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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心理学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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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心理学报考时间

1、报考心理咨询师的年龄一般要求满18周岁的成年人;2、目前分三级、二级两个级别,三级的报考条件是相关专业(心理学、医学、教育学)大专或其他专业的本科;二级的报考条件是三级考出以后三年(上海地区为两年),或者拥有硕士文凭;3、不管是否心理专业出身,也不管报考哪个级别,都必须参加培训且能够团体申报,不接受个人自学后直接报考。

你是哪个大学的,能报。

目前心理咨询师不支持个人直接报考,只能通过培训机构统一报名参加考试!  国家在2017年9月15号取消了国内心理咨询师2级和3级的考试,因为只学理论知识,也没有报考门槛,拿证的人只有一个证书,不具备心理治疗能力。没有含金量,国家因此取消了2、3级,现在统一报考的是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的心理咨询技能证书,这个是参照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的考核,而且更加注重实操技能的培养,理论实践相结合,保证证书的含金量,之前的二三级的教材就是由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编写的,现在报考门槛高,对学历专业都有要求,同时没有个人报名窗口,必须经过官方指定的教育学校专业培训,修够学时之后才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学员修够学时以后就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每年,3月 6月 9月  12月 四次考试 !报考心理咨询师需要什么条件:心理咨询师报考不限于一定是心理学相关的专业,非心理学专业满足条件者依旧可以报考。(满足其中一条即可)1、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经过心理咨询师培训的;2、医疗、心理等相关的专业专科学历,经过心理咨询师培训的;3、医疗、心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3,6,9,12月心理咨询师考试内容理论部分。心理咨询师考试内容1、普通心理学2、社会心理学3、发展心理学4、异常心理学5、健康心理学

去市级自考办报名自考的意思: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与成考:自考没有入学考试,成考有自考是一科一科熬毕业的,成考是混总分毕业的社会型的考生不强制上课,成考据说是得上课专业:各地不一样,主要以市级自考办为准,省办的信息未必准,因为省里有的专业市里未必有。专业的选择不要问任何人,要问自己——你的能力在哪?理科不行的,就离理科远点儿;文科垃圾的就离文科远点儿你的兴趣在哪?自考不比成考是混总分的,自考是一科一科熬的。熬没有兴趣的事情,怎么说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未来会怎么样?毕竟你不是十天之内毕业的!所以你不要只知道“现在”大家在报什么?“现在”什么热门?“现在”什么比较吃香、比较有前途……你“现在”学的专业是要在“将来”用的。所以你应该有一个长远的眼光:看未来!报考时间:一月考的十一月报;四月考的年前报;七月考的五月报;十月考的六月报;科目:通常来说,各专业“必考”课有十四门左右,另有本科跨专业的加考三四门;外加非英语专业不考英语的加考三四门。总数在二十以下!教材:建议到报考的地方买,或者到他们指定的地方买。因为——1,正版有保证2,教材供应齐全3,要是赶上教材更新也比较供应得上4,这是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他们不会玩命地向你推销,甚至会告诉你题册买多了没用旧书:建议不要买旧书,你何至于穷到二三十块钱的课本都买不起?别人卖给你的旧书正版没保证,就是页数是不是齐全都是未知!买旧书的人一般都是贪图人家书上有笔记。可是别人的笔记你未必就适用!所谓的“自考”就在于一个“自”,用自己的方法学,这也是一点!别人卖给你的旧书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了。依本人之见,自考这两年教材更新的速度和频率都是相当惊人的。而新旧教材必然是有区别才会更新的——不要说“没关系”。等你发现“有关系”的时候,为时已晚!报考程序:报考交费(新生现场报名)——新生拿准考证——大家考前半个月起,都要拿考试通知单,就是写着考试时间地点的纸条——考试——考后十五天起就可以知道成绩了,随便过了哪一科都得带准考证去拿成绩合格证,这次没拿下次可以补拿报考与读书:没有先后,区别只在于报名和考试的时间是固定好的一段时间,学习的事情自己看着办读书方法:各人不一样;各专业不一样;同专业的各学科也不见得相同辅导材料:建议去买整本的练习卷,不仅有习卷还有历年的考卷,都带答案的。还有一种就是练习册,一章一章做的那种,也有各章的习题和历年的试卷、模拟卷。都带答案。网上找题目容易,找答案跟找恐龙蛋差不多辅导班:我没上过任何的班,对所谓的“班”严重的不信任!建议各位学友谨慎!独立本科段:有的地方同一专业就有“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本科段是给本专业专科生报的;独本是给跨专业的学生报的。比如:大专A专业,本科B专业,就报B的独本;本科还是A专业就报A的本科段。不过有的地方并没有这样分,或者是一个专业要么只有“本科段”要么只有“独立本科段”。这就没什么可区分了免考:1,免考的课程不是什么时间问题、专业问题……而是课程问题,首先得你确实考过一些课程2,必须是你以前考的课程跟你自考的课程在名称上、学分上基本相同才行3,免考必须申请,不是你考过就行了加考:1,非英语专业不考英语的加考,一般得三到四科来替一科英语2,专本跨专业的加考,这是另一回事,跟上述的加考不一样,也是三到四科的加考课程3,加考的课程不是每个人都必须考的,只有跨专业或者不考英语才必须要加;但如果你是跨专业或者不考英语,你不考加考课程就别打算毕业转考:从A地到B地转考,一般是跨省市的。就到A地的自考办或者你报名的学校去申请,把学籍档案全部调到B地,再换一下B地的自考准考证就行。在A地的所有成绩一概有效 专本一起读:我们这里很流行这个!专科本科一起报一起读一起考。可是实际上根本就快不了!因为我们这里自考每年四次,每次考两天,也就是四个“半天”。每个半天只让报四科,不管你一共几个专业,反正就是一共只让报四科!也就是说,你N个专业的总课程数是固定的;每年报考的总课程数也是固定的。那么,你的毕业时间也必然是固定的!你们算算是不是……专、本跨专业:严格来说应该是“专、本跨学科种类”而不仅仅是“跨专业”。比如:法律专业跟律师专业,表面上是两个专业。按照“跨专业”的说法,确实是跨了两个专业。而跨专业是要加考的!可是律师和法律这两个专业的专、本相互之间是不用加考的!所以说:应该把“跨专业”理解为“跨学科种类”,这才说得通!学生与主考院校:社会型考生与学校的关系只在于论文答辩的时候,甚至论文答辩的手续都是自考办里办理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考生与学校的联系并不密切!毕业:1,需要:全部的成绩合格证明。可以是以前拿的合格证,也可以到自考办统一打印成绩单。本科毕业还得有专科的毕业证原件和论文答辩合格证明。我们这里的规定是:专科学历只要不是自考的都得公证!2,手续:交验成绩单,交手续费五十元,领取毕业申请表,到所在单位或镇级街道盖章证明品行优良。上交所有单、表,一个月左右就能领毕业证和一份毕业生档案3,建议把档案放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所在市的劳动人事部门存档,尤其是打算考研的人自考生考研:理论上说是可以报的。得看你报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允许自考生报名,有的是不允许的,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没什么限制的自考生就业:自考生的待遇国家规定是跟统招的一样,但这得看各企业了。有的企业把自考生看作天才,有的不把自考生当人看。可是,你说什么学历文凭的没垃圾人?博士生不会洗袜子的大有人在!初中学历创业发财的也不乏其人。所以,主要还在于考生自己的素质、能力!自考年限:听说是八年,但我们这里比较没有这个说法。可是话说回来:你一个大专或者本科八年都熬不到毕业,你是不是也太垃圾了!尤其现在一些地方的自考,一年就可以报16科!再“次”的话,三五年也该毕业了!学位与资格证、等级证:自考只管毕业证。要学位证得另外参加学位考试;要等级证、资格证,请到有考试认证资格的部门参加考试

广州医科大学报考时间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0第五条 学校地址: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医学类专业(除护理学、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学费6960元/生·学年)学费7656元/生·学年;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学费 6230元/生·学年;管理学、法学类专业、预科生学费 5510元/生·学年。番禺校区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报考,在校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的奖助学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7103483传 真:020-3710348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刘老师监督电话:020—37103538传 真:020—37103538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大学授权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南华大学的护理专业很不错南华大学是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的中南工学院、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与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实行国防

广州医科大学考研现场确认时间由广东教育考试院公布,2021广东考研确认时间是11月6日至11月10日,2021考研确认方式是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种,具体查看教育考试院通知。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现场确认时间由该校的当地教育考试院指出,备考生在该时间段敬请关注教育考试院公告。教育部明确2021考研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条件如下: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有关2021考研报考信息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2021考研现场确认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确认汇总】

营养学报考时间

营养师的报考不支持考生以个人的形式直接报名参加考试,所以营养师是不可以自学考试的,想要考取营养师证书就要向培训机构报名,指定时间参加考试即可。热爱营养、关注健康、希望在营养健康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群。报考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大专以上学历;(2)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在校生;(3)持有教育学、医学、营养学相关技能证书。考试分别在4月、6月、9月、12月,全年均可报考!

营养师的报考不支持考生以个人的形式直接报名参加考试,所以营养师是不可以自学考试的,想要考取营养师证书就要向培训机构报名,指定时间参加考试即可。热爱营养、关注健康、希望在营养健康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群。报考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大专以上学历;(2)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在校生;(3)持有教育学、医学、营养学相关技能证书。考试分别在4月、6月、9月、12月,全年均可报考!

2020年营养师考试时间:3月28日,6月21日,9月12日,12月26日。营养师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的3、6、9、12月份。注册国际营养师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学员完成全课时培训及考前辅导后,即可向培训机构申请考试。

营养师资格证每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12月两个月进行。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时的地区进去安排。报考条件:1、助理(初级)营养师初中以上学历均可;2、中级营养师A 中专、大专、大本的在校学生,是否相关专业均可;B高中、中专、职高、大专、大本等毕业生,是否相关专业均可;3、高级营养师A 硕士以上学历,相关专业;B大学本科学历,相关专业毕业从业时间2年以上;C大专学历,相关专业毕业,从业时间5年以上;D中等学历,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E从事餐饮行业获得高级职称(特级以上)的,从业时间10年以上;F 持有中级营养师职业技能证书,从业时间2年以上的均可申报。扩展资料考评办法: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2、领取准考证。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及全国商务人员职业技能考评委员会颁发营养师证书。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养师资格证

广州医科大学报考时间表

回答 可以。 2021年广东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为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的人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我校招收普通专升本的专业。 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2021年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更多7条 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0第五条 学校地址: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海南省、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六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二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医学类专业(除护理学、精神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学费6960元/生·学年)学费7656元/生·学年;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学费 6230元/生·学年;管理学、法学类专业、预科生学费 5510元/生·学年。番禺校区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报考,在校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的奖助学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7103483传 真:020-3710348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刘老师监督电话:020—37103538传 真:020—37103538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医科大学授权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是11月9日到12日

一、院校全称上海中医药大学二、就读校址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5年25人康复物理治疗本科4年35人康复作业治疗本科4年10人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者均不能报考我校的春季招生专业。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能报考我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我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十一、自主测试办法(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在2020年3月13日前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十二、录取规则(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150分)。(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中西医临床医学6500元/年;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5000元/年;沪价费(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021-51322028十七、其他须知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录取的新生,与2020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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