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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1个。 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 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1个):社会治理研究院 2011年至2014年,何勤华、何明升、高富平、童之伟分别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其中何明升教授的研究成果三次被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编制的《成果要报》采纳。 2012年,学校获1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总数位列上海高校第三。 2013年,学校立项27项,在上海与复旦大学并列第2,其中法学类课题立项15项,在全国高校中排名第一,这也是学校第4次位居全国第一;2014年,学校立项19项,在政法类高校中位列第一。 科研获奖情况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序号成果名称作者所获奖项1 TheEmergenceof'BlackSociety'CrimeinChina(中国的“黑社会”犯罪) 张筱薇 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2 《中国法学史》 何勤华 第三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全国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序号成果名称作者所获奖项1 《外国法制史》(第三版) 何勤华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教材类三等奖 2 《日耳曼法研究》 李秀清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3 《从对峙走向和谐:循环型社会法的形成》 郑少华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4 《证券期货犯罪理论与实务》 刘宪权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5 中国丧服制度史 丁凌华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 6 经济法教程 顾功耘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教材类一等奖 7 土地使用权与用益物权 高富平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8 竞争法论 徐士英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科研项目情况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可持续发展与竞争法关系之研究 2001年 徐士英 2 2 WTO规则与中国竞争法的完善 2001年 林燕萍 5 3 证券犯罪研究 2002年 刘宪权 7 4 宪法控权本质及机制研究 2003年 蒋德海 12 5 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2003年 顾功耘 7 6 人类基因的法律地位 2003年 邱格屏 5 7 自然垄断企业反垄断法调整机制研究 2004年 徐士英 6 8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 2004年 周洪钧 7 9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2005年 何勤华 7 10 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2005年 高富平 7 11 金融犯罪研究 2005年 刘宪权 7 12 和谐社会与理性制度选择 2005年 郑少华 5 13 健全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我国省际之间利益冲突 2006年 李建勇 8 14 计算机取证相关法律与技术问题研究 2006年 王永全 8 15 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 2006年 罗培新 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技术创新、国际技术转移的非线性增长模型及其实证模拟 2005年 唐晓云 16 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我国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研究 2004年 杜志淳 8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自主创新立法保障研究 2006年 陈俊 5 2 强化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2007年 陈俊 4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高新科技园区立法研究 2004年 陈俊 3 2 对版权“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与法律规制研究 2005年 王迁 3 3 WTO与IMF框架下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法律问题 2006年 贺小勇 5 4 从独语到对话:和谐社会法治宣传转型研究 2006年 王永杰 3 (表格内容资料来源:2015年3月华东政法大学官网) 馆藏资源 根据2015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图书馆有印刷型图书170余万册(图书馆藏书150余万册,二级学院及各研究中心藏书20余万册),中外文报刊1564种(外文90余种),电子书46余万册。馆内收藏的中外法学类图书品种、数量较为齐全,是华东地区法学类图书收藏最多的图书馆;配置了总共51种196个数据库,主要数字资源包括:中国学术期刊网、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数据库、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意法规及司法案例库、正典法律资源库、国研网、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字化年鉴平台、刑事司法资料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Lexis法律数据库、LexisNexis学术大全资源库、Westlaw、HeinOnline、EBSCO、龙源期刊网、方正报纸、网上报告厅、环球英语多媒体资源库、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方正电子书、书生电子书、超星电子书、华图法学文献全文数据库、非书资料管理系统等。 学术期刊 《法学》是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一本中文法律类期刊,是中国为数不多的法律理论类月刊,创刊于1956年;是美国、英国等国会图书馆收藏的中国为数不多的法学刊物之一;是《中文核心期刊(法律类)”、“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由上海市教委主管、华东政法大学主办,以法学为主、其他社会科学为辅的学术性刊物;为CSSCI法学来源期刊、中文法律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法学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犯罪研究》(原名《刑侦研究》)是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上海市犯罪学学会主办、学校协办,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的专业性理论刊物,创刊于1981年;该刊主要栏目有理论研究、经济犯罪研究、专题笔会、实践探索、检察官论坛、境外透视等,内容翔实、观点新颖,是犯罪学研究领域独具特色的学术刊物和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 《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创刊于1982年,是中国公开发行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专业期刊,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该刊主要反映有关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青少年权益保护以及犯罪学领域的新动向、新观点、新问题、新经验;致力于整合犯罪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资源,已经连续两届被遴选为CSSCI期刊,曾获法学类核心期刊称号。

发在这两本杂志上还不如不发,学术界臭名昭著的两大垃圾刊物,发了污损自己名声

答:中国司法鉴定,公安研究,江西警察学院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犯罪研究,证据科学等杂志报刊。

《法制与社会》杂志创刊于1992年,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主办,是一本集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为一体的综合期刊。《法制博览》杂志是由共青团山西省委主管、共青团山西省委和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社科类研究性学术期刊。本刊是中国人文社科类遴选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本刊征稿范围以法律法学类为主,各交叉学科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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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主办: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青年出版社周期: 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2095-3356CN: 10-1048/D邮发代号: 2-826 历史沿革:现用刊名: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创刊时间:2011ps:该刊为普通期刊

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一、大学生犯罪特点(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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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司法鉴定,公安研究,江西警察学院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犯罪研究,证据科学等杂志报刊。

根据2015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1个。 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 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1个):社会治理研究院 2011年至2014年,何勤华、何明升、高富平、童之伟分别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其中何明升教授的研究成果三次被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编制的《成果要报》采纳。 2012年,学校获1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总数位列上海高校第三。 2013年,学校立项27项,在上海与复旦大学并列第2,其中法学类课题立项15项,在全国高校中排名第一,这也是学校第4次位居全国第一;2014年,学校立项19项,在政法类高校中位列第一。 科研获奖情况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序号成果名称作者所获奖项1 TheEmergenceof'BlackSociety'CrimeinChina(中国的“黑社会”犯罪) 张筱薇 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2 《中国法学史》 何勤华 第三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全国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序号成果名称作者所获奖项1 《外国法制史》(第三版) 何勤华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教材类三等奖 2 《日耳曼法研究》 李秀清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3 《从对峙走向和谐:循环型社会法的形成》 郑少华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4 《证券期货犯罪理论与实务》 刘宪权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5 中国丧服制度史 丁凌华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 6 经济法教程 顾功耘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教材类一等奖 7 土地使用权与用益物权 高富平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8 竞争法论 徐士英 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科研项目情况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可持续发展与竞争法关系之研究 2001年 徐士英 2 2 WTO规则与中国竞争法的完善 2001年 林燕萍 5 3 证券犯罪研究 2002年 刘宪权 7 4 宪法控权本质及机制研究 2003年 蒋德海 12 5 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2003年 顾功耘 7 6 人类基因的法律地位 2003年 邱格屏 5 7 自然垄断企业反垄断法调整机制研究 2004年 徐士英 6 8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 2004年 周洪钧 7 9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2005年 何勤华 7 10 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2005年 高富平 7 11 金融犯罪研究 2005年 刘宪权 7 12 和谐社会与理性制度选择 2005年 郑少华 5 13 健全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我国省际之间利益冲突 2006年 李建勇 8 14 计算机取证相关法律与技术问题研究 2006年 王永全 8 15 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 2006年 罗培新 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技术创新、国际技术转移的非线性增长模型及其实证模拟 2005年 唐晓云 16 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我国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研究 2004年 杜志淳 8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自主创新立法保障研究 2006年 陈俊 5 2 强化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2007年 陈俊 4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立项时间负责人经费(万元)1 高新科技园区立法研究 2004年 陈俊 3 2 对版权“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与法律规制研究 2005年 王迁 3 3 WTO与IMF框架下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法律问题 2006年 贺小勇 5 4 从独语到对话:和谐社会法治宣传转型研究 2006年 王永杰 3 (表格内容资料来源:2015年3月华东政法大学官网) 馆藏资源 根据2015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图书馆有印刷型图书170余万册(图书馆藏书150余万册,二级学院及各研究中心藏书20余万册),中外文报刊1564种(外文90余种),电子书46余万册。馆内收藏的中外法学类图书品种、数量较为齐全,是华东地区法学类图书收藏最多的图书馆;配置了总共51种196个数据库,主要数字资源包括:中国学术期刊网、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数据库、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意法规及司法案例库、正典法律资源库、国研网、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字化年鉴平台、刑事司法资料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Lexis法律数据库、LexisNexis学术大全资源库、Westlaw、HeinOnline、EBSCO、龙源期刊网、方正报纸、网上报告厅、环球英语多媒体资源库、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方正电子书、书生电子书、超星电子书、华图法学文献全文数据库、非书资料管理系统等。 学术期刊 《法学》是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一本中文法律类期刊,是中国为数不多的法律理论类月刊,创刊于1956年;是美国、英国等国会图书馆收藏的中国为数不多的法学刊物之一;是《中文核心期刊(法律类)”、“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由上海市教委主管、华东政法大学主办,以法学为主、其他社会科学为辅的学术性刊物;为CSSCI法学来源期刊、中文法律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法学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犯罪研究》(原名《刑侦研究》)是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上海市犯罪学学会主办、学校协办,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的专业性理论刊物,创刊于1981年;该刊主要栏目有理论研究、经济犯罪研究、专题笔会、实践探索、检察官论坛、境外透视等,内容翔实、观点新颖,是犯罪学研究领域独具特色的学术刊物和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 《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创刊于1982年,是中国公开发行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专业期刊,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该刊主要反映有关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青少年权益保护以及犯罪学领域的新动向、新观点、新问题、新经验;致力于整合犯罪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资源,已经连续两届被遴选为CSSCI期刊,曾获法学类核心期刊称号。

本院科研基地厚实,教学资源丰富。学院现有《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和《综治研究》(内刊)三本期刊。《犯罪研究》是全国最早创刊发行的侦查学专业刊物,《青少年犯罪问题》是本专业国内外唯一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两刊物在 1993 年全国刊物审评中双双被评为法学类核心期刊。《综治研究》被定位为上海综治工作的窗口,每期报送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法委、综治委领导,在全国政法、综治系统产生了较大影响。学院拥有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为上海乃至全国的长治久安,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献计献策,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学院资料部门拥有大量与侦查学专业有关的国内外资料,拥有丰富的刑事侦查业务资料,包括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税务、工商、保险等部门发表的报刊和内部纪律的业务资料,为教学、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院属司法鉴定中心 20 多年来为公安、检察部门、法院以及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提供了广泛的服务,开展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检验等司法鉴定和咨询业务,检案数逐年递增,为来自全国 20 多个省、市的委托单位的侦查和审判提供了科学的证据,解决了不少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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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就向她走去。他忘记了自己的诺言,忘记了那头一个晚上。她在招手,在微笑。环绕在他周围的芬芳的气息越变越浓,竖琴也奏得更好听。在这长着知识之树的大厅里,现在似乎有好几个面孔在向他点头和歌唱,“大家应该知道,人类是世界的主人!”从知识树的叶子上滴下来的不再是血的眼泪;在他的眼中,这似乎是放亮的红星。“跟我来吧!跟我来吧!”一个颤抖的声音说。王子每走一步,就感到自己的面孔更灼热,血流得更快。“我一定来!”他说。“这不是罪过,这不可能是罪过!为什么不追求美和快乐呢?我要看看她的睡态!只要我不吻她,我就不会有什么损失。我决不做这事,我是坚强的,我有果断的意志!”仙女脱下耀眼的外衣,分开垂枝,不一会儿就藏进树枝里去了。“我还没有犯罪,”王子说,“而且我也决不会。”于是他把树枝向两边分开。她已经睡着了,只有天国花园里的仙女才能有她那样美丽。她在梦中发出微笑,他对她弯下腰来,他看见她的睫毛下有泪珠在颤抖。“你是在为我哭吗?”他柔声地说。“不要哭吧,你——美丽的女人!现在我可懂得天国的幸福了!这幸福现在在我的血液里流,在我的思想里流。在我这个凡人的身体里,我现在感到了安琪儿的力量,感到了永恒的生命。让这永恒的夜属于我吧,有这样的一分钟已经就够丰富了。”

车润海体系感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授课效果极佳,课程体系性强,语言生动幽默,深受学员喜爱。车润海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法考、法硕双栖授课名师,从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多年。在《海关与经贸研究》《吉首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是国家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华东政法大学自贸区走私犯罪研究中心骨干成员。方军,安徽歙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讲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刑事法判解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兼职责任编辑。201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讲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工作,2017年0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刑法基础理论。主要社会兼职广州市法学会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

1 中国法学 * [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100035)] [编辑部电话: 010-66139120] [htty] 2 法学研究 * [北京沙滩北街15号(100720)] [编辑部电话: 010-64035471] [E-mail: Z] 3 中外法学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四院(100871)] [编辑部电话: 010-62751689] [E-mail: ] 4 政法论坛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229778] 5 法律科学 [西安市长安南路西北政法学院(710063)] [编辑部电话: 029-5385160] 6 比较法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院内(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728] 7 法学家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编辑部电话: 010-62511292] 8 法学评论 *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430072)] [编辑部电话: 027-7882712] 9 现代法学 [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编辑部电话: 023-65861199-256] 10法学 *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编辑部电话: 021-62253918] 11政治与法律 *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200020)] [编辑部电话: 021-53067220] 12 法商研究 [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430074)] [编辑部电话: 027-7801620-2355] 13 公安大学学报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00038)] [编辑部电话: 010-63404433-2224] 14 犯罪与改造研究 [北京市德外祁家豁子9803信箱(100029)] [编辑部电话: 010-62367792] 15 人民检察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4号(100043)] [编辑部电话: 010-68848807] 16 人民司法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100745)] [编辑部电话: 010-65134293] 17行政法学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11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100089)]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965] 18 中国监狱学刊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41号(071000)] [编辑部电话: 0312-5022991-8229] 19 民主与法制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100034)] [编辑部电话: 010-66186234] [; ] [E-mail: mzyfz@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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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的系统萌芽思想发源于西方法律思想家对个人行为与国家意志相冲突问题的探索过程中,是西方法学界对犯罪学、刑事法律研究领域和司法实践领域作出的伟大贡献。从体系化探索和研究犯罪学的角度来说,关于犯罪的基础理论最初产生于18世纪时的西方国家,而18世纪中叶贝卡利亚出版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则初步奠定了犯罪学的基础框架,但从学科整体的高度看,那时对犯罪学的研究尚是零星的,还没有形成规模化体系,且更多的还只是停留在单纯对刑事犯罪进行研究的层面,并没有触及到犯罪学的学科研究核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学理论。 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一般认为是由意大利学者龙伯罗梭与其学生等一起持续鼎力创立。在1876年,龙伯罗梭出版了《犯罪人论》这部影响极大的著作,标志着犯罪学开始初步成为一门被系统研究的独立学科,并促使犯罪学的理论探索开始试图摆脱刑事法学关于犯罪研究的桎梧和不利导向,走上了犯罪学作为独立法律学科自由研究、发展的道路,这是龙伯罗梭对法学研究特别是犯罪学研究的独特贡献!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龙伯罗梭对犯罪学的研究是带有极大的局限性和偏见性,甚至带有浓重的种族和人种歧视,特别在对犯罪原因和对犯罪的预防研究上更是走了极端:他认为犯罪产生的原因不在于社会,而在于犯罪者个人,是由公民个人的特殊生理构成导致犯罪的发生;同时,在对犯罪的预防方面,他主张采取极端手段,认为要解决犯罪,必须限制和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或者生命,忽略了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推脱了社会应该承担的犯罪预防责任。因此,龙伯罗梭对犯罪学的研究还没有走向理性化思维道路,更多的是站在维护国家统治权威性的立场上,还没有接触到犯罪学的学科真谛,甚至不利于犯罪学的健康发展。 之后,龙伯罗梭的学生卡罗伐洛于1885年写成了《犯罪学》一书,在这本书中,卡罗伐洛提出了“自然犯论”的学说,为犯罪学的发展和科学建立犯罪学研究体系注入了新的血液,极大地发展和更新了旧式思维影响下的犯罪学。不久,龙伯罗梭的另一学生菲利于1892年出版了《犯罪社会学》一书,首次提出对于犯罪产生的原因研究应充分关注导致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社会不利因素的存在也是促成个人产生犯罪的重要原因。菲利在对犯罪产生的原因研究方面将人们的视野导到了社会存在的层面,从另一角度再次将犯罪学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进一步扳正了犯罪学研究的不良方向。后来,德国学者李斯特在批判性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犯罪学的发展阐述了新的理论,他明确指出,要削除或减少犯罪,改善社会环境尤为重要,国家应承担起国家治理责任。 从世界范围内对犯罪学的研究成果看,犯罪学得到空前发展并稳步走向成熟是在人类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以后,在二次世界大战中,无数无辜公民的生命被国家力量利用为非法目的并冠以表面上正大光明的政治口号以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二战结束以来,悲烈的人类人为灾难促使人们对犯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与国家行为相结合的犯罪行为引起了公民的广泛关注并进入了法学家研究的视野,从而拓展了研究视野,扩展了法学涵盖的范畴,使犯罪学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而此时与国家行为相结合的犯罪学研究方向,已经初步暗含了国家犯罪学研究的端睨,实际上,那时已经出现了对国家行为构成犯罪进行研究的案例,只是系统提出国家犯罪学思想时机尚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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