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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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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名单

王晓琪编审,现任《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81-1986年在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总编室工作,1986年4月调入深圳大学,历任《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责任编辑、副编审、编审、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93-2007年兼任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首届现代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第一、二届版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副理事长,《编辑学报》编委。长期从事科技期刊编辑工作,发表研究论文30多篇。1987-2006年曾多次获教育部和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称号及优秀编辑学论著奖,同期获省、市优秀作品责任编辑奖12项。

集团副总经理兼《孩子》杂志社社长李军、集团副总编王冠清获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称号在2009年1月19日,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期刊协会召开的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集团副总经理兼《孩子》杂志社社长李军,集团副总编王冠清获得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称号。 据悉,这次评选活动是为了贯彻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召开的“广东省期刊改革创新发展”座谈会的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优秀出版奖评章程》,经主管部门批准而进行的。经全省600多家期刊社自上而下推荐,后经评审小组认真评议,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及省期刊协会审核确定,共评选出55名“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并于12月30日至1月8日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及省新闻出版局大厅公示,最后确认。并1月19日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并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顾作义,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仲南,省期刊协会会长卢锡铭为获奖者颁奖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

集团副总经理兼《孩子》杂志社社长李军、集团副总编王冠清获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称号在2009年1月19日,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期刊协会召开的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集团副总经理兼《孩子》杂志社社长李军,集团副总编王冠清获得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称号。 据悉,这次评选活动是为了贯彻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召开的“广东省期刊改革创新发展”座谈会的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优秀出版奖评章程》,经主管部门批准而进行的。经全省600多家期刊社自上而下推荐,后经评审小组认真评议,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及省期刊协会审核确定,共评选出55名“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并于12月30日至1月8日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及省新闻出版局大厅公示,最后确认。并1月19日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并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顾作义,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仲南,省期刊协会会长卢锡铭为获奖者颁奖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广东省源流杂志社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准的国家新闻机构,持有国家级《新闻记者证》,可参与国际国内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拥有独立新闻发布平台。《源流》主管协办单位: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地区老游击战士联谊会。 《源流》刊名由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叶选平同志题写。国内统一刊号 CN44-1494/D,国际标准刊号 ISSN1009-5616,是立足广东,面向全国革命老区发行的新闻、时政类彩色期刊。1994年 10月创刊至今,已历经19个春秋,为月刊。   《源流》实行全省各地级市老促会共办的方针,30多位厅级老干部及现任干部担任编委委员,成立了编辑委员会。编委会主任由原广东省政协副主席、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肖耀堂同志担任。《源流》读者群以广东省为中心,辐射全国,读者对象主要是各级党政机关、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在职领导、各地离退休老干部、中小学校、团体,以及企业家读者群体,深受广东及全国老区读者的喜爱。是广东省委宣传部评定的重点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全国综合类核心期刊。2013 年《源流》月发行量迈向新的数字旅程,成为该刊发展史上的新里程碑。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源流》为能更好的展示及巡礼老区建设新貌,成为老区人民的喉舌,如实地反映老区人民的呼声,监督及宣传地方政府各级部门对老区建设的各项民生工作情况。2013 年 5 月 8 日,经广东省源流杂志社批准,《源流》驻阳江市工作站成立,梁连顺同志任阳江市工作站站长。传承红色精神、建设崭新老区是《源流》的办刊宗旨,刊物内容 栏目涉及老区历史、文化教育、旅游、特色产业、经济建设、行业发展、民生热点、典型人物及“三农”、扶贫开发 等方面。一直以来《源流》得到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关心和支持。  -- --2013年最新相关链接新闻:新闻一、   《广东省老促会换届,陈开枝当选理事会会长》2013年8月19日上午,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第九届第一次理事大会在广州举行。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朱明国,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帼英,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副会长石宝华,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宁丰、陈坚,省政府原副省长范希贤,省政协原副主席肖耀堂、徐尚武等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省老促会第八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新修改的理事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并通过了聘请名誉会长名单。广州市政协原主席陈开枝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林华景当选为常务副会长。 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成立于1989年1月,是由一批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对老区人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老同志发起组成的社会团体。第一任会长罗天,第二任会长林若。第九届理事会现有理事160名,大多是省直机关离退休的厅局级干部,有多位担任过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职务领导同志任名誉会长。 新闻二、    《阳江市老促会召开会员大会,市领导要求重视老促会工作》     2013年9月3日,阳江市老促会召开会员大会,传达学习广东省老促会九届一次理事大会精神。阳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黎泽林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老促会的工作,为老促会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推动其当好参谋助手,促进阳江老区建设发展。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好省老促会九届一次理事大会精神,对促进阳江市老区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老促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当好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参谋和助手。  黎泽林强调,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加大宣传老区力度。各县(市、区)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去年市“两办”21号文件要求,按规划完成革命遗址的修建工作,做好《中国老区建设》和《源流》两份宣传老区的重要刊物的征订工作。二要加强老区调研工作,当好党委和政府参谋。老促会的同志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条件,不断深入调查研究,善于发现老区新问题新情况,多出谋献策,共同努力促进老区建设得更好。三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老促会工作有新提高。

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公示

创办人及历届主要领导人根据省委宣传部1960年2月18日“宣字第072号”通知,设立广东社科联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广东社科联“在省委理论工作小组和省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工作”。广东社科联的创办人主要有:时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院长、著名哲学家杜国庠先生和陈越平等老同志。第一届1960年2月至1985年3月主 席:杜国庠 1960年2月陈越平 1978年广东社科联恢复时任主席,至1983年9月。张江明 1983年9月调整广东社科联领导班子时任主席第二届1985年3月至1990年2月名誉主席:任仲夷主 席:张江明第三届(1990年2月至1995年3月)名誉主席:任仲夷 陈越平 张江明主 席:梁 钊第四届(1995年3月至2002年7月)主 席:张 磊`第五届(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主 席:颜泽贤第六届(2008年11月――)主 席:田 丰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能广东社科联机关设有办公室、机关党委、学术规划部、社团联络部等工作部门,还有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学术研究》杂志和广东社会科学大学。2003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迁至省社科联办公,由广东社科联负责规划办的日常工作;2004年,我省成立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科学优秀成果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广东社科联负责评奖办的日常工作。2005年,经省委宣传部批准,成立了社科普及办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性社科普及工作。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工作职能拓展的需要,广东社科联的工作架构在原来的基础上增设了社科规划办(社科评奖办)、社科普及办、决策咨询中心等内设部门。工作职能包括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社科规划、社科评奖、社科普及、社团管理、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编辑出版学术研究杂志、主办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等职能。四、主要作用和影响长期以来,广东社科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科联的桥梁纽带、组织协调、咨询服务、宣传普及的功能与作用,充分依靠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广泛团结和积极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在学习、宣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方面;在深入实践、服务中心,为党政决策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在围绕突出广东特色,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和优长学科建设方面;在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全面提高人们的哲学社会科学素养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造就了一批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社科理论人才,取得了一大批可喜的理论成果。其中具有岭南特色、在全国较具开创性和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有:率先开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研究、创新方面“先行一步”,较早关注经济特区理论和港澳经济研究、外向型经济研究,在孙中山思想研究、中华民族凝聚力研究、岭南文化研究、华人华侨研究、第三产业经济研究、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五、主要出版物广东社科联会刊为《学术研究》杂志,该刊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人文学社科综合类学术理论刊物,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3年公布的“第二届国家期刊奖”获奖期刊中,2005年公布的“第三届国家期刊奖”获奖期刊中,《学术研究》均获“国家期刊提名奖”(银奖)。《学术研究》杂志于1958年1月创刊,初名为《理论与实践》,1962年改今名,并由当时的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同志题写刊名。《学术研究》杂志是广东省社会科学的代表性刊物,办刊近50年来,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除一贯坚持学科的理论建设和传统优长学科的发展之外,还注重坚持从高层次切入实际。多年来,在策划学术专题研讨和设置学术专栏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学术研究》杂志为月刊,现在每期为128页,约20万字,杂志编辑部设有哲学、经济、政法、历史、文学5个编辑室和编务室。经过多年的探索努力,《学术研究》已成为受到国内外关注的、具有影响力的学术理论阵地和窗口。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经2008年11月15日省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广东省社科联),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s,缩写为GFSS。第二条 本会是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广东省社会科学界学术性社会团体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本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大力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理论研讨和交流活动,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全面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四条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第二章 任 务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授权,依法对本省全省性社会科学学术性社会团体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指导和联系本省各地级以上市社科联;(二)根据授权,依法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社会科学类基金会及学科研究基地进行指导和管理;(三)推动和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的各种学术理论研究活动,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联合攻关,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四)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的宣传普及、咨询服务和智力开发工作;(五)受省政府委托组织开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六)承担我省社科规划制订及社科规划项目落实的组织催办工作;(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和事项;(八)编辑出版本会会刊《学术研究》和其他刊物、资料;(九)推动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的建设;(十)组织推动社会科学界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促进和加强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十一)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本会所代表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会 员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第七条 凡依法成立的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性社会团体、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各地级以上市社科联,可申请加入本会,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本会主席团会议审查、讨论通过;(三)由本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推选代表参加本会代表大会,代表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根据本会和团体会员各自的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四)获得本会各项奖励和授予的荣誉称号;(五)获得和使用本会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六)对本会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完成本会布置和委托的各项任务;(三)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活动的计划,提供学术信息和资料,推荐优秀科研成果和学会先进工作者;(四)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第十一条 会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审查批准。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如有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不按其宗旨开展活动,本会可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顿、除名等处理。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根据本会分配的名额推荐产生。非团体会员代表由本会主席团会议提名并商有关部门推荐产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审议本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制定、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三)选举产生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四)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第十五条 委员会由省级学会、研究会、协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基金会、有关研究机构、有关高等院校和各地级以上市社科联各自推荐委员人选1人,以及由专职正、副主席会议提名推荐若干人选经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组成。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推选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社团或机构,由原推荐单位提出增补人选,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委员所在社团或机构被撤销、本会会员单位退会,其委员资格自动撤销。第十六条 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成员若干人组成的主席团为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和委员会负责。第十七条 本会主席团的职权是:(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的决议;(二)委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三)决定聘请有关党政领导同志和社会科学界有声望的专家、学者若干人担任本会顾问,聘请热心支持我省社会科学事业的港澳台同胞、华侨、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等为本会名誉委员的有关事宜;(四)负责筹备召开代表大会;(五)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六)研究处理本会的重大事务;(七)通过上级提名的本会负责人;(八)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八条 主席团会议由本会主席召集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第十九条 主席团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主席团召开会议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学会和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参加。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省财政和有关部门拨款;(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三)社会捐赠和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第六章 工作人员第二十二条 本会由主席、驻会的专职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第二十三条 本会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本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管理。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团。

王晓琪编审,现任《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81-1986年在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总编室工作,1986年4月调入深圳大学,历任《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责任编辑、副编审、编审、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93-2007年兼任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首届现代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第一、二届版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副理事长,《编辑学报》编委。长期从事科技期刊编辑工作,发表研究论文30多篇。1987-2006年曾多次获教育部和广东省期刊优秀工作者称号及优秀编辑学论著奖,同期获省、市优秀作品责任编辑奖12项。

广东省优秀期刊工作者评选

第一条 为奖励在科技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内从事如下工作的人员:  (一)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  (二)工业、农业、教育、医疗卫生;  (三)科技管理和生产管理;  (四)其他科技工作。第三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从1988年起每两年进行一次,由广东省科技干部局负责组织。第四条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一)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  (二)获得省级、国家部委级科技进步或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多项省级、国家部委级科技进步或科技成果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三)获得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或者两项以上二等奖或三项以上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四)在医疗卫生工作中,临床诊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治疗效果良好,并得到省内同行专家承认者;  (五)在中小学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国家表彰并发表过有较高科学价值的论文;在中、高等教育工作中连续三年每年开设两门以上课程,所主编教材被采用,获得同行好评,并在全国性学术刊物发表多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者;  (六)在引进、吸收、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使设备或技术达到或超过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七)在研制我省科技发展战略和论证重大建设项目中,提出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建议,经实践证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八)在振兴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或帮助老、少、山、边、穷地区脱贫致富或承包、租赁、兴办各种科研生产机构中成绩显著者;  (九)具有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较高的管理水平,锐意改革,大胆创新,重视人员的培训和产品更新换代,在任期内使本单位连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显著成绩者;  (十)在科学领域的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第五条 多单位或多人合作共同完成的项目,由合作者协商推荐一名主要完成者参加评奖。第六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选程序:  (一)单位、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或本人向单位申请;  (二)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科技干部管理机关;  (三)由省直厅局或市科技干部管理机关组织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进行初评;  (四)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获奖人员名单;  (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条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奖名额每次约一百名。第八条 成立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委员若干名。第九条 对获得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者,由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评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从获得“广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的人员中产生。第十条 对获奖者实行一次性奖励:一等奖三千元;二等奖二千元;三等奖一千五百元。  资金从省财政拨给的专款中支付。第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取奖励者,取消其荣誉称号及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以利用评选机会诬陷、压制、打击报复他人者,应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科技干部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南粤优秀教师三年评一次。2021年4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宣布将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2021年预计共评选表彰南粤优秀教师1500名(其中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00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50名,特级教师500名。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本次评选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特级教师津贴。2021年9月10日,省教育厅在教师节公布新一批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名单,今年全省共有1367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150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497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韶关有60名教师上榜,其中,37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3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

广东省优秀期刊名单

中华神经医学杂志 南方医科大学学报

广东警官学院是国家二本大学。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地处于广东省广州市,共建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开设了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有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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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过了。(三)C8 统计学类核心期刊表1、统计研究 2、数理统计与管理 3、中国统计 4、统计与决策广东省内的统计类期刊,还真没有查到。以上的都是统计类的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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