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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投稿经验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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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投稿经验怎么写啊

不是的 亲 学报都在学校的学报办公室,我有同学在西校区实习过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至少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所得学分结构符合要求,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国家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第十条 学校概况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亿元。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7万册,电子图书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297人。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8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4000余人,4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飞行学院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杨元元,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学化工、生态环境、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二级学院理事会建设工程,成立学校理事会和14个二级学院理事会,二级学院办学活力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单位达到300余家,合作专业达到19个,6个专业(方向)实现“订单式”培养;获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二级学院被评为“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连续7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423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130项。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08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黄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人。聘请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7人。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26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课题67项,省部级课题496项;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742篇,CSSCI期刊论文90篇;出版学术专著278部;授权专利91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6项。《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4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民航强国”“富强滨州”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编制《服务“富强滨州”十项重大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博士企业行”活动,承担服务项目400余项,开展合作研究400余项,转移转化科研成果30项。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四条 报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山东、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情况,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空中乘务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山东省艺术类(一)联考专业音乐学(师范类):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师范类):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校考专业舞蹈学(民族舞方向):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三)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山东省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省份艺术类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按照民航局规定,舞蹈学(民族舞)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0以上;男性身高在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根据上级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批复的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退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月计退专业注册学费,按未修读学分(由教务部门界定)计退学分学费。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第三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其它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网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垃圾学院一个。。。。大高中罢了。。。你懂得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投稿经验怎么写

一看名字就不可能是核心期刊,想发核心期刊的朋友至少要懂得如何判断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如果连这些起码的常识都不知道,就等着吧!!!

在青少年研究领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其影响力仅次于《青年研究》,与《中国青年研究》学术水平齐平,属于第一梯队。高于《当代青年研究》和《青年探索》的水平。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至少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所得学分结构符合要求,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国家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第十条 学校概况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70亩,校舍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亿元。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7万册,电子图书63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297人。围绕办好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8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4000余人,4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飞行学院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杨元元,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学化工、生态环境、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二级学院理事会建设工程,成立学校理事会和14个二级学院理事会,二级学院办学活力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单位达到300余家,合作专业达到19个,6个专业(方向)实现“订单式”培养;获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二级学院被评为“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连续7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423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130项。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08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黄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0人。聘请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57人。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26个。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课题67项,省部级课题496项;发表SCI、SSCI、EI收录论文742篇,CSSCI期刊论文90篇;出版学术专著278部;授权专利91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6项。《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4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民航强国”“富强滨州”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编制《服务“富强滨州”十项重大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博士企业行”活动,承担服务项目400余项,开展合作研究400余项,转移转化科研成果30项。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四条 报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山东、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省(市、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情况,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空中乘务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山东省艺术类(一)联考专业音乐学(师范类):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师范类):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类(体育舞蹈、健美操)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校考专业舞蹈学(民族舞方向):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三)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山东省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省份艺术类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按照民航局规定,舞蹈学(民族舞)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第二十一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舞蹈学(民族舞)、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和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0以上;男性身高在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根据上级政策及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批复的滨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其他费用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退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月计退专业注册学费,按未修读学分(由教务部门界定)计退学分学费。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第三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其它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网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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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研究领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其影响力仅次于《青年研究》,与《中国青年研究》学术水平齐平,属于第一梯队。高于《当代青年研究》和《青年探索》的水平。

不是的 亲 学报都在学校的学报办公室,我有同学在西校区实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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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里大二的学生,学校呢是一所公办的二本大学,是今年三月份刚升入本科院校的,之前一直是一所专科学校,现在招收二本学生也招收大专类学生,我感觉他在二本学校里算是不好的,因为刚刚升入,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不是特别的理想,但是作为专科类学校,我得说句实话,这所学校很好,虽然不及本科院校的学习氛围,但在专科学校里,他的学习气氛,宿舍条件,治安情况,都是顶尖的,如果你是报考本科,我劝你不要报,除非分数贴线,如果报专科,那你应该报,那学校不错的

王华一、生平简介王华,男,1972年生,山东烟台人。1992年历史教育专科毕业后在中学任教6年,1998年考上首师大硕士研究生,2002年在首师大继续攻读国际关系史博士学位。2005年博士毕业,现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任教,讲授西方文明史和世界通史课程,并担任05级中文1班班主任。二、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关系史、世界近现代史、美国史。三、主讲课程:西方文明史、世界古代文明史、国际关系史专题。四、教育背景1.2002年6月,在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2005年6月,在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五、工作经历1.1992年7月——1998年8月,在山东省莱州市驿道中学任教。2.2005年7月至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文化基础部)任教。3.2007年10月至今,武汉大学历史系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人员。六、主要论文译著1.《美国与萨摩亚争端》,《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世界史》2002年第9期全文转载)。2.《萨摩亚“共管”体制——19世纪末美英德一次失败的殖民合作》,《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世界史》2004年第10期论点摘编)。3.《评西方学者的“萨摩亚问题”研究》,《史学月刊》2005年第3期。4.《罗伯特•史蒂文森与萨摩亚殖民争端:19世纪末叶欧洲殖民主义文化的另类声音》,《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5.《异质文化初次接触的启示——詹姆斯•库克之死个案研究》,《史学月刊》2007年第9期。6.《世界近代史背景下的殖民文化问题》,《清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7.《跨文化冲突的符号意义:以库克造访夏威夷为例——兼及民族文化意识的自觉性差异》,2007年“世界历史进程中的民族国家”全国学术研讨会论文。8.译著:《生命的价值: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社会》,知识出版社2001年9月。9.专著:《萨摩亚争端与大国外交:1871—190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即出。

中文核心又叫北大核心北核各几年都在变动的,所以需要发表什么方向的刊物,该刊物是否是核心期刊,可以实时的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如 知网、万方、维普、之类的。但是只要是核心期刊知网都会收录的。所以一般都是在知网查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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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相对应的,大学教师发论文最低也要发国家级的,中国科教创新导刊,还有时代教育,有些杂志就不收中小学的文章。大学学后关键是评什么,学校要求发什么级别的期刊。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第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331”。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七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总占地6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0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49万册,电子图书06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966人。教职工776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7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298人;有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女性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6个省/自治区招生。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和学前教育为核心的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前教育、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8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先后荣获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项目和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建有山东省幼儿教师校内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立体化一站式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3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32项、省部级奖163项。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育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8项,孵化大学生创业项目120项,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立项与成果逐年增加。“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规划、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18项,省部级课题327项,获省部级科研奖76项,出版学术著作121部、教材82部,授权国家专利238项。学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主动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日益突出,先后获批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省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等,积极承担并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性别研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和制定等。《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坚持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为全国三大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战略布局”,对接服务全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山东省“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健康养老研究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文旅产学研”首批促进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成立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和研究团队,积极服务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乡村旅游、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产业。其中,农业品牌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家义为此专门做出批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共同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已与50个国(境)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组织教师学历进修、学术合作、学生交流学习460余人次。67年来,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性别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先后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幼儿骨干教师和职业资格培训20余万人次。毕业生以其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升本以来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校正按照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的发展目标和“12345”总体发展思路,围绕“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第十五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英语类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十八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第二十一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与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女子学院。第七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需持加盖本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严格审查、复核中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审核通过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第八章 资助措施及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5%,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2200-4400元。此外,还进一步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第二十八条 我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各项费用,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处,以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女子学院负责解释。学校网站: 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办电话:0531---86526113、82051817招生办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济南市玉函路45号(市中校区)邮编:250002招生咨询电子邮件:

1、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个性与社会心理学杂志--- 美国2、 Psychological bulletin心理学公报 --- 美国3 、Psychological review心理学评论--- 美国4 、Behavioral & brain sciences行为与大脑科学 --- 英国5、 Psychological reports心理学报告---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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