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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报考专业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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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报考专业组是什么

(五年制)培养适应我国二十一世纪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实践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医学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微生物、寄生虫)、免疫学、病理(含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伦理学。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涉外护理方向,四年制)培养适应我国二十一世纪医药卫生事业和国际护理专业交流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实践全面发展的高级护理人才。以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基础,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知识,通晓护理理论、掌握现代化的护理操作技能,具有广泛的人文科学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及交往能力,并对音乐、美学等艺术有较高的欣赏能力,成为临床护理、护理教育、护理科研、护理管理的高级人才。主要课程:英语、人体解剖组织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老年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国外护理管理学与法规、国外礼仪风情。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五年制)培养适应我国二十一世纪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实践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医用数学、医用基础化学、有机化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组织胚胎学、免疫学、诊断学、药理学、预防医学、放射诊断学、医学英语、医用物理、生物化学、系统解剖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口腔专业英语、医学伦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预防学、口腔放射诊断学。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四年制)培养适应我国二十一世纪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实践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础知识及能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医学影像学高级人才。主要课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物理学、电子学基础、计算机原理与接口、影像设备学、影像物理学、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影像诊断学、介入放射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四年制)法学专业是新兴的法学和医学交叉结合的前沿学科,发展潜力较大。主要培养既熟悉临床医学知识,又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具有较强的司法实践能力,能够在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行政机关、医疗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尤其胜任与医疗卫生活动相关的立法、执法和处理医疗事故鉴定、民事诉讼等司法工作。主要课程: 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卫生法学、医事法学、医事仲裁与诉讼。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年制)培养以医为主,医、理、工相结合的高级眼视光学人才。本专业的学生应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眼科学、视光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毕业后能够从事于眼与视觉的医疗保健工作。主要课程: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眼解剖生理学、眼科学、影像诊断及眼科影像学、眼科应用光学、眼镜学、视机能障碍与视机能检查、眼视光仪器、眼屈光学与验光学、角膜接触镜学、专业外语、眼科激光治疗学等。授予学位:理学学士还有医学检验学,药学,公共卫生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专业(均为四年制)。

第一个,毫无疑问,当然是作为国家重点专业的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培养的是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我校的临床专业培养出许多的优秀医生。第二个,护理专业。这是我校最好就业的专业,一般三甲医院没问题。一部分家庭会觉得女孩子学临床辛苦,护理专业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在男护士越来越受欢迎的现在,男生选择这个专业更具有优势。第三个,详细介绍一下法学专业。因为存在于医科类院校,这个专业经常被误解成“法医学”,其实不然。这是医大唯一一个纯文科专业,课程主要为法学。但这个专业不仅仅是教授法学知识,也同样教授医学方面的知识。医事法学方向在当今社会具有可观的发展前景。医患纠纷问题一次次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而在此方面的律师却仍有空缺。天津医科大学于2001年开设法学(医事法学方向)专业,专注培养“医法结合型”人才。在这里,学生不仅可以掌握法律相关知识,还可以了解具体的医学知识,是非常有意义的学习经历。法学专业的老师多为在职律师,所以他们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讲课就不会照本宣科,而是结合实例,同学们能更好得理解吸收。学校内还有专门的“模拟法庭”教室,其内部的布置陈列和现实法庭如出一辙,方便同学在此模拟实践,运用自己学的知识。当然,没有提到的专业也都各有各的优势,欢迎学弟学妹们报考医大!

你如果是天津本地的 很有希望如果是外省的 就劝你别报了建议你报考小系

天津医科大学招生专业有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外科学(泌尿外)、外科学(神外)、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药学等等。

天津医科大学报考专业组

护理学专业 护理学专业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口腔医学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口腔及颌面部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训练,具有口腔常见病眼视光技术专业 眼视光技术专业培养掌握眼视光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从事验光配镜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毕业生可在眼视光相医疗美容技术专业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

天津医科大学所有专业都适合女生,可以重点考虑临床医学的儿科方向、护理学的助产方向、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等。

我是天医的18级新生,在校本部生活了一年后,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天医最好的肯定是临床医学无疑,如果你能考上5+3那就更好了。天津医科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在全国范围内也排的上号,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师资力量也是很强。附属医院也不错,尤其是肿瘤医院,在全国领先。还有就是口腔专业。天医的口腔专业招生比较少,虽然实力比不上华西,复旦这些医学院,但也算不错了。尤其是天津医科大学的口腔医院,实力杠杠的,等你出来实习的时候就会知道口腔医院的好。而且现在口腔科医生的资源是缺乏的,将来就业也方便。还有一个医学影像学,也是国家重点专业。而且我记得这个专业是在广东路校区的,风景一流。能挂上国家重点专业的名头,实力绝对不会差。至于护理学院,也是很好的。是国家首批护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1所实习基地,将来的实习绝对不用愁。还有学院对外交流的项目非常多,几乎遍布全球,所以提升自己的机会也是很多的。还有像 药学院,是211工程的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之一。60%的教师都是博士,师资力量绝对丰厚无比。像北京协和医院,北京301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这些三甲医院都是药学院的实践基地。 总之,欢迎报考天津医科大学!

个人认为,天津医科大学好的专业还是蛮多的,但在此我还是要强推以下几个专业。第一个便是临床医学这个老牌专业了,它分为临床五年和临床七年,最大的区别应该是读完后的学历不同吧。临床专业录取的分数较高,课业也比较重,考试还成堆,但是,学生的专业素质都是比较高的哟,真的是随处可见的大佬。临床专业有着天医最庞大的队伍,有着最多的资源,当然,成就也比较多了啦。而且,就全国而言,天医的临床专业也是名列前茅的。下图是临床学生实验的照片这是基础医学院的楼,他们的资源也是非常丰厚了。(羡慕!!!)第二个我觉得比较厉害的专业便是护理专业了。护理学院几乎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所有大大小小的活动,而且每次都能取得第一第二名,这样的成就自然是和她们平时的管制有很大的关系。她们精心准备每次活动,尽管每每谈起护理这个专业,大家都会说到“没有男生”这个梗。但我想说,她们尽管男生少,但个个都能顶得上至少一个男生。试想,一个男生极少的专业竟然还能如此之强大岂不更令人佩服。emmm,突然发现说着说着跑偏了!好,我们再回来,其实学院的强大也影响着专业的水平。第三个专业虽然在这所学校并不起眼,但我还是想给大家说道说道,这个专业便是医事法学专业。在一所医学院校读法学专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之前从没想过,只是觉得既喜欢法又喜欢医,可谁知这变成了医事法学。其实,医事法学这个专业是近几年刚刚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全国还是处于比较前端的地位。况且,在医患纠纷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医事法学显得更为重要。还有口腔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医学技术检验等等十分厉害的专业,我就不在此具体阐释了。谢谢阅读,以上仅供参考哦!

天津医科大学报考专业组怎么填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依法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天津医科大学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医科大学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62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六、学校基本情况: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天津医科大学积极投身于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2个,设有19个学院(系),1个教学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291人,其中本科生5327人,硕士生3292人,博士生655人,学历留学生1017人。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7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2002年和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09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二等奖15项。2019年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和护理学)。学校于1997年正式成立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国际医学院,留学生生源来自95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个来华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369人,硕士生导师1100人。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6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研究所15个,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817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323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10项、省部级一等奖29项。2016年学校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大学医院有13个专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肿瘤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医院获批天津市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肿瘤医院获批天津市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学校有7所直属医院、19所非直属临床学院。学校先后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9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聘请15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学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推动学校国际化发展。学校以医学科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依托。学校坚持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科学研究为强校之路,努力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产出高水平医学研究成果,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培育并传承有特色的大学文化,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而不懈地努力奋斗。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办公室常务机构设在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20年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第七条 收费标准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800元;工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5+3”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第1-5学年(本科阶段)按照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收费;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按照转入研究生阶段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我校按照新规定执行。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4-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三种录取规则。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综合改革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一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一、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二、对于天津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三、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执行。四、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北京、山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口腔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全国所有省市录取时均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护理学专业有性别限制,具体见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患疾病、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正当理由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向学校提供应征参军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资助优秀生源。学校依据国家政策、办学条件和资源,一年级学生有转专业政策,详见当年招生简章细则及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第二十一条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专业按照药学类(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连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网址:-mail: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邮编:300070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天津医科大学报考专业组代号

学校代码:10062 天津医科大学(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研究教学型医科重点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医学院校,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

天津医科大学代码是10062,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天津医科大学(Tianjin-Medical-University)位于天津市,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医学院校之一,为北京卓越医学人才培养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学校历史天津医学院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建立天津医学院。1951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天津医学院筹备委员会;同年6月16日天津市政府发出政府令,任命朱宪彝为天津医学院院长,宣告天津医学院正式成立。1958年,天津划归河北省辖市,学校更名为天津医科大学。1962年9月,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天津医科大学与市卫生局所属的天津医学院合并,再次恢复原名天津医学院。天津第二医学院1950年,天津市卫生学校成立。1961年,天津医学院中专部的三个专业和护士助产学校助产专业及保育学校保育士专业合并,恢复天津市卫生学校,校址由广东路迁到马场道265号。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天津医学专科学校。合并组建1993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天津医科大学,同年12月得到国家教委批准。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7年,天津医科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正式成立了中西医结合国际学院。2017年9月,学校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师资力量截至2018年9月,学校包含大学医院在内学校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429人,其中正高级610人,副高级1123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1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6人及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家人社部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6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5人。                                    学科建设截至2018年9月,学校有设有19个学院(系),2个教学部,开设本科专业2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0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含培育)5个,天津市第五期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临床医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临床医学国家级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内分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与神经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学术科研截至2018年9月,学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研究所15个,建有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截至2018年9月,“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452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309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8项、省部级一等奖26项。2016年学校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5年,学校2个项目获得2015年中华医学科技奖,“血清新型生物标记物指导肿瘤早期诊断、治疗、预后的基础与临床”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微小RNA(microRNA)对肿瘤细胞恶性行为的调控与机制研究”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三等奖。2016年,尚永丰院士以天津医科大学为工作单位申报的“乳腺癌发生发展的表观遗传机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18年,学校10项成果荣获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其中,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合作交流截至2018年9月,学校先后与22个国家的9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聘请14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学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

天津医科大学报考专业要求是什么

非常便宜,感觉还不错。

至少是博士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依法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天津医科大学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医科大学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四、学校代码:10062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六、学校基本情况: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6月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正式组建成立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成为天津市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市属院校,2015年10月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天津医科大学积极投身于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2所医学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2个,设有19个学院(系),1个教学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291人,其中本科生5327人,硕士生3292人,博士生655人,学历留学生1017人。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7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2002年和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09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2项,二等奖15项。2019年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和护理学)。学校于1997年正式成立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国际医学院,留学生生源来自95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个来华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369人,硕士生导师1100人。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6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研究所15个,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817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323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10项、省部级一等奖29项。2016年学校获批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大学医院有13个专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肿瘤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医院获批天津市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肿瘤医院获批天津市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学校有7所直属医院、19所非直属临床学院。学校先后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9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聘请15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学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推动学校国际化发展。学校以医学科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依托。学校坚持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科学研究为强校之路,努力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产出高水平医学研究成果,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培育并传承有特色的大学文化,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而不懈地努力奋斗。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办公室常务机构设在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20年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第七条 收费标准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800元;工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5+3”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第1-5学年(本科阶段)按照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收费;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按照转入研究生阶段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我校按照新规定执行。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为:4-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三种录取规则。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综合改革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一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一、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二、对于天津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高考录取时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三、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执行。四、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北京、山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口腔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全国所有省市录取时均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护理学专业有性别限制,具体见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患疾病、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正当理由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向学校提供应征参军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资助优秀生源。学校依据国家政策、办学条件和资源,一年级学生有转专业政策,详见当年招生简章细则及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第二十一条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专业按照药学类(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经选拔可进入本硕连读学习。在学期间依据学业成绩实行滚动淘汰机制。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网址:-mail:招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邮编:300070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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