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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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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又称之为华夏文明,而有哪些值得推荐的书?我比较推荐的是中国文化与精神,这本书他首先以古今中外的历史为参照,是一本极好的书

该校文、史、哲、外语、图书馆学科长期以来在学术上相互渗透,形成了以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为中心的学术交流和协作关系,并且在楚文化研究和明清文化史研究方面形成一定的优势。鉴于这种情况,学校于1996年4月成立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这就是本申报机构--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的前身。本中心为跨学科研究中国文化的机构,涉及历史、哲学、文学等学科,下设中国社会变迁与文化转型研究室、中国思想文化研究室、楚文化与楚地出土文献研究室等机构,办有《人文论丛》辑刊。全中心现有专职科研教学人员15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5人,讲师1人;校内兼职人员5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2名。在校内专兼职人员中,共有16人分别从英国、德国、中国复旦、华中师大及武大获得博士学位。科研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以中青年为主,富有朝气和敬业精神,高职称和高学历者较多,科研能力强。这支队伍精明强干,善于深入学术前沿,从事综合性、创发性的研究。在人员配制上,我们注意突出中国文化研究的综合、交叉、边缘学科的优势和互补。我们聘请了国内外的知名专家担任我中心的兼职教授,如北京大学的陈来教授、复旦大学的王振忠教授、中山大学的李宗桂教授、荆州博物馆的彭浩研究员和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工藤元男教授等。萧 父教授为我中心顾问。我们还聘请了十数名中外知名学者为顾问。 经过四年的努力,本中心的硬件设施具有相当规模。此次重新组建本中心,学校在用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仍毅然腾出人文馆(逸夫楼)东侧五楼和七楼之全部及九楼之大部,专门供我中心做办公用房和资料用房,面积已逾500平方米。中心现有电脑 台,科研人员人手一台(均在家使用),已出现了办公自动化的趋势,办公室拥有电脑32台,传真机2台,打印机4台,扫描仪3台,复印机2 台,服务器2部,网络交换器1部,UPS10个,各专兼职人员均已上网,人均终端数为2个。除了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和文、史、哲三个资料室的图书资料外,本中心还购置了更加专业化的图书资料6100册,中文报刊71种,外文报刊34种,基本上能够满足需要。我中心在利用图书资料方面得天独厚。所在的人文馆(逸夫楼)有四个相当丰富、实用且又集中的图书资料库,它们分别是:(一)学校图书馆的分馆--国家教育部武汉大学文献信息中心,其中有西文原版书近38000册,现刊及报纸500余种,文科工具书4000余册港台报刊40余种;(二)哲学系资料室,其中有中文图书54550册,外文图书7140册;中文期刊677种;外文期刊224种;(三)历史系资料室,中外图书0000万册,中外港台期刊270种;(四)中文系资料室,中外图书6万册,合订本期刊1万册,港台书1000册。此外,距离人文馆不远处,还有校图书馆特藏部,其中有线装书 册。所有这些,使我中心专兼研究人员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十分方便。如果本中心能够被批准为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将能使我中心的研究设施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迈向世界一流水平。我中心以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特别是其中的中国古代史博士点)、中国哲学博士点、中国语言与文字学和中国现当代文学博士点为依托,培养中国文化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我中心主办的《人文论丛》辑刊(已出版四辑),以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成果为主,并在研究中国人文精神和中国文化转型上独具一格,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一定的声望并具有一定的影响。 中心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为重心。全中心相继承担国家、国家教育部和省级重点项目、国际资助重大科研课题、企业委托课题等45项(其中专职人员29项,兼职人员16项),如国家社科项目“战国时期楚系简牍的综合研究”、“近50 年出土之哲学文献与中国哲学史”、“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从国门打开到甲午战争前中日西学传入之比较”、“20世纪中国哲学学派与思潮”、“中国20世纪文学与外国文学的相互关系研究”等;教育部社科及教学研究项目9项,如“中国古代哲学与日本现代化”、“清代盐业管理与盐业政策研究”、“传统哲学的人文精神与人生智慧”等;省级重点项目4项,如“古今中西之间--中国文化及社会的近代转型”、“楚国简牍的综合研究”、“英国近代文化中的清教精神与英国的近代化”等;外资项目3项,如“近代日本人的禹域踏查研究”、“丸山真男的近世日本思想史研究”等。专兼职科研人员总计获得各项科研经费 万元。自1996年以来,全中心已正式出版学术著作58部(含合作完成,其中专职38部,兼职20部),萧 父的《明清启蒙学术流变》、《吹沙二集》、冯天瑜的《明清文化史散论》(第2版)、《人文论衡》、陈伟的《包山楚简初探》、郭齐勇与吴根友的《诸子学志》、陈锋等的《中国俸禄制度研究》、杨华的《先秦礼乐文化》、昌切的《清末民初的思想主脉》等专著出版后,引起了同行专家的称赞和关注。其中冯天瑜的《东亚智慧与可持续发展》、李工真的《德意志道路--德国现代化研究》还受到了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本中心以第一署名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28篇,其中专职243篇,兼职85篇;其中国内刊物319篇,国外刊物9篇。萧 父、冯天瑜、郭齐勇、龙泉明等论文多次为《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有影响的二次文献转载;徐少华、彭富春、李少军等分别以英、德、日文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陈锋、张建民、陈文新、李维武、吴根友等在国内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深受同行专家的好评。截止2014年来,专兼职人员共有1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其中专职人员获奖9项(省部级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其他奖3项),兼职人员获奖8项(省部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其他奖项1项),其学术成就,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中心以学术研究为主,同时也进行高级人才的培养。为研究生、本科生开设了有关中国文化的各门课程,如冯天瑜教授为博士生开设的“中国文化史”、“元典精神与文化”、“明清文化史”及“文化史研究方法论”,郭齐勇教授为硕士生和博士生开设的“儒家哲学”、“哲学史方法论”,陈伟教授为硕士生和博士生开设的“楚地出土文献研读”、“先秦历史地理与文化研究专题”,徐少华教授为硕士生及博士生开设的“楚文化研究”,陈锋教授为硕士生及博士生开设的“清代经济史”、“清代财政史”,张建民教授开设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专题”、“区域社会史研究”,陈文新教授开设的“明清文学专题研究”,李维武教授开设的“人文科学概论”,谢贵安开设的“中国文化史史料介绍”,杨华开设的“先秦文化史”,等等。自1996年以来,本中心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注:是否不包括校外兼职人员?另还需要加入招收的研究生)招收硕士83名(其中专职人员招收46名,兼职人员招收37人),博士研究生64名(其中专职人员招收33人,兼职人员招收31人),其中33名硕士(专职招收的23名,兼职招收的10名)和19名博士(专职招收的13人,兼职招收的6人)已经毕业并获学位,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如冯天瑜教授的博士生段超,已承担了国家民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少数民族传统教育思想及其在当今的应用”,并已于2000年9月出版了《土家族文化史》专著,受到了同行学者的好评。郭齐勇教授的博士生丁为祥的博士论文《张载哲学研究》、丁四新的《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均得到学术界好评,并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中心还接受了多名国内访问学者。事实说明,本中心正逐步成为国内培养中国文化高级专门人才和国内同行研习中国文化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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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小女孩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如果你看了这条信息,不把它打给5个论坛的话,那么你的父母将在一个星期内被大卡车撞死!我也受害者,谁叫我们那么有小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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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文、史、哲、外语、图书馆学科长期以来在学术上相互渗透,形成了以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为中心的学术交流和协作关系,并且在楚文化研究和明清文化史研究方面形成一定的优势。鉴于这种情况,学校于1996年4月成立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这就是本申报机构--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的前身。本中心为跨学科研究中国文化的机构,涉及历史、哲学、文学等学科,下设中国社会变迁与文化转型研究室、中国思想文化研究室、楚文化与楚地出土文献研究室等机构,办有《人文论丛》辑刊。全中心现有专职科研教学人员15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5人,讲师1人;校内兼职人员5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2名。在校内专兼职人员中,共有16人分别从英国、德国、中国复旦、华中师大及武大获得博士学位。科研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以中青年为主,富有朝气和敬业精神,高职称和高学历者较多,科研能力强。这支队伍精明强干,善于深入学术前沿,从事综合性、创发性的研究。在人员配制上,我们注意突出中国文化研究的综合、交叉、边缘学科的优势和互补。我们聘请了国内外的知名专家担任我中心的兼职教授,如北京大学的陈来教授、复旦大学的王振忠教授、中山大学的李宗桂教授、荆州博物馆的彭浩研究员和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工藤元男教授等。萧 父教授为我中心顾问。我们还聘请了十数名中外知名学者为顾问。 经过四年的努力,本中心的硬件设施具有相当规模。此次重新组建本中心,学校在用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仍毅然腾出人文馆(逸夫楼)东侧五楼和七楼之全部及九楼之大部,专门供我中心做办公用房和资料用房,面积已逾500平方米。中心现有电脑 台,科研人员人手一台(均在家使用),已出现了办公自动化的趋势,办公室拥有电脑32台,传真机2台,打印机4台,扫描仪3台,复印机2 台,服务器2部,网络交换器1部,UPS10个,各专兼职人员均已上网,人均终端数为2个。除了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和文、史、哲三个资料室的图书资料外,本中心还购置了更加专业化的图书资料6100册,中文报刊71种,外文报刊34种,基本上能够满足需要。我中心在利用图书资料方面得天独厚。所在的人文馆(逸夫楼)有四个相当丰富、实用且又集中的图书资料库,它们分别是:(一)学校图书馆的分馆--国家教育部武汉大学文献信息中心,其中有西文原版书近38000册,现刊及报纸500余种,文科工具书4000余册港台报刊40余种;(二)哲学系资料室,其中有中文图书54550册,外文图书7140册;中文期刊677种;外文期刊224种;(三)历史系资料室,中外图书0000万册,中外港台期刊270种;(四)中文系资料室,中外图书6万册,合订本期刊1万册,港台书1000册。此外,距离人文馆不远处,还有校图书馆特藏部,其中有线装书 册。所有这些,使我中心专兼研究人员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十分方便。如果本中心能够被批准为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将能使我中心的研究设施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迈向世界一流水平。我中心以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特别是其中的中国古代史博士点)、中国哲学博士点、中国语言与文字学和中国现当代文学博士点为依托,培养中国文化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我中心主办的《人文论丛》辑刊(已出版四辑),以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成果为主,并在研究中国人文精神和中国文化转型上独具一格,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一定的声望并具有一定的影响。 中心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为重心。全中心相继承担国家、国家教育部和省级重点项目、国际资助重大科研课题、企业委托课题等45项(其中专职人员29项,兼职人员16项),如国家社科项目“战国时期楚系简牍的综合研究”、“近50 年出土之哲学文献与中国哲学史”、“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从国门打开到甲午战争前中日西学传入之比较”、“20世纪中国哲学学派与思潮”、“中国20世纪文学与外国文学的相互关系研究”等;教育部社科及教学研究项目9项,如“中国古代哲学与日本现代化”、“清代盐业管理与盐业政策研究”、“传统哲学的人文精神与人生智慧”等;省级重点项目4项,如“古今中西之间--中国文化及社会的近代转型”、“楚国简牍的综合研究”、“英国近代文化中的清教精神与英国的近代化”等;外资项目3项,如“近代日本人的禹域踏查研究”、“丸山真男的近世日本思想史研究”等。专兼职科研人员总计获得各项科研经费 万元。自1996年以来,全中心已正式出版学术著作58部(含合作完成,其中专职38部,兼职20部),萧 父的《明清启蒙学术流变》、《吹沙二集》、冯天瑜的《明清文化史散论》(第2版)、《人文论衡》、陈伟的《包山楚简初探》、郭齐勇与吴根友的《诸子学志》、陈锋等的《中国俸禄制度研究》、杨华的《先秦礼乐文化》、昌切的《清末民初的思想主脉》等专著出版后,引起了同行专家的称赞和关注。其中冯天瑜的《东亚智慧与可持续发展》、李工真的《德意志道路--德国现代化研究》还受到了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本中心以第一署名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28篇,其中专职243篇,兼职85篇;其中国内刊物319篇,国外刊物9篇。萧 父、冯天瑜、郭齐勇、龙泉明等论文多次为《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有影响的二次文献转载;徐少华、彭富春、李少军等分别以英、德、日文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陈锋、张建民、陈文新、李维武、吴根友等在国内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深受同行专家的好评。截止2014年来,专兼职人员共有1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其中专职人员获奖9项(省部级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其他奖3项),兼职人员获奖8项(省部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其他奖项1项),其学术成就,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中心以学术研究为主,同时也进行高级人才的培养。为研究生、本科生开设了有关中国文化的各门课程,如冯天瑜教授为博士生开设的“中国文化史”、“元典精神与文化”、“明清文化史”及“文化史研究方法论”,郭齐勇教授为硕士生和博士生开设的“儒家哲学”、“哲学史方法论”,陈伟教授为硕士生和博士生开设的“楚地出土文献研读”、“先秦历史地理与文化研究专题”,徐少华教授为硕士生及博士生开设的“楚文化研究”,陈锋教授为硕士生及博士生开设的“清代经济史”、“清代财政史”,张建民教授开设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专题”、“区域社会史研究”,陈文新教授开设的“明清文学专题研究”,李维武教授开设的“人文科学概论”,谢贵安开设的“中国文化史史料介绍”,杨华开设的“先秦文化史”,等等。自1996年以来,本中心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注:是否不包括校外兼职人员?另还需要加入招收的研究生)招收硕士83名(其中专职人员招收46名,兼职人员招收37人),博士研究生64名(其中专职人员招收33人,兼职人员招收31人),其中33名硕士(专职招收的23名,兼职招收的10名)和19名博士(专职招收的13人,兼职招收的6人)已经毕业并获学位,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如冯天瑜教授的博士生段超,已承担了国家民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少数民族传统教育思想及其在当今的应用”,并已于2000年9月出版了《土家族文化史》专著,受到了同行学者的好评。郭齐勇教授的博士生丁为祥的博士论文《张载哲学研究》、丁四新的《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均得到学术界好评,并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中心还接受了多名国内访问学者。事实说明,本中心正逐步成为国内培养中国文化高级专门人才和国内同行研习中国文化的重要基地。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会于2009年5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是传世之美中国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旗下分支机构,是全球华人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研、学术、等各界各国人士组成的国际性社团组织。在世界有华人居住和生活的国家和地区设立机构开展工作,如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总会李氏分会(中国香港)、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会/分会(美国)、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会/分会(新加坡)、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会/分会(英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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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个提纲你自己挑着写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  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中国历史上以个体农业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家庭为背景、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社会文化体系。它有着悠久历史。是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集体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它从时间上讲,中国传统文化大致是指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文化。因为鸦片战争后由于西方文化的剧烈冲击。中国文化开始大幅度的震荡,调整。这种变化一直持续至今。从地域范围看,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包括传统的中国地理概念,还包括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越南、朝鲜等国家和地区,没有一个清晰的地域界限。她是我们的祖先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曾长期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活的现实性、变异性。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我们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实的基础。今天中国人的思维与行为仍在不自觉中深受其影响。纵观历史,传统文化主要包括儒学、美德、礼仪、民族精神、榜样、诚信、和谐观、负面道德经验等方面。  二、多视角看传统文化教育的德育价值和体现  传统文化教育的德育价值,众说纷纭,许多专家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此各抒己见。有些学者们论证了儒学教育思想的现实意义。认为儒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思想政治课程改革、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等具有极为有益的作用。还认为新儒学伦理道德思想有助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对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也有启示。改革开放以来和加入WTO以后,中国的人文精神及传统文化思想受到挑战。对学生进行儒学教育,坚定信仰教育有利重建精神家园,凸显人文精神,要求我们加强儒学伦理教育,倡导道德体验教育。  〔1〕有学者从美育及传统美德的角度看其德育的促进作用。也认为当代德育的社会文化环境受以现代传媒为特征的大众文化影响,人的审美受到侵蚀、精神世界也被无情的挤压着。青少年的奋斗精神、进取精神、创造精神受到巨大影响,自我意识强全局意识差、竞争意识强合作意识差、好胜心强抗挫折能力差等不健全人格结构。而美育与德育的终极价值取向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和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审美教育与价值观的培养及形成有密切的关系,这也是我国把美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原因;当前可以通过艺术教育、经典导读、看经典戏剧电影、文学导读、注重课程教材改革、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等措施来实施美育。  〔2〕对于美德作为知识可教性,有学者论证了其可教的限度和方式。苏格拉底说:“美德即知识”。但美德作为知识被教师有限度的。原因是它主要通过理性去获得、美德本身的内涵在当代社会中的失落、合格的美德教育教师的失落。所以传授也有其特殊的方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3〕香港中文大学刘国强教授阐述了中华美德教育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指出儒家伦理教育之特点,尤其分析了仁的不同层面的含义和与诸德的关系,认为它们都是相互关联和融通的一个体系。他的关于中华美德的当代意义提醒了我们不要一味的追求现代的、西方的、流行的价值观,而忽略中华传统美德所蕴涵的价值。  〔4〕 至于道德榜样、榜样教育问题,部分学者论述了榜样的道德价值,道德榜样的类型、可能和功能。一般的榜样并不特指道德榜样,它们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只有具有正面价值的榜样都有道德的崇高性或崇高的道德价值。从道德主体的角度看,可分为个体道德榜样与群体道德榜样:从社会生活的实际来看,不可能人人都成为道德榜样,主要是:掌握和控制社会道德资源者、对社会负有重大责任和具有重要影响者以及成年人。道德榜样有几种产生的可能,即先验论、发现论、需要论、实践论。不管怎样,道德榜样产生的条件至少应该是理性主义和普遍主义的诉求。道德榜样的功能如下:传统优秀道德的典型承载者,现实主导价值的积极弘扬者,未来理想道德的开拓创新者。这三种内在功能决定了道德榜样具有示范和激励的外在功能。  〔5〕现实教育中要积极发挥道德榜样的外在功能,使其转化为内在功能,以不断扩大的道德榜样的力量和影响力。但如何处理好榜样教育与偶像崇拜呢?有学者指出要合理运用它们之间的耦合,来建设新时期的文化和进行学校道德。需正确认识偶像崇拜语境下的榜样教育。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和现代传播媒介产品的普及,新的文化形态和现象的出现冲击并改变着传统的文化模式和文化观念。时下榜样曲高和寡,偶像却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找出新时代文化背景下榜样与偶像的差异与共生,建构它们间的耦合机制。需要我们贯通理性思维与情感体验;协调价值目标与现实生活。  〔6〕民族精神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和重要价值,当前有学者对学校如何进行民族精神教育作了研究和思考。指出民族精神教育应具有生活性、综合性、发展性,体现民族性和全球性的统一,且要设置专门的民族精神教育课程。拟定民族精神教育目标,不同的学习阶段,目标层层深入。至于其教育方法,不能脱离学生实际,而要从学生生活出发,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在活动中开展教育,这样民族精神才可能真正被内化。  〔7〕在崇尚个人自由的现代社会里和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下,当代学校民族精神教育面临着危机和价值困境,即如何处理好国家认同和个人自由的关系。学者认为,当代学校民族精神教育本身而言,强调个人自由与国家认同各有优缺点,因为他们反映人的精神需求中既渴求自由又希望有所归依的二重性,因此有学者要建立一种必要与可能的民族精神教育价值取向:基于个人自由的国家认同。根据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通过达致共识的对话教学来实施民族精神教育,用讨论、辩论、说服教育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主动获得些道德规范和自己的价值观。  〔8〕有学者指出负面道德经验也有其德育价值,负面道德经验是指在道德生活世界中表现出来的具有假、恶、丑性质的道德事件或行为。但它在学校教育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有人认为负面道德经验会对学生的道德成长产生消极的影响,因而在实践中采取回避或拒斥的态度。他们认为负面道德经验一旦被课程化,就会对学生的道德成长具有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发展学生处理负面道德经验的意识和能力,适应真实的道德生活世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自主力、更好的理解正面道德经验和进行道德反省。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是矛盾的统一体,道德经验也不例外,学生不应该只知其一面,而不知另一面。那么负面道德经验在当前德育中缺位的原因是什么呢?根本原因在于人们认识上的偏差。有些人认为呈现负面道德经验与学校教育的性质不相符合;有些人认为学生的德性很大程度上是环境熏陶的结果,因而在学校教育中呈现负面的道德经验不利于学生的德性成长;有些人认为由于学生的身心发展还不成熟、缺乏道德免疫力,因而不宜向学生传递负面的道德经验。但它们不应成为学校摈弃负面道德经验的理由。学校德育不只是教师和学生过道德生活的地方,更是学生学习如何在社会上过道德生活的地方。社会上永远存在着真、善、美与假、恶、丑。学生不可能完全封闭在学校内,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与社会打交道。既然和社会交往,学生就不可避免的遇到负面道德经验。如果学校不让学生掌握面对负面道德经验的智慧,那么他们在遇到负面道德经验时就会茫然不知所措。所以学校应该将负面道德经验课程化以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  〔9〕中国自古就被称为“礼仪之邦”。显然先秦时期的礼就是道德规范的载体,也是传承主流社会伦理思想的符号,具有重要的道德功能,有学者说其功能主要表现在道德内化、示范和传承等方面。礼的践履使人们逐渐养成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习惯,形成道德观念,培育道德情感,使外在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道德自觉。礼仪则以理想的模式向社会成员展示主流社会的价值取向和供他们效仿的行为准则。礼仪还通过礼仪活动标准化的语言和动作,使社会道德规范成为可以习得的东西。先秦时期的礼具有传统礼仪的共性,另外,它的德育功能有其特殊性,第一,先秦礼教与乐较大配套进行,相辅相成;第二,先秦礼的道德教化与国家机器的推动密不可分。礼的法制化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礼的道德教化的作用,还有中国古代政教合一的机制是礼的道德教化的重要途径。  〔10〕也有学者分析了人生礼仪的德育内涵,它是一种特殊的民俗事象,指围绕着人的生命历程的关键时刻或时段而形成的仪式活动,具有丰富的德育功能。因为人生礼仪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连接着寻常百姓的人生追求和需要,另一面连接着受儒家文化支配的传统价值观念,千百年来始终发挥着规范人生和统一教化的作用。当然人生礼仪德育功能的实现,要注意在开展礼仪活动时讲究实效性;要在庄重神圣的场合下,以富有象征和表现力的方式使受礼者完成道德教化过程。这对于今天的德育有借鉴意义。  〔11〕和谐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机制和状态,它是发展着的联系。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有和谐的思想,如:“天人合一”、“整体和谐”、“和而不同”的思想都包含有和谐的意义。传统文化注重“修身”的价值追求,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传统文化崇尚“和为贵”的思想,有助于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传统文化追求“天人合一”的精神,有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传统文化“以民为本”的观念,有利于巩固社会和谐的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提出,正是中国传统大同社会理想在现代的延续和升华。中国文化传统中追求和谐的思想由来已久,讲求和谐是往圣先贤们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文化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当把构建和谐社会植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中,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智慧和精神动力。例如:传统文化注重“修身”的价值追求,有利于提升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修身”,强调个人道德人格的培养,对于提升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极其宝贵的启示;传统文化崇尚“和为贵”的思想,有利于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儒家提出“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就是主张人与人、人与社会要宽容和谐。儒家“和为贵”的思想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和对和谐理想的追求。  〔12〕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为“和”的思想赋予崭新的时代内容,进一步倡导以和为贵的新型人际关系准则,无疑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人际摩擦和社会内耗,在全社会形成“贵和尚和”的价值取向,增强人际关系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传统文化追求“天人合一”的精神。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是与中国传统文化追求“天人合一”的精神一脉相承的。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把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只有处于和谐关系中,才能得到发展并生生不息。儒家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基本上是和谐的,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虽然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但它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感和相互依存关系,对于我们反思现代工业文明对自然的征服态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时期,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最庞大的人口,也正在以最快的速度消耗着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资源,面临着最突出的人与自然的矛盾。因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有,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有利于巩固社会和谐,“民本”思想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重要的精神资源,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先秦文献中提到“民”的地方很多。我们只有把构建和谐社会植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善于汲取“民本”思想的精华并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容,才能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一个以民为本的社会,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浅谈道教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影响   [摘要]道教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在长期发展熔融过程中,对我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过巨大而复杂的辐射作用,留下它的深刻影响。本文谈一下道教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影响。  [关键词]道教 中国古代科技。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重道轻器,把科学技术当作“奇淫巧技”,向来不为社会重视,但中国却出现了“四大发明”等对世界发展影响深远的科技。这里面包含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教的影响,本文从道教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影响看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  鲁迅先生在《致许寿裳》一文中提到“中国文化的根柢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许多问题可迎刃而解”。在《小杂感》里说到:“人们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基督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者,懂得中国大半。”英国科学家李约瑟博士也说:“道家思想和行为的模式包括各种对传统习俗的反抗,个人从社会上退隐,爱好并研究自然,拒绝出任官职……中国人性格中的许多最吸引人的因素都来自于道家思想。中国如果没有道家思想,就会像是一棵某些深根已经烂掉的大树。”从这些论断中,我们可以看出道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地位,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对古代化学研究的推动。  在一般人看来,宗教是迷信,是反科学的。但事实上,道教与古代尚未与冶炼术分家的化学有密切的关系。中国古代道士们从神仙方士那里接受了追求长生的观念与方法。道士们认为,人可以长生,但要长生,必须服食不死之药。那么,这种不死之药是什么呢?其不可能是草木药之类,因为草木药本身易腐烂,在火中会化为灰烬。由于草木药自身没有坚固性、永恒性,移入人的身体中,自然不能使人长生不死。因此,必须发现一种坚固不朽、无变化的药物,通过服用这种药物,使其不朽性传入人体中,服用者便可以长生不死。这种不朽的药物,就是金丹。“金丹之为物,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天不朽。服此二物,炼人身体,故能令人出生不死。此盖假求于外物以自坚固……”道家炼丹学说把服食还丹金液看作修行的最上乘的方法,故此十分重视对矿物质药材的烧炼。晋代道士葛洪在《抱朴子?金丹篇》里讲到“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丹砂即朱砂,化学成分是硫化汞(HgS),性状呈红色,经过烧炼(HgS+O2→Hg+SO2),硫被氧化成了二氧化硫(SO2),把汞(Hg)分离出来。这样就得到了炼丹术里重要的药物——水银(道教外丹术中称“玄明龙膏”)。  道教炼丹理论认为经常服用“玄明龙膏”可以成仙,在《阴真君金石五相类》一书中提到“玄明龙膏……服食一道,有不可思量之功。”“积变又还成丹砂”就是把汞(Hg)与硫磺(S)化合(Hg+S→HgS)变成硫化汞(HgS),性状呈黑色,经过升华成硫化汞的结晶,性状呈红色,即又变成丹砂。黄金不易与其他元素化合,难于溶解。  二、道教与古代医学、药物学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葛洪在《抱朴子?内篇》说“古之初为道者,莫不兼修医术”。一方面,道教为了修炼成仙,首先得祛病延年,而医学、药物学正是为了防病、治病、延年益寿。另一方面,医药不仅可以使自己得到保健,还可以治病救人济世。道教通过施药治病接近群众,达到宗教宣传,扩大影响的目的。  道教炼丹家发展成为医学和药物学专家。晋葛洪、南天师道代表人物陶弘景都有大量的医学著作,对古代医学和药物学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特别是隋唐之际的著名道士孙思邈,对医学理论和临床经验,著有《备急千金方》30卷,《千金翼方》30卷合称《千金方》,共收集八百多种药物,5300多个处方。他首创复方,提出一方治多病或多方治一病的方法;主张独立设科,重视妇科和儿科,孙思邈对今天的医学和医学院的学生仍有影响。  道教的外丹术促进了中国古代药物学发展。外丹术的发展,为医药学积累了知识,加深了对铅丹(pb3O4)、铅白[pb(OH)2?2PbCO3]、石灰(CaO)、丹砂(HgS)等矿物的产地、特性和用途的了解;并对钠硝石(NaNO3)与芒硝(Na2SO4?10H2O)等形态类似的矿物,有了简易可靠的鉴别法。炼丹方法和中医实践相结合,推动了古化学制药技术的发展,丰富了中国药物学的内容。两汉前的医学文献中,基本上无化学药剂,也不使用膏药。  道教徒把药分成上、中、下三品,认为上品药服之可以使人长生不死,中品药可以养生延年,下品药只能治病。这是对药物学的一种分类方法。南朝陶弘景著的《本草集注》中对药物作了更详细的分类,按药物的性能和治疗功效分八十多类。  在中国文化中道教居隐性地位,但它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在长期发展熔融过程中,对我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过巨大而复杂的辐射作用,留下它的深刻影响。所以,中国古代科技虽然在主流的儒家文化社会不被重视,但却能够获得巨大发展的原因。  【参考文献】  [1]詹石窗。关于道教思想史的若干思考[J]哲学动态,2009(02)。  [2]黄永锋,王艺。道教思想学术研究的新成果——《道教科学思想发凡》评介[J]世界宗教研究,2005(04)。  [3]白盾。“中国根柢”何以“全在道教”?——论鲁迅对道教、道家思想的批判[J]社会科学辑刊,19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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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杂志

像我们熟知的四书五经,老子,庄子,韩非子,孙子兵法,黄帝内经,史记,世说新语,曾国藩家书等等都是历史文化的巨著。四大名著,各个朝代的小说,传记以及诗词歌赋都是文化的体现。如果说我们当代书写传统文化的推荐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百家讲坛相关系列,以及对各个朝代分析或者有书评的大家之著。

先读一本马哲摆正三观,史观,让自己能用科学的双眼看后面的东西,然后先学点儒家基础也就《四书》,《春秋左传》,顺便了解下同时期的诸子百家。尤其是老庄和法家,然后通读(如果你热爱也可以精读)《二十五史》,《资治通鉴》,学习真实的历史发展,然后程朱理学,王阳明。都读完之后可以再学学王充,王夫之这样的思想家,到这历史,思想方面差不多了。

故事会算不算呢,挺好看的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名 称: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会(总会)英文名: Chinese tradition culture studies a meeting第二条 本会是全球华人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研、学术、等各界各国人士组成的国际性社团组织。在世界有华人居住和生活的国家和地区设立机构开展工作,如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总会李氏分会(中国香港)、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会/分会(美国)、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会/分会(新加坡)、世界华人传统文化研究会/分会(英国)等。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及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条例传承中华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同时加强各行业之间友好的合作交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增强中华民族的战斗力、向心力和凝聚力。第四条 本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中国北京第二章 任 务第六条 发扬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千年中华传统文化,组织研究、宣传、交流、合作、开发、等中华民族的各个时期传统历史文化资源;探索中华古文明渊源提供科学的论证。第七条 了解掌握全球中华民族传统信息,搜集有关资料,撰写、编辑、出版发行有关会刊、书籍和音像制品等活动;第八条 组织海内外各界人士做好传统文化、经济、科研、学术、旅游、国内外商务考查、合作、等相关交流服务工作;第九条 统筹、组织全球华人各个时期的传统文化活动,做好各分会的研究创作指导工作,保障传统文化活动沿着有序、积极、健康的规道发展;第十条 举办“中国传统发展文化论坛”或“中华各民族传统交流会”,吸引热心于此各界的专家、学者探讨、争鸣与深入研究,不断扩大合作、交流、研究成果。第三章 会 员第十一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是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学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十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优惠取得本团体出版的书刊、资料和音像制品;(六)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 会 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八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 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二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或一名副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般为4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在特殊情况下,在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委托的其他工作;(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六条 前条规定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均为本会资产。本会依法占有、使用、管理和处置本会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经费和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三十八条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总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分会(办事处)、各直属单位依照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章纳税,并定期公布,按时向上级报告收支情况和经营 业绩,认真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或审核,对有偷漏税或贪污行为者,开除本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第三十九条 本会也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分会(办事处)、各直属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第四十条  会务日常活动或开展工作的使用支出;第四十一条 对优秀者和特殊困难者的奖励和资助;第四十二条 经费收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三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2000年5月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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