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我干了七年了,民事、刑事、立案都干过。一审、二审都经手过。给你讲讲吧。简单的讲书记员的工作就是配合法官审理好案件,做好案件程序性的各项工作。以你在业务庭为例,立案庭负责立案,立完以后在电脑系统里面分配给业务庭的承办法官,你接到通知以后到立案庭领取新收案件的各项卷宗材料,收到以后可以简单做个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属于你们庭管辖,是否遗漏相关材料等等,确保无误后将案卷材料交由承办法官。现在许多地方的法院实行了由立案庭直接分案到业务庭的法官手里面,有的地方是分案到庭,再由庭长分案到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收到案件以后,一审的刑事案件需要书记员向各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与承办法官商议开庭时间。二审的案件需要发立案通知书。民事的一审需要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给对方当事人。程序性内容太多,事情也太多,需要注意的细节也特别多,如果要详细了解的话,先给分,再留下QQ。