/4~2/5。流通费用高是影响出口的直接因素(翁鸣、陈劲松等,2003)。另一份研究显示,与季节性差异相比,我国农产品价格地区的显著性差异是运输因素和体制因素(柯柄生,1995)。的确,体制转型和制度变迁,给我国农产品流通增加了许多额外的成本。诸如:国有部门的垄断使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流通体制的不畅导致不具备自足的地区以超额投入实现自给,抬高了成本;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不利于区域分工的深化,加剧了供求的地区矛盾;货物的转运和后勤服务受到严格管制等等。这些都构成了对农产品物流的挑战。其结果是,我国农产品未能充分发挥其优势。  进一步分析,由于农业食品链的效率、增长和调整受到阻碍,影响则更为深远。因为产业链系统的和谐运作是农业经济政策的一个战略目标,也是小农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途径。价值链中间环节低下的效率将会影响价值链的上下游,使其得不到健康发展,当他们在中国市场和其他市场上同外国产品进行竞争时,竞争力会受到削弱。只有农业产业链随市场经济一同发展时,农产品流通才会起到提高产业链运转效率的作用。  制度瓶颈带来的挑战和影响,也反映出流通制度和管理创新的滞后:职能和结构的不完整、不完善与机构的职能重叠并存,能进行有效规划、服务、监管一体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并没有建立起来,而与生产力发展相悖的部门尚未取消。以目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为例,有三个危险的倾向(陈锡文,2003):第一就是借食品安全而猛增消费;第二是借食品质量安全的检验,部门之间进行新的权利争夺;第三是借着食品安全问题,在国内设置地区之间的市场壁垒,不许别的地方的产品进入。现在这三个现象都有外延扩大的趋势。  改善外部环境和农业国际贸易制度对提高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是大有裨益的,由少数发达国家主导谈判形成的现行WTO《农业协定》并不能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利益。但是,现实和理想的效率标准存在很大差距,往往只能选择有很大出入的条款。迫切性还在于,在日益扩大的中国沿海市场及附近的亚洲市场上,流通效率低下和高成本使得中国内陆生产者很难同沿海地区和国外生产者进行竞争。只有大幅度降低流通费用,内陆的农畜产品才有可能更多地进人沿海地区,这将会减少运输投入品和农畜产品的困难,否则将扩大地区收入差距。显然,改善国内流通,不仅是应对国际竞争的现实选择,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也可以缓解我国在粮食安全、农民就业、增收方面面临的压力;总之,农产品流通制度创新和效率问题,不能仅仅视作经济增长点的手段,更应视作市场经济下农业经济链的源头。  三、消减制约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制度瓶颈  (一)制度瓶颈消减之一:维系竞争和市场一体化  目前国内某些地区在捐税征收、交通管理、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地方保护和区域歧视性政策,既难以实现国内各类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必然造成市场的错误讯号,其结果是,减少了生产者收入,增加了消费者支出,也减少了选择机会。下面用案例来说明行政管辖和市场割据对我国农业食品链的挑战,以及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1)案例一:农产品物流和农业食品链面临的挑战  市场整合(Market Integration),也称为市场一体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商品流转的效率。然而,即使是物流这样典型的讲究规模效益和统一标准的产业,现在也出现了区域和产业间的条块分割情况。因市场秩序混乱,渠道不畅,环节多,农产品价值受损严重。据统计,中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也就是1/4强的农产品在物流环节被损耗了。无疑,除了物质设施制约外,行政管辖和市场割据是导致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主因。由于物流的支持手段受到几个政府部门的管辖,各部门采取行动时都以其附属的商业机构的利益为依据,不能达成统一的标准,不能分清管辖范围和商业活动范围。正是供应链中产销结合问题导致中国高价值的农产品未能充分发挥其优势,原本有巨大潜力的食品加工业绩效不佳。Brang Gilmour、程国强(2004)等还预言,如果不同机构的经济管辖权力被解除或受到约束,而且增值链效率能有所改进,到2015年中国食品加工业产值是现在的3倍,到2030年是现在的5倍。  可见,农产品物流交易没能真正开展起来,除了设施不足、市场本身的发育因素外,更主要的是供应链的计划经济色彩和管理体制的滞后。研究表明,制度环境,经济和社会激励因素,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工作经验、才能和偏好,使得价值链的中间环节受到过多的管理和过多的干预(Brang Gilmour、程国强,2004)。另一个直接的事实是,多年来由于对粮食流通的竞争力缺乏信心,寄希望于对流通领域的垄断来保护市场,其结果是强化了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与政府博弈的能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重滞后(胡小平等,2004)。  一般地,与价格机制相连接的激励和竞争,“比非完全性竞争和垄断组织的不完全控制,能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公众利益”(厄莱姆,1985),但政策在竞争范围的边界扩展上仍有许多限制。因此,需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整合农村商品流通价值链,集合运输、仓储、包装、加工等价值增值功能,尤其紧密联系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建设,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将商流和物流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流通“减少耽搁和停顿的效能”。  (2)案例二:市场整合和资源配置效率  进一步研究发现,强化市场的统一性,不仅可以提高营运效率,而且对优化资源配置和合理产业布局有重要影响。将这种优化配置的过程逐步深化到整个产业活动范围,可以使全国农业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有效。中国长期以来的“南粮北调”格局在20世纪90年代转变成“北粮南运”,再逐步发展为“北出南进”,这种供求的地区结构变动实际上是区域分工的深化,有利于比较优势的发挥。然而,某些政策却强调地区的自足,忽视了比较利益的原则;各种互设障碍的地方策略阻碍了市场优势的发挥,使互利的行为得到约束。  对于大国来说,国内区际分工状况会影响该国的整体竞争力。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省际差异大,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特别是地方贸易壁垒所造成的国内市场扭曲不但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而且严重制约了产品市场的扩大。研究表明,省际贸易比重近年来呈下降趋势,省际互相调入的消费品由 38%降到35%,相互调出的消费品由47%降到38%,呈现与世界市场化反向的变动趋势(林森木, 1999)。这样,一个可能的结果是,国际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国内市场自然扩张的延伸,国际贸易的发展与国内区际贸易严重滞后形成对比。  以上分析的结论是,维系竞争和市场一体化,既是农产品实现其价值转换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重要手段。  (二)制度瓶颈消减之二:完善市场功能  许多额外的流通成本是由于市场功能的不完善引起的。可以说,引导市场发展的政策更多地体现为完善市场,而不仅仅是建立市场。一般而言,市场功能的完善主要包括以下政策和措施:  便于消费者能够做出合理的选择,尤其是卫生标准的控制和应用。强调食品安全有利于国内消费者,也有利于中国劳动密集型高附加值产品的贸易。与此相联系的是分类标准的设计和实施。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际通行的标准,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并在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中加以严格执行。  对流通活动的调查和研究。这个领域中,一些研究包括涉及到一些流通技术方面,是由流通组织自身来承担的,而另一些基础性研究则需要公共政策的支持。以流通科技供给为例,重大农产品流通技术攻关、一体化流通体系的建设、流通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等农产品流通科技活动,作为内生因素,大大地改变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拓宽流通的可能性边界,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对稀缺性自然资源的依赖(韩松,2004)。值得探索的是,如何构建和培育良性的供给模式。  市场信息的提供。信息充分和畅通是维护市场有效性的前提条件。要集中统一全国的农产品商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以便提供实时、适用的信息和分析、咨询等服务,还应注重对农村市场流通主体的信息化培训。而且,与私人提供信息相比,政府容易唤起人们对公平的信任。另外,作为市场化避险手段和价格引导机制,期货市场的合理利用是有效途径之一,但其效率也取决于市场信息的可获性和分布性。  流通管理科学化。流通制度和管理创新中要注意:以市场为导向,整合传统商贸业,真正发挥流通产业的市场效能,带动相关产业的一体化发展;对相关管理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并对其功能进行再造,实行农工贸融合、内外贸合一;增加管理的成本意识,实现管理机构效率化;整合管理资源,改变职能交叉状况,形成管理的统一性。  对于转型国家,必须在透明原则和加强财产权基础上发展经济,以提高市场主体利用市场机会的能力。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能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市场力量的滥用,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及尽量将外部效应内在化(Lohmar等,2004)。这些政策可以降低无效率的风险,同时便利市场活动和合理投资。  改革经验表明,创建市场和确立财产权是取得增长和效率的最好方法。其中,政府职能转变至关重要。为此,要改革与政策相关的管理体制,使其与市场原则相一致,以寻求低成本的农业服务和降低市场不确定性为目的,以政府提供服务的质量和范围符合农产品生产和满足消费者有效需求为条件。  (三)制度瓶颈消减之三:培育中间市场组织  “小生产、大市场”是对我国农业市场结构本质特征的一种直接和通俗的表达,揭示了农户进入市场的现实障碍:流通和交易成本高、效率低下。这种竞争结构表明,小农缺乏经济实力和市场信息,经营能力较弱,又处于完全无组织的状态,他们在市场中讨价还价的能力是很弱的。可见,放开市场只是进入市场轨道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市场制度需要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相应的市场组织,否则无法有效地运作。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构建单个农户和市场之间有效的连接机制。  适应外界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对现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及社办企业--进行连锁经营改造,是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可能比较现实的一种方式。应注意的是,改造基层供销社时,要重点考虑中小农产的利益,使农户在与公司的利益博弈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话语权,保障农户的自身权益(中国人民大学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04)。  另一种方式是由农民自己组建一些机构,典型的如农业产业化中的组织形式:销售合作组织的横向一体化,以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农产品营销者和农民之间产销合同制,给双方一个稳定的预期;产业化组织中的纵向一体化,实现市场关系内部化。近年来,合同农业也赋予了新的内容,大规模的流通超市和零售组织对相同品种定期供应的要求,在垂直一体化的经营中才能得到满足。  但是,对于合同农业的持续吸引力使农民宁愿加入各种合作组织,而不愿成为单个农产。目前中国龙头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公司和农户”组织机制的转换以维持产销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为主,并以利益风险机制转换为突破口,旨在使公司和合作社(或农户)成为真正的共同体。同时,合约的不完全性,合同的签订并非是市场风险的全部转移,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在某种程度上是需要部分免责的(刘凤芹,2003)。如果此时强制执行合同,会违背共同和效率的原则。  改革实践中,政策调整常常会产生偏离改革目标,甚至是相去甚远的结果,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率的市场组织与治理机制(张曙光,1995)。对产业链中农民合作组织的支持是重要的,包括通过法律法规支持和保护,在管理和技术方面提供培训,以及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等。农民合作组织既能协助政府完成相关农业发展计划,又能增强农民的谈判地位,还通过农民组织的规模经济和辐射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从而在农产承包经营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其潜力。当务之急,是建立排除流通组织形成中障碍的制度和法规。  四、一个简短的政策评论  现实中,农业食品链的效率、增长和调整受阻表明,市场运销、信息、交易制度和产业组织等都会对市场竞争构成约束。可以说,引导市场农业发展的政策更多体现为完善市场,而不仅仅是建立市场。重要的是,确认瓶颈,并在既得利益利用这些瓶颈前加以解决。这意味着,政府要在贸易中减少干预,而对基础设施建设、可执行的财产权、市场秩序、信息服务等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其政策含义是,消减制约流通效率的制度瓶颈,不仅有利于抵抗国外的冲击力,而且直接关系到农业食品链的运转。同时,以市场机制引导国内分工,确认比较优势并加以利用,是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根本。由此引申的结论是,流通创新和效率问题--关系到流通能否成为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加速器”而非“瓶颈”--不仅仅视作经济增长点的手段,更应视作市场经济下农业经济链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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