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黑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省新闻研究所主办是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新闻与传播学类专业的省一级期刊。旨在通过刊登论文、剖析实例、交流经验、沟通信息,提高新闻队伍素质...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 8...
《青年文摘》——最文学的青年梦。文学青年一般最先接触的杂志多是《青年文摘》,这是一本倾向于青春路线的文摘杂志,如果说《读者》是实力派歌手,那么《青年文摘》就一定是一个偶像派明星,这样的价值取向使青年文摘在风格...
《甘肃理论学刊》(双月刊)是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主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理论刊物,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中国共产党类”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l)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
《读者》杂志简况 《读者》杂志创刊于1981年3月,是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在广大读者和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迄今已走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雨历程。从创刊时月发行量3万册,到2005...
《医药前沿》 省级 半月刊 2-3个月 《检验医学与临床》 省级 半月刊 《中国伤残医学》* 国家级 双月刊 2-3月 《亚太传统医药》 国家级(不收护理) 月刊 4个月 《上海医药》* ...
1.大学生可以投稿的杂志如下:意林杂志,是中国目前有影响力的杂志之一,意林的内容风格现实温暖,通常用一些故事和生活经历来吸引读者,在价值观的宣传上,意林强调励志和人文关怀。2.读者杂志,是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
qikan.com 主办单位:中国作家出版集团 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 主编:叶延滨 副主编:李小雨 副社长:王青风 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信箱: 电话:(编辑部) 国际...
《甘肃理论学刊》(双月刊)是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主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理论刊物,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中国共产党类”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l)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
《会计之友》是财经类综合性学术旬刊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一级期刊,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会刊(国家级),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税 务、评估、金融等方面的内容,以财经理论研究、实务工作和经验交流为指导...
《吉林农业》《甘肃林业》《绿色科技》《南方农业》《河北农业科学》等都是省级的,你要是打算自己投稿的话,你可以去知网上搜一下林业,会出来很多农业相关期刊,每个点出来都能看到什么级别的,一般省级出版社出的就属于省...
、《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统计与精算》、《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农业经济导刊》、《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工业经济》、《外贸经济、国际贸易》、《商贸经济》、《财政与税务》。
会计:《财务与会计》税法:《中国税务》《税务研究》
《中国税务》官网。中国税务logo是中国税务的独家符号,其只出现在《中国税务》官网中,用户只能在中国税务官网之内下载。《中国税务》月刊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学会、中国税务杂志社共同主办的税务类综合性学术期刊。
1 财政研究 中国财经学会 2 税务与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3 财经问题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 4 财会研究 甘肃省财政学会 5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6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7 湖北财政研究 湖北省财政厅调研室 8...
20 中国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市万寿路乙27号北京187信箱(100036) 21 中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学街68号(100053) 货币/金融、银行/保险类核心期刊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金
一般更正申报后需要立即缴款。当月征期内:出现少报、漏报、错报均可作废(未扣款)或更正申报,允许网络申报和介质申报;当月征期外:整月忘记申报,可以填写数据后介质申报;出现少报、漏报、错报均可作废(未扣款)或...
可能是应用程序或者登录问题。部分应用程序设计不规范,其缓存的一些数据无法被新升级的系统正常识别,导致应用无法正常使用。或是应用版本不兼容新系统,建议清除应用的缓存或卸载应用从应用市场下载重新安装。停止使用登录后切换...
1、《中国税务》。2、《税务研究》。3、《国际税收》。《中国税务》: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具有较大发行量和影响力的财经类期刊,是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刊物。《税务研究》:是中国税务学会会刊,是由国家...
(三)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三分之二的;(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转让收费公路权益,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一个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项目分成若干段转让收费权;(二)将收费公路权益项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