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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课题名称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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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课题名称怎么填

科学技术:适合理工科专业、以工程设计、实验研究报告为主的课题。生产实践:主要是在课程、毕业实习实践活动中,“真题真做”的课题。社会经济:人文、艺术、经济管理等社会科学类学科来源于社会实际的课题。经典:是对本学科经典实验、课题、原则、理论、结论进行纯学术探讨的选题。科技创新:教师或学生自己拟定的科技创新课题。                                     积累题材想做好选题的工作, 是少不了平时看书积累的, 看书能给予你很大的帮助, 例如:提高英语水准, 培养学习思维 因此, 在阅览书籍的时候, 一定要做好相关的笔记, 便于日后的使用联系写作虽然一个新鲜的观点, 能够很好的抓住读者的眼球, 但这也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提出的观点自己要有能力去论证, 如果没有这个能力, 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因此在选题的过程中, 要找自己擅长的方面, 这样在后面的写作中, 也能够轻松驾驭联系实际如果选题的时候确实没有很好的思路, 那么联系实际生活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可以与自己所学的专业联系, 或者是与目前所做的工作联系, 这样能够把工作的经验变为理论 当然, 如果能把学习和工作放在一起进行分析, 那么选题会出乎意料的好适当选题选题的时候, 要考虑题目的长短, 题目的选择范围以及题目对自己的难易程度 长短无非就是字数的问题, 需要控制在20字左右, 而选题范围最好与课题的范围类似, 难易程度就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来控制了

这个,最简单的是找你的毕业论文老师拿一个以前(或上届、研究生啥的)的资料。(你老师那肯定有)。然后参照上面的模板好好修改一下就可以了。我也是在老师那拿到后,慢慢修改而做的。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标题开题摘要目录介绍文献综述研究问题与假设方法论工作安排预期结果和结果的意义暂定论文章节大纲参考文献列表各部分撰写内容标题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开题摘要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问题陈述研究的基本原理假设建议使用的方法预期的结果研究的意义目录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介绍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研究问题与假设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课题名称怎么写

01为什么说“题好文一半”  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选题包括选择一个合适的论题和提出有价值的论点。学术论文不同于命题论文,写什么题目需要作者去思考、去发现、去选择。“题好文一半”是很多作者写作经验的总结,因为确立一个好的题目,就可能写出一篇好论文;相反,即使语言通畅、结构清楚,而论点不新或论题没有价值就不能写出好的论文。由于护理论文选题是指在护理研究项目完成之后,以整个研究项目或某一部分作为写作内容,故论文选题与科研选题密切相关。在科研选题立项时,要充分查新、论证,有的文章因科研起点不高,设计不严密,可比性差,论点难以成立,强作文章,必然劳而无功。在编辑初审稿件时,首先就是看选题,即是否为可论文题,有没有作者的观点和经验。这是评判一篇论文可否采用的最基本的标准。作者务必要在选题上下功夫。关于如何选题立意,附录于本章后的“护理论文要意在笔先”一文中作了详尽论述,可供参考。02论题与论点有区别吗?  对于护理学术论文,论题与论点是有区别的,它们不同的概念,不同的内涵,但它们又有联系。在一篇文章里,只有论题,没有论点,不成论文;也不可能只有论点,没有论题,两者相互依存。弄清其中的关系,有助于提高选题的水平。论题,是作者提出的问题,是论文中要涉及的内容和范围。论点,是作者对论题发表的观点、看法、主张。前者是确立论文的“疆界”,后者是树什么“旗帜”。论点是对论题的答复。论题是对论点的限定。如有的论题为高龄病人的护理,但文中没有高龄人的特点,对任何年龄段都适用,没有作者的观点,这个“旗帜”就没有树起来;也有的论文,研究疾病的治疗方法,如手术怎么做,用什么药,也许论点没错,但涉及的问题出了护理的“疆界”。谈及论题和论点的区别与联系,是要说明同一论题,可以有不同的论点,学术研究活跃问题更是如此。倡导百家争鸣,有利于护理学科的进步。同一论题,也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选择不同的论述题目。如《山西护理杂志》1997年第5、6期开设“专题笔谈:系统化整体护理”,作者各持不同论点,或从管理、教学,或从临床不同角度发表观点,各抒己见,学术气氛很浓,这是护理学界应大力提倡的。03怎样才能选好论题?  好题是可论之题加有价之说,即是读者感兴趣的、能在一篇文章中论述清楚的论题,加上正确、新颖、有理有据的观点。这是选题的目标。选题活动的动因在于发现问题,因为发现问题才能找到研究目标;发现问题,才能就题而论。问题是论题的源头。有很多人困惑于无题可选,其实是缺少观察、缺少发现的缘故。鲁迅说过:“不要看了就写,观察了又观察,研究了又研究,精益求精,哪怕是最平凡的事物,也能创造出它的生命力来”。这对选择论题是很有启发的。论题应是可论之题,可论,就是论题涉及的范围要适中,论题过大,很难用一篇论文论述清楚,很难写透。由于题大,涉及面广,道理难免说得抽象,可能论述没错,但读者会感到离得很远。例“骨折病人的康复护理”一文,文中分三个层次论述:骨折康复必须是整体康复;临床康复首先是基础护理;康复必须在指导下进行训练。要分别论述清这3个问题,并非易事。因为选题过大,作者难以把握切入角度。论题也不宜过小,显而易见的问题,道理非常浅显,难以展开论述,强作论文,有小题大作之嫌。可论之题还应考虑论题的导向因素,即论题不应超出学科研究的范畴。如在护理专业期刊上,刊出并非护理学科研究的问题,就会给读者产生误导,这不利于学科的健康发展。如有的作者将研究某一药物的制作、药理、治疗效果的文章投寄护理学期刊,由于护理专业更重于药物的观察和保证疗效,故这类文章不适合于护理学期刊刊用。“可论”的原则是提出护理学科要解决问题,要以护理学科的宗旨确定论题,超出学科研究范围之作的内容,论述再好,也很难引起同行共鸣。

历史的红颜:找一些代表性的女性,武则天,李清照,刘胡兰,张爱玲。。。。。都行,上网搜索相关事迹,复制,粘贴,在组织一下,略加一下你的看法即可。中学生想法找热门话题,早恋啊,厌学,乱花钱,90后是否自私。。。。上网搜索相关看法,然后同上但内容需要丰富,不能空洞,衔接也要注意

研究对象的1年代2时代背景3在什么前提下研究的4从哪个方面找材料5论点是什么

回答 研究对象的 1年代 2时代背景 3在什么前提下研究的 4从哪个方面找材料 5论点是什么 二 选题的途径 1,急待解决的课题,尤其在与现实领域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①关键问题; ②迫切问题 2,科学上的新发现,新创造 3,空白的填补 4,通说的纠正 5,前说的补充 三 选题的原则 1,选择客观上有意义的课题 ① 选择具有社会意义的课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② 选择具有学术意义的课题 2,选择主观上有见解的课题 ① 要有浓厚的兴趣,当然兴趣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有兴趣的课题,往往是我们已经了解的或初步了解的课题 ② 能发挥业务专长 ③ 大小适中(量力而行),根据要求选题,要考虑限制的时间,计划的篇幅 ④ 要有占有资料的条件,资料缺乏,是很难写出有力量的论文的,时间条件 ⑤ 指导条件:导师,专家的一两个小时的指导,可以获得几年的东西,"名师出高徒" ⑥ 注重价值:理论价值,现实价值 四 选题的方法 1,做好课题的调查工作: ①专家; ②文献 2,作好课题的限定工作 3,巧选角度 资料的作用 以上三项中最重要的是查阅资料选题的时候,查阅文献资料,目的是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历史与现状,特别是相关研究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看看已有哪些成果,还有哪些问题 资料的作用: 第一,有价值的学术观点只能从资料产生; 第二,有说服力的学术观点只能靠资料支撑 六,课题研究 一 课题研究的意义 研究是论文写作的基础,初学写论文者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科学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要有作者个人的见解和主张论文写不写得出,关键在研究上 二 制定研究计划 写作论文的基本程序与步骤,一般为: 选题,搜集资料,研究资料 阅读,摘记,明确论点 选择材料,拟订提纲,执笔写作,修改定稿,加注 其中,搜集资料,占有资料是计划中的重点 三 利用图书馆 资料是研究的基础,资料来源的基本途径有三: ①利用图书馆;②实地调查;③实践体验 而最基本的方面是利用图书馆 利用图书馆就是找书,读书,找书 找书三要素: A,图书资料存放场所(指南) B,懂得分类号和索书号 C,会查图书馆目录 中国十大图书馆 北图 1910年建 8万册 上图 1952年建 700万册 南图 1933年建 482万册 中科图 1951年建 440万册 北大图 1899年建 370万册 重图 1949年建 287万册 山图 1908年建 286万册 川图 1940年建 385万册 天图 1952年建 250万册 广中山图 1911年建 245万册 1,资料的检索 ①注意图书分类法,常用的是中图 希望以上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您给个赞哦~ 更多66条 

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课题名称

如果太忙没空写作需要原创代笔时可以找我 希望可以帮到你,论文要想写的特别好,拿到高分,最重要的是要把认真两字要记牢,认真收集资料,列好大纲,根据学校格式写,关于法学专业案例论文是我们特长,服务特点:支持支付宝交易,保证你的资金安全。3种服务方式,文章多重审核,保证文章质量。附送抄袭检测报告,让你用得放心。修改不限次数,再刁难的老师也能过。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提出-论点;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T ---a-- o,b--a---o两钻信誉,诚-----信----保-----过,需要----看--用---户---名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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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汉语言文学方面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1、互联网时代下的汉语言文学经典阅读体验研究  2、大学语文人文素质培养功能的探索与实践  3、英语语言文学对优化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作用研究  4、从汉语言文学角度看中国商文化在铸造礼器上的传播  5、远程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探索  6、希腊罗马神话对英语语言文学的启示分析  7、应用型汉语言文学的学科特征与人才培养定位问题  8、浅谈汉语言文学与新闻写作  9、基层电大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问题及对策  10、独立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多学科融合模式探讨  11、网络语言对汉语言文学影响的相关思考  12、鸠摩罗什译经与汉语言文字传播  13、再谈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  14、视障大学生接受融合教育的能力条件研究  15、汉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研究

1、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  我们选的题目,应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为众人所关心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类问题反映着一定历史时期和阶段社会生活的重点和热点。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有意义。  2、小的理论问题。  学术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其形式还是内容都和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有着重要区别。非学术论文是对学术论文的一种传播和宣传、介绍,而不是原始性的创造。比如报纸杂志上刊登的评论、政论等是典型的非学术性论文。非学术论文的主要功能是对学术性论文的稀释和宣解,但有时也可能会成为学术性论文的先导。  注意三点:  第一,非理论问题不应该选。  第二,重大理论问题不好选(有些政治局考虑的问题,我们选了做不下来)。  第三,特别敏感政治问题建议不要选。  3、自己能做下来的题目。  知己知彼,量力而行。所谓“知己”,首先,要充分估计到自已的知识储备情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如果理论基础比较好,又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那就可以选择难度大一些、内容复杂一些的题目;如果自己觉得综合分析一个大问题比较吃力,那么题目就应定得小一些,便于集中力量抓住重点,把某一问题说深说透。所谓“知彼”,一是要考虑到是否能找到资料。资料又可分为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第一手资料是指作者亲自考查获得的。第二手资料的主要来源是图书馆和资料室,或者是上网。二是要了解所选课题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  考虑:兴趣、知识、资料、时间  选喜欢的题目。有兴趣才有研究的欲望,内在的动力和写作情绪就高,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知识储备够不够。如果不够,用半年时间能否补上。  资料够不够。至少泛读五本书以上、精读二、三本书(近十年内)、三篇以上相关论文(期刊网上下载)  研究外国问题,要参考外国的译著或原著。  找资料的追踪溯源法。  时间够不够。尽快定题,慎重定题,然后转入资料阅读、构思。写初稿要留出至少半个月或一个月的时间。修改留出一至两个月。建议下学期开学交初稿,五一以前定稿。赶前不赶后的原则。  4、中庸之道:不新不旧的题目  (此处对本科生而言,博硕士最好要找别人没做过的题目)  太新,没有充足的资料来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缺少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是很难写出高质量的论文的。选择一个具有丰富资料来源的课题,对课题深入研究与开展很有帮助。  太旧,没有研究价值和必要,得分不会高。  附:宋楚瑜导师提出选题的原则包括:  1、选题应依志趣;  2、对于所选题目应有相当准备;  3、题目宜切实,不宜空泛;  4、题目宜新颖致用;  5、避免争论性的题目;  6、避免高度技术性的题目;  7、避免直接概括的传记;  8、避免做摘要式的论文;  9、题目范围不宜太大。  (以上内容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课题名称是什么

毕业论文类型很多,很多同学不是很清楚,像什么理论类论文,实践类论文,科技类论文等。由于每个人的选题方向不一样,对学科兴趣的差异,大家的论文类型可能也会不一样。1、 按照内容的性质和研究方法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理论型论文和叙述性论文。理性型论文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的抽象理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运算。当然其中也是进行实验的。只有实验才能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对客观事实和现象的调查,考察从而得到资料来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是对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和分类。然后得出新的见解。2、按照议论文的性质进行分类,我们可以把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论文主要从正面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立论文需要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和严密。驳论性论文则是通过反驳他人的观点来佐证自己的论文主题。3、按照研究论文问题的大小进行分类,我们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对自然、科技、环境等进行研究分析的论文,成为宏观论文,对局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论文成为微观论文,他对具体的工作指导和影响会小一些。

回答 做短视频创作很难绕开的一个问题,如何选题?选题的方向,选题的内容,选题的素材。接下来美工铺子通过选题的方向,选题的原则,选题的维度,以及选题时要注意避免的一些问题,聊聊短视频如何进行选题。 一、短视频选题方面 做短视频创作选题方面大概分类14种类。选题的方面就是在做赛道的选择,不同的赛道有着不同的天花板(粉丝量、变现值)和不同的运营机制 在这些短视频类别的赛道中,剧情、娱乐、影视、生活、商业类占据了大部分的内容领域,也比较容出现一些头部资源大号,这些类别解决了大部分人群的八小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八小时生活中的消遣问题。 在整个互联网短视频中有两个比较特殊的领域,财经和健康领域,这两个领域的创作者,平台都会要求有相关领域的资质才能进行内容创作,比如财经领域要求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等,健康领域要求是三甲医院以上的医生资质。 在所有类别中还有一个共性,就是可以将内容知识化,用知识价值的传递来内容的输出和传播,即内容即是价值,内容即是产品。 二、短视频选题原则 1、 要贴地。选题内容要坚持用户导向,以用户粉丝需求为前提,不能脱离用户粉丝,想要有好的播放量,就应该首先考虑到用户粉丝的喜好和痛点需求,往往越是贴近用户粉丝的内容越是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触发视频的完播率。 2、 有价值。选题内容要输出有价值,内容有干货为目标,输出的内容对用户粉丝有价值,满足用户粉丝的需求,解决用户粉丝的痛点,才能使用户粉丝有传播的欲望,触发点赞、评论、转发等用户行为,从而达到内容的裂变传播。 吴北狱中三年不近女身,新婚一月后美女总裁扶墙干呕,丈母娘炸了广告 乘以贰网络 查看详情 3、 要匹配。选题内容要和我们的定位有关联有匹配,有垂直度,以提升我们在专业领域的影响力,更高的塑造IP,这样才能吸引到精准的用户粉丝,同样提高用户粉丝的持续跟随和黏性。 三、短视频选题维度 1、 频率。选题的内容,在用户粉丝的需求和痛点上是不是存在高频发生率,换而言之就是目标用户粉丝群体的大众话题,只有用户粉丝的高频关注点,才能引发更多播放量。 2、 难易。创作者还应该考虑选题后的制作难易程度,自己或团队的创作能力是否能够支撑起来选题背后内容生产和内容运营,选题、内容、形式都是要考虑的因素,用户粉丝现在对内容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3、 差异。不论是哪一种类别的选题或者哪一种话题,在短视频领域都有着不少的竞品账号,可以说 3、 标题描述要合理。标题字数要适中,有些平台超过一定字数后,标题就会被自动折叠隐藏起来。格式要标准,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尽量用中文表述,避免生僻字和网络词汇,方便机器算法获取识别。句式要合理,很多短视频平台,一般会要求标题为三段式结构,表述清晰,避免出现夸大性词组。 提问 我是做短视频的论文不是短视频的创作,是研究短视频 更多17条 

宋词中的“豪放派”与“婉约派”关于宋诗评价回文诗《长恨歌》的思想和艺术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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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文献检索课题名称怎么填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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