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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最核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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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最核心的问题

财政体制改革是政改的核心问题要从限制政府的征税权和预算开支开始,构建公开、透明、民主和法治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法治民主的核心和骨架是“预算民主”。原来许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民主政治,其核心是税收问题,是民主预算问题,或简单说来是限制政府的征税权以及政府财政支出要受到民选代表的实质性审议和制约问题。如果我们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一个明确的宪政目标,而仅仅把政治民主化进程想象为只是在形式上采取一些西方国家通行的“普选制”,这将不能保持我们国家的社会安定和经济的长期增长。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种表述是首次出现在党的重要文件中,凸显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第一,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看,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政府执政的物质基础,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财政应该“有财有政,不能有财无政”。财政是政府执政理念的物质体现,因此财政体制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第二,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同时也是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最好借鉴。无论从中国的历史还是国外的历史来看,我们都可以看到财政改革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中国历代的太平盛世后面都有一个好的财税体制作为支撑。同样,无论是法国的大革命,还是美国的进步时代,都可以看到财税体制改革的正反经验教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反映了对财政体制及其改革重要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第三,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财政收支的规模和范围,实质上就是政府作用的具体体现,无论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都需要对财政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因此财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意义十分重大,是破解许多重大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点。二、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财政最基本的制度,预算制度是否先进、现代化,反映出一个国家治理水平的高低。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纵观现代各国的预算管理模式的演进,以“新绩效预算管理”为方向的预算改革,明显存在以下趋势:一是从投入导向预算转变为结果导向预算;二是具有使命感的预算;三是从年度预算转向年度预算与中长期预算相结合;四是注重公民参与的预算。当前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是全面性、规范性不够。虽然从2011年取消了预算外资金,但是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预算的公开性、透明度较差。无论是按国际通行的标准衡量,还是国内学术机构的测算,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都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预算管理偏重收入管理和当期管理,对支出管理、政策绩效以及长期的动态管理重视不够。由于预算平衡和控制重点放在年度收支平衡,预算执行出现“顺周期”问题,不利于依法征税和财政政策效果。预算管理偏重当期收入,导致对政府绩效的评价出现偏差,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当期政绩和收入,不惜过度举债,甚至寅吃卯粮。今后我国的预算改革要顺应发展的潮流,做好以下改革: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年度预算审核重点由收支平衡转到支出政策上,收入预算从任务改为预期,预算确定的收支平衡状态在执行中有可能被打破。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就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方面是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另一方面是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的机制,对一些重大项目不能一年一定政策,要有长远考虑,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三是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现在的预算公开更多的是财政收支情况的报账,简单公开账目。以后预算将更多地推进政策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好地了解预算。四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事项,切实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把这些领域作为重点予以优先安排,确保这些领域事业发展的正常投入。五是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三、应重视预算改革对其他领域改革的牵引和带动作用预算改革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对财税体制改革具有推动作用,而且对其他领域的改革也有明显的牵引作用。例如,1880年至1920年被称为美国的“进步时代”,在此之前的美国腐败横行、假冒伪劣猖獗、重大灾难屡屡发生,社会矛盾异常尖锐,但危机也是转机,美国在这个时期进行了一系列深刻的制度建设,奠定了其现代国家的基础,而“进步时代”中最重要和根本的进步就是美国预算制度改革,进而推动了美国现代国家制度的形成。可以说,没有预算改革,就没有美国的现代化。把预算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全面改革的切入点,特别是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因为:第一,预算制度是国家政治体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选举制度、政党政治、议会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第二,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改造财政是遏制腐败、加大政府透明度、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增强国家能力的制度条件。不改造公共财政,无论是基层民主,还是更大范围的民主,都难以发挥实效。改造公共财政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政治改革的过程。第三,改进预算制度是低调的,不会过分提高人们的期望值;同时它是具体的,比抽象谈论“政治民主”更容易操作;而且它是务实的,可以在不太长的时间里产生看得见的变化。因此预算改革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佳切入口。预算改革的每一步可能是艰难的,因为它涉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特别是要突破利益固化的樊篱,但是可以预见,预算改革的每一步,都将成为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脚步。

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目录 [隐藏]1 特征2 存在问题3 对策4 建议5 相关词条6 参考资料公共财政-特征 公共财政具有以下特征:公共财政 以弥补市场失灵为行为准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但也存在市场自身无法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公共问题。比如,宏观经济波动问题、垄断问题、外部性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是首要的“责任人”。政府解决公共问题,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需要以公共政策为手段。而公共财政的制定和执行,又以公共资源为基础和后盾。公共财政既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执行公共政策的保障手段。相对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包大揽的生产建设型财政而言,公共财政只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职责范围,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不介入;而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就必须介入。 公平性。公共财政政策要一视同仁。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必须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为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不管其经济成分,不管其性别、种族、职业、出身、信仰、文化程度乃至国籍,只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政府就不能歧视,财政政策上也不应区别对待。不能针对不同的社会集团、阶层、个人以及不同的经济成分,制定不同的财税法律和制度。 非市场营利性,又称公益性。公共财政只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追求公益目标,一般不直接从事市场活动和追逐利润。如果公共财政追逐利润目标,它就有可能凭借其拥有的特殊政治权力凌驾于其他经济主体之上,就有可能运用自己的特权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影响公平竞争,直接干扰乃至破坏经济的正常运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打乱市场与政府分工的基本规则;财政资金也会因用于牟取利润项目而使公共需要领域投入不足。公共财政的收入,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措资金;公共财政的支出,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不能以赢利为目标。 法制性。公共财政要把公共管理的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以法制为基础,管理要规范和透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进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保障手段,社会公众得以真正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确保其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获得财政收入的方式、数量和财政支出的去向、规模等理财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能想收什么就收什么,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或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公共财政-存在问题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需要建立公共财政。虽然中国的公共财政管理已具雏形,但受计划型财政管理模式的影响,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公共财政 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供养范围过大,包揽过多,特别是对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延伸和干预过多,大大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和财力承受水平。相反,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推给市场竞争主体去承担。突出的问题有:巨额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除政策性亏损补贴外,国家财政实际上承担了大量的经营性亏损补贴,成为国家财政沉重的负担。过长的事业单位供给战线。一些不属于公共物品范围,可以由企业及个人举办,完全能够商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仍然由国家掌握,财政供给经费。行政经费膨胀。这与政府机构的臃肿、人浮于事及效率低下相一致。科技、教育投入不足。从绝对数量看,改革开放后,科教投入确有较大增加,但从占财政支出的相对比例分析,近两年还出现下降的趋势,而且财政科教支出占GDP的比重在世界上也是居于后列。财政供给方面的上述问题,与政府职能的界定与转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活动范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格局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是非常困难的。 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近年来,中国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的情况下,将财政支出逐步向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财政预算的约束力逐步下降,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重点支出的需要,教育、科技、农业等发展领域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提高的速度较为缓慢。相反,大量的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却被用于竞争性生产建设和行政管理开支等非重点领域,导致财政对国家重点支出项目难以实施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突出表现是税收的费化和收费的“越位”问题严重。这种税收“缺位”和收费“越位”并存的现象必将直接导致收费规模的扩张和政府收入机制的混乱。同时,也将严重影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保障来源。从产生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分析,主要有:社会公共权力缺乏制约,众多公共权力机构直接介入分配领域。突出的问题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屡禁不止。财政的职能被肢解,国家财政不能统管政府收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如物价部门可以核准行政部门收费等。 财政分配秩序不规范。目前,在财政分配中,仍存在将一部分财政资金切块分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自主安排使用的问题。与此同时,不少主管部门还设立了各种收费和基金,拥有大量预算外资金。这种分配方式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财政分配秩序。 财政预算管理不科学。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预算分配过程中,预算指标到位率低,执行中追加频繁,往往造成年度的实际支出数高于年初预算数;预算分配,特别是转移支出和专项支出缺乏可靠的科学依据,人为因素较多,随意性较大;预算年度的起始日期先于人大审批日期,造成预算审批通过前就已经开始执行,形成预算审批的法律空档以及预算约束的缺位;法与法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以法压法”的现象严重,如教育、科学、农业等方面的法律和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规章,都对财政支出作了限定性的规定,要求某项支出增长必须高于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增长等,而《预算法》却又要求在安排预算时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与不一致性弱化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性,造成了预算管理的不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上欠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没有统一政府收支,大量财政性资金在预算体外循环。国家财政实际上没有能力通盘掌握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给规模、结构及效益,难以履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职责。 公共财政-对策 财政资金应突出公共性特征,逐步退出经营性与竞争性领域。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公共财政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就不应由政府承担。但长期以来,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方面财政干了许多应该由市场配置去解决的事情,由于广泛介入了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对国有企业供应资金,弥补亏损,审批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妨碍了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的形成和确立;另一方面,那些本来应该由政府去做、通过履行财政职能去实现的一些事情,反而因为财力“缺位”而没有能力做到或做得不好。今后财政资金必须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来,逐步提高财政对政权建设、教育文化、科学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科学界定和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是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支出效率的基础和前提。在具体实施中,重点是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和投资过多问题。当前,主要应该是紧紧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工作,清理超编人员,控制人员经费,有效遏制行政经费过快增长的势头。通过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逐步减少直至取消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集中财力,保障政权建设和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 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收入保障体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根据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划分和对它们各自保障方式的不同,对现行的税费收入体系进行合理调整和定位,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机制。一是将现有收费中一些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不再体现政府职能的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收费方式,逐步推向市场,依法经营和纳税。比如勘察设计收费、咨询服务收费、各种公证收费等;二是根据纯公共产品由税收提供保障的观点,取消现有收费中用于提供纯公共产品、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代之以税,即进行费改税。如农村的乡统筹和村提留、交通部门的各项收费等;三是保留现行收费中那些用于提供受益面确定、体现受益性原则比较明显的准公共产品的收费,并进行了合理规范。通过税收与收费的科学“归位”,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 公共财政-建议公共财政积极推进公共财政的管理手段。这是公共财政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加强公共支出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有效节约财政开支的最直接的办法。近年来,中国各地都不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效果十分明显。今后,应逐步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工程、公共设施、大型会议及有关劳务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应积极探索“零基预算”等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管理手段和办法,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断强化财政宏观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为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稳定经济、调节分配、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的职能,应把主要精力放到研究和把握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关系全局、带有战略性的大事上来。因此,在职能转变中,财政应逐步减少直接管理,学会用制度法规来实施间接管理,学会运用宏观经济手段管理微观事务。基于这种认识,今后财政宏观管理的重点应该是: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跟踪分析和政策研究,提高驾驭宏观经济的能力。

预算是财政的核心

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行,是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里程碑事件,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用什么角度来看新预算法的意义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全局角度横向看。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如果仅仅专注于预算法的内容和内涵,难以真正理解新预算法的深远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设立了单独的一章进行了阐述,并首次将“财政”定义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可见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局的重要性。《决定》分17、18、19三节从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事权和支出责任,指明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在第一位的,楼部长在回答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时也指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因此,从宏观上看,新预算法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是突破口,而财税体制改革又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先行军。新预算法的颁布,不仅仅是一部法律的重新修订,更意味着吹响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冲锋号,意味着我们已经置身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之中。  站在历史进程的角度纵向看。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国财政体制主要经历了四段时期三次变革,即:计划经济时期的统收统支制度,78年改革开放到94年期间的大包干制度,94年分税制改革至当下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预算法颁布后的新时期。预算是财政的核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如果说94年的分税制保证了我国20年的高速发展,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基础,那么,现在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就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阶段,新预算法的颁布和执行的意义,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一些条款的修改,一些内容的增加,而是财政体制和财政理念的一种变革,是中国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历史新时期的一种必然要求。若干年后回过头来看,新预算法的颁布必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座里程碑。  二、怎么理解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新预算法的第一条指出,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新预算法共11章101条,内容丰富,亮点很多,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这8个字,实际是新预算法最显著特征的集中表述,具有丰富的内涵。  “全面”体现在:一是所有的财政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没有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二是原先不属于财政资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及或有债务,也要通过政府债券的形式,逐步纳入到预算监管的范围内,做到预算管理无死角。三是实现四本预算制度,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都纳入到全口径预算中来;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调整机制,更加全面的体现了预算的周期性、波动性和长期属性。  “规范”体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的支出都必须以已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没有依据不得支出,强化预算的硬约束,防止原先财政支出的随意性和开口子;预算的编制、执行,都要按规定的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体现预算的严谨性、统一性、规范性。对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条款,追究违规单位和违规人员的责任,保证预算法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公开透明”体现在:除开涉密的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级政府以及部门,都要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报告及报表,并且老百姓关心的三公经费、民生支出、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都要公开并进行说明,从而实现透明预算,阳光预算。  因此,新预算法,通过“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来概括最重要的特征,是十分精确到位的。  三、新预算法与专员办工作的联系   预算是财政的核心,专员办的工作重心通过财预352号文件,已经转移并嵌入到财政主体工作之中,实际就是嵌入预算管理的主体工作之中。专员办的业务,过去侧重于事后监督,而现在是全面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之中。对于专员办监督检查处来说,虽然是保留的唯一对口部监督检查局的业务处室,但这并不和服务于预算管理工作相矛盾,相反,监督检查工作应该和预算管理是一个整体,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预算管理的职能主要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而监督是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重要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可以寓于预、决算编制之中,看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规,是否复合既定程序,也可以体现在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之中,比如预算执行进度,执行的绩效,执行的合规性,当然,监督检查还可以用于发现违反预算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总之,新预算法和财预352号文,赋予了专员办更大的一个舞台,而监督检查工作,在这个大舞台上,大有可为。

财务

财政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预算管理。  财政管理体系是指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之间、国家与居民之间财权财力等的分配关系和组织制度。它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基建财务管理体制和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等。其中,预算管理体制是整个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即预算管理体制。‍

财政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就是预算管理。其他的都不是!所有的都为围绕预算来进行的。

预算是财政的核心吗

这个你不用多想吧

财务

财政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就是预算管理。其他的都不是!所有的都为围绕预算来进行的。

财政的核心问题

财政体制改革是政改的核心问题要从限制政府的征税权和预算开支开始,构建公开、透明、民主和法治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法治民主的核心和骨架是“预算民主”。原来许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民主政治,其核心是税收问题,是民主预算问题,或简单说来是限制政府的征税权以及政府财政支出要受到民选代表的实质性审议和制约问题。如果我们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一个明确的宪政目标,而仅仅把政治民主化进程想象为只是在形式上采取一些西方国家通行的“普选制”,这将不能保持我们国家的社会安定和经济的长期增长。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目录 [隐藏]1 特征2 存在问题3 对策4 建议5 相关词条6 参考资料公共财政-特征 公共财政具有以下特征:公共财政 以弥补市场失灵为行为准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但也存在市场自身无法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公共问题。比如,宏观经济波动问题、垄断问题、外部性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是首要的“责任人”。政府解决公共问题,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需要以公共政策为手段。而公共财政的制定和执行,又以公共资源为基础和后盾。公共财政既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执行公共政策的保障手段。相对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包大揽的生产建设型财政而言,公共财政只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职责范围,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不介入;而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就必须介入。 公平性。公共财政政策要一视同仁。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必须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为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不管其经济成分,不管其性别、种族、职业、出身、信仰、文化程度乃至国籍,只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政府就不能歧视,财政政策上也不应区别对待。不能针对不同的社会集团、阶层、个人以及不同的经济成分,制定不同的财税法律和制度。 非市场营利性,又称公益性。公共财政只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追求公益目标,一般不直接从事市场活动和追逐利润。如果公共财政追逐利润目标,它就有可能凭借其拥有的特殊政治权力凌驾于其他经济主体之上,就有可能运用自己的特权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影响公平竞争,直接干扰乃至破坏经济的正常运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打乱市场与政府分工的基本规则;财政资金也会因用于牟取利润项目而使公共需要领域投入不足。公共财政的收入,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措资金;公共财政的支出,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不能以赢利为目标。 法制性。公共财政要把公共管理的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以法制为基础,管理要规范和透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进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保障手段,社会公众得以真正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确保其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获得财政收入的方式、数量和财政支出的去向、规模等理财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能想收什么就收什么,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或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公共财政-存在问题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需要建立公共财政。虽然中国的公共财政管理已具雏形,但受计划型财政管理模式的影响,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公共财政 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并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供养范围过大,包揽过多,特别是对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延伸和干预过多,大大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和财力承受水平。相反,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推给市场竞争主体去承担。突出的问题有:巨额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除政策性亏损补贴外,国家财政实际上承担了大量的经营性亏损补贴,成为国家财政沉重的负担。过长的事业单位供给战线。一些不属于公共物品范围,可以由企业及个人举办,完全能够商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仍然由国家掌握,财政供给经费。行政经费膨胀。这与政府机构的臃肿、人浮于事及效率低下相一致。科技、教育投入不足。从绝对数量看,改革开放后,科教投入确有较大增加,但从占财政支出的相对比例分析,近两年还出现下降的趋势,而且财政科教支出占GDP的比重在世界上也是居于后列。财政供给方面的上述问题,与政府职能的界定与转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活动范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格局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是非常困难的。 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近年来,中国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的情况下,将财政支出逐步向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财政预算的约束力逐步下降,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重点支出的需要,教育、科技、农业等发展领域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提高的速度较为缓慢。相反,大量的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却被用于竞争性生产建设和行政管理开支等非重点领域,导致财政对国家重点支出项目难以实施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突出表现是税收的费化和收费的“越位”问题严重。这种税收“缺位”和收费“越位”并存的现象必将直接导致收费规模的扩张和政府收入机制的混乱。同时,也将严重影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保障来源。从产生这一问题的直接原因分析,主要有:社会公共权力缺乏制约,众多公共权力机构直接介入分配领域。突出的问题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屡禁不止。财政的职能被肢解,国家财政不能统管政府收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如物价部门可以核准行政部门收费等。 财政分配秩序不规范。目前,在财政分配中,仍存在将一部分财政资金切块分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自主安排使用的问题。与此同时,不少主管部门还设立了各种收费和基金,拥有大量预算外资金。这种分配方式的结果,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财政分配秩序。 财政预算管理不科学。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预算分配过程中,预算指标到位率低,执行中追加频繁,往往造成年度的实际支出数高于年初预算数;预算分配,特别是转移支出和专项支出缺乏可靠的科学依据,人为因素较多,随意性较大;预算年度的起始日期先于人大审批日期,造成预算审批通过前就已经开始执行,形成预算审批的法律空档以及预算约束的缺位;法与法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以法压法”的现象严重,如教育、科学、农业等方面的法律和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规章,都对财政支出作了限定性的规定,要求某项支出增长必须高于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增长等,而《预算法》却又要求在安排预算时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与不一致性弱化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性,造成了预算管理的不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上欠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没有统一政府收支,大量财政性资金在预算体外循环。国家财政实际上没有能力通盘掌握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给规模、结构及效益,难以履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职责。 公共财政-对策 财政资金应突出公共性特征,逐步退出经营性与竞争性领域。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公共财政起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就不应由政府承担。但长期以来,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方面财政干了许多应该由市场配置去解决的事情,由于广泛介入了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对国有企业供应资金,弥补亏损,审批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妨碍了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的形成和确立;另一方面,那些本来应该由政府去做、通过履行财政职能去实现的一些事情,反而因为财力“缺位”而没有能力做到或做得不好。今后财政资金必须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面来,逐步提高财政对政权建设、教育文化、科学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科学界定和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是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支出效率的基础和前提。在具体实施中,重点是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和投资过多问题。当前,主要应该是紧紧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工作,清理超编人员,控制人员经费,有效遏制行政经费过快增长的势头。通过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逐步减少直至取消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集中财力,保障政权建设和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 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收入保障体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根据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划分和对它们各自保障方式的不同,对现行的税费收入体系进行合理调整和定位,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机制。一是将现有收费中一些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不再体现政府职能的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收费方式,逐步推向市场,依法经营和纳税。比如勘察设计收费、咨询服务收费、各种公证收费等;二是根据纯公共产品由税收提供保障的观点,取消现有收费中用于提供纯公共产品、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代之以税,即进行费改税。如农村的乡统筹和村提留、交通部门的各项收费等;三是保留现行收费中那些用于提供受益面确定、体现受益性原则比较明显的准公共产品的收费,并进行了合理规范。通过税收与收费的科学“归位”,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 公共财政-建议公共财政积极推进公共财政的管理手段。这是公共财政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加强公共支出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这项制度也是现阶段有效节约财政开支的最直接的办法。近年来,中国各地都不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效果十分明显。今后,应逐步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工程、公共设施、大型会议及有关劳务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应积极探索“零基预算”等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管理手段和办法,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断强化财政宏观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为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稳定经济、调节分配、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的职能,应把主要精力放到研究和把握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关系全局、带有战略性的大事上来。因此,在职能转变中,财政应逐步减少直接管理,学会用制度法规来实施间接管理,学会运用宏观经济手段管理微观事务。基于这种认识,今后财政宏观管理的重点应该是: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跟踪分析和政策研究,提高驾驭宏观经济的能力。

没法解决,明朝税收制度问题在朱元璋立国时候已经种下了。所有问题的核心就在于朱元璋是一个放牛娃,没有系统学习治国理政知识。财政问题核心是只能对农民征税,无法对地主征税,使明朝末期财政破产;而征税直接导致陕北农民起义。要解决,只能是朱元璋去解决,别人没法解决的,到了后来已经成为江浙利 益 集 团 ,半数的进士出自江南,根本没法去征税了!

财政政策的核心问题

财政政策就是国家通过增加政府购买,利用其产生的政府购买乘数效应来增加国民收入(或总产出)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它是相对于利用利率的手段和控制货币发行量的手段---货币政策而言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两种基本手段,凯恩斯经济理论更倾向于用财政政策来调控宏观经济

概念财政从本质上说,是国家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财政政策的种类(1)扩张性财政政策(又称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2)紧缩性财政政策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来减少和抑制社会总需求。我国财政政策的基本手段(1)国家预算。(2)税收。(3)财政投资。(4)国债。

这是我在网上找的,看是否对你有用随着积极财政的逐步退出,财政政策应当审时度势,以促进社会公平为首要目标,致力于解决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的社会经济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财政政策目标的定位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随着积极财政的逐步退出,财政政策应当审时度势,以促进社会公平为首要目标,致力于解决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的社会经济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财政政策目标的定位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这里提出几个观点,以期抛砖引玉,引发更多的思考。 第一,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管效率、财政管公平的发展阶段。过去两年财政减少建设国债的发行数额,同时减少投资性支出,这个变化不仅仅是由宏观调控引起的。事实上,这个变化有深层的体制基础。这就是我国以市场为基础的增长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作为一个直接经济主体的角色日趋式微。可以预计今后一个时期,即使在财政大规模压缩建设性支出的情况下,单凭社会投资、出口、城市中产阶级消费升级这三种力量,也足以推动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但是也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系统的政策出台,我国社会经济中不平衡趋势将会不断扩大,紧张关系不会缓解,社会有被撕裂的危险。当前,矛盾的焦点集中在社会公平问题上面,财政应当抓住这个主题。 第二,我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首先,经过26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能力,出现了全面的生产过剩。从现有的生产力水平来看,有条件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需求和社会保障,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由于社会收入再分配缺陷所引起的有效需求不足,而不是供给不足。其次,我国财政收入处于上升时期,估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以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而论,从改革开始呈现下降的趋势,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了最低点,从而使我国变成了世界上财政收入比重最低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但从90年代末期,财政收入比重开始回升,2000年以来回升速度明显加快。这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提供了财力基础。再次,我国已经积累了庞大的物质财富,居民储蓄 和外汇储备以较快速度增加,国家的整体储蓄水平较高,政府掌握着数额巨大的优质的企业资产,这是有利的宏观环境。政府可以通过财富分配渠道调整和国有资产转换等方式,统筹社会资金,集中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第三,财政思想需要根本性转变。政策目标的重新定位要求财政思想的根本性转变。其一,财政应当以人为本,从根本上转变按行政需要和权力关系分配财政资源的格局,把社会伦理价值和公民权利作为分配财政资源的依据。从这一点出发,财政资源应该优先分配于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城市廉租房等领域,使社会做到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且贫者有所医、贫且困者居有屋。其二,财政资源的分配应当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突破城乡和阶层的桎梏,向全体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基本保障。譬如,在农村,由于大量青年进城,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的模式解体,农村需要公共财政;在城市,由于存在大量流动人口和失业,以及青年人失业问题日益突出,公共财政亦需改变原有的分配模式。今后,在财政资源的分配上应该更多地以收入阶层为标准。其三,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有限,并且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很快完善,财政分配的重点应当在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也就是说,财政解决现阶段的社会公平问题,主要不是放在限制高收入上面,而是放在增加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上面,如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教育、失业人口等,应成为财政重点考虑的对象。 第四,不必拘泥于简单的收支平衡。2004年后政府提出了中性财政或稳定财政的政策,从财政将逐步退出投资领域的角度考虑,确实没有必要再发行更多的建设债券了,强调收支平衡也是对的。但是,从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迫切需求出发,似可重新考虑。归根结底,财政的收支关系是要服从这个时期社会经济的基本需求。应当从促进社会公平的角度,制定财政收支战略。我认为,可以定一个目标,到2008年使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现在的20%大幅提高到25%,然后缓一点,到2015年把这个比重提高到30%;同时保证新增财政收入的70%以上用于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如果这个计划能够得到实行,社会经济矛盾将会大大缓解,我国将会出现一个比较和谐的局面。这个计划的关键是前三年。在这一段时间内,如果税收增长不足以支持这个目标,我认为可以用发行社会福利债券的方式弥补。理由有三点:一是由于税收仍然会快速增长,初步测算发行量不会很大,赤字数额有限。同时也可以为税收体制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二是有后续的税源保证,由于社会福利支出具有刚性,持续的收入保证是必需的。预计随着税收体制的完善,个人收入税、遗产税等所占比重会迅速上升,它们会成为替代手段。三是可以用部分国有资产变现等方式偿还社会福利债券。许多专家提出把部分国有资产转为养老基金,但是直接划拨不易操作,通过财政发行社会福利债券的形式,可以有效地进行转换,也可以帮助解决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问题。 第五,把握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时,由于担心出口下降引起经济增长放慢,提出了启动内需的思想,积极财政遂应运而生。当时所指的内需,实际上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两部分,但在实践中真正启动的是投资需求,消费需求中增长比较快的也只是城市里中高收入阶层而已。真正的大众消费并没有启动。这是因为,大多数民众皆因公共福利的贫乏和社会保障的不足,对未来普遍缺少稳定的预期,由此降低社会边际消费倾向。现在,我国经济正处在一个新的上升周期,社会资金和国家财力都比较宽松,应该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制定一个有魄力的财政战略,大幅度增加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支出,全面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这也是经济持续增长的最坚实的基础。

财政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平衡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其中,税收政策是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政策是和预算政策一起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税收负担问题。财政支出政策,指通过政府预算支出的增减及财政赤字的增减影响总需求,财政支出政策运用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财政拨款、政府采购、财政间接支出如财政担保、财政资助等。预算平衡政策是使预算分配活动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保持中性,既不产生扩张也不产生紧缩性的后果。为此,应根据预算收入的多少来安排支出。国债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是财政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调节资源配置、经济利益及其整个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之一。是政府在公债的发行、消化、流通和偿还等方面实行的政策的总称。 政府在公债的发行、消化、流通和偿还等方面实行的政策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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